第二,群众对于各项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凡属正确的,可行的,应该认真研究采纳。群众控告国家机关干部不良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应该认真检查处理,需要转交的时候,一般的要交给被控告者的上级领导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处理,并且应该及时向处理部门查问结果。
第三,县以上人民委员会一定要有专职人员或者专门机构,要认真建立层层页责的制度,反对相互推诿,不负责任,不解决问题的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第四,可以在报纸上登载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第五,各个机关在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中,都应该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手续和制度,以达到杜绝丢失,便于稽查,提高工作效率等目的。这些手续和制度,应该适合各种不同机关各自的情况,简便易行,不能强求一致,过于繁琐。
6.敢于和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
革命胜利后,在一部分干部中首先是高级干部中开始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只能听好的,不能听坏的,成绩既冲昏了头脑,利欲就必定会熏心,蒙蔽了共产主义的良知,这是最危险不过的事了。”周恩来认为,“骄傲的起因,多由于在工作中有了一些成绩就沾沾自喜,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周恩来告诫全体干部,“应该引起注意,提高警惕,增强团结,动员全党首先是我们高级干部来不断克服这种最容易蔓延滋长的骄傲情绪,以缩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市场,并要求和帮助犯有这种严重错误的同志迅速彻底改正自己的错误”。他要求大家牢牢记住毛泽东同志的话,要在捧场、鼓掌、喊万岁的声浪中听出不满意和反对的声音;要常常从反面听一听,想一想,要常常听一些逆耳之言,不要只听顺耳之言。否则,如果我们对这种骄傲情绪听之任之,不加以制止,不受到严厉的批评和纠正,其危险性就最大,因为就他的地位、权力、威信、影响来说,最容易生长出个人主义野心,这样的干部就会一步一步地发展成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野心家,或者被这种野心家所利用。
周恩来要求全体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多听一些逆耳之言,敢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尤其是尖锐的批评。但要想听到不同意见,听到真话,周恩来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允皇午批评,允许发表不同的意见,”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周尽来指出:“在我们的工作中要允许别人提出不同意见,才能树立好风气。”否则,如果我们对于不同意见,“别人的话说出来,就给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把一句话的错误、一种想法的错误,甚至把那种本来是允许的、可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各种说法想法,也都看成毒草、邪道,那就不对了”。这样势必造成好多人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做。
其次,“要大家讲真话,首先要领导上喜欢听真话,反对说假化。”针对大跃进、浮夸风,周恩来指出:“这几年来,党风不纯,产生了浮夸和说假话的现象。”原因在于上面乱压任务,结果下面就会准备两本帐,揣摩一下才讲,看你喜欢听什么再讲什么。他痛心地说,大家都说假话,看领导的颜色说话,那不就同旧社会的官场习气一样了吗?因此,“我们要提倡说真话。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要大家讲真话,首先要领导上喜欢听真话,反对说假话。”真话,即使是讲过火了也要听。他说,唐代皇帝李世民,都能听魏征的反对意见,兼听则明,把唐朝搞得兴盛起来。他们是君臣关系,还能做到这样,我们是同志关系,就更应该能听真话。
第三,“你要了解真实情况,就要与老百姓平等相待”在战争年代,我们与老百姓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不分彼此,和群众的关系很密切。现在就不一样了,因为国家大了,官大了,就会产生隔阂。他举例说:“少奇同志去年回湖南家乡,开始群众不敢讲真话,有人封锁了真相。我也曾到一个地方搞调查,去之前,先派了办公室的同志去,后来发现反映的材料与实际情况还是有出入。”为此,周恩来亲自到公社蹲点调查五次,从早到晚访问社员,与社员和干部座谈,与群众交朋友,无时无刻不在留心群众中的实情,因此摸到了真实情况。
第四,“任何问题公之于众总是有好处的”。把问题公之于众,是民主政治的公开性原则。周恩来认为,只有公开,才能知道自己的意见对不对,才可以得到大家的帮助。早在建国前夕,l948年,周恩来为中央起草的给晋绥分局的指示就指出:“党的政策必须适时向群众公开”,“任何政策的决定或改变,任何政策中之正确的部分或错误的部分,必须适时地不但向干部而且向群众公开指出,才能得到群众的了解和拥护而成为力量。”建国初,l951年周恩来在北京、天津高等学校教师学习会上讲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他首先从自己讲起,主张自我批评应公之于众。他说:“犯了错误,不要当作包袱,要把它丢开。丢开了还不算,还应该公之于众,作自我批评。这不仅可以教育自己,同时也能帮助别人少犯这样的错误。也就是告诉别人:这类错误是可以改正的,只要认识了,同时又肯改,仍然是可以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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