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还主张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建立起辩论制度。这种辩论制度是人大代表发言基础上的必然趋势。辩论既包括小组会上的辩论,也包括大会上的辩论。针对1956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周恩来指出,今年小组会上辩论得很激烈,明年还准备进一步允许辩论,在大会上也可以辩论。“就是说,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政府要出来回答。回答对了,人民满意;不对,就可以起来争论。”周恩来在这里所说的辩论,也就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质问制度。1954年宪法第3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进一步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的质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问的机关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答复。”当然,宪法的这一规定,
尚未包括周恩来辩论思想的全部内涵。对于政府的答复,“人民满意”,当然皆大欢喜;但如果“不对”,宪法中没有具体涉及。而周恩来的本意是:“不对,就可以起来争论。”换句话说,就是允许唱“对台戏”。“我们共产党人相信真理越辩越清楚。”在这方面,周恩来认为,从制度上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是可以学的,这能够使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发现问题。”
在西方国家,由于其体制所影响,议员一般都热衷于提出质询,但反对党议员的质询,往往是有意给政府出难题,影响政府的声望,从而为本党上台执政创造条件。而执政党议员的质询往往又是执政党授意的,以便政府借机就某个问题表白自己的立场和意图,为本党执政的“政绩”涂脂抹粉。因此,这种质询实际上起不到监督政府工作的作用。但具体的方式,则可以为我所用,例如日本规定,议员的质询,内阁收到后,七天内必须作出答复。经议会同意的紧急质询,政府则必须当场答复。西方国家的质询,一是往往导致一般性辩论,如法国规定,议员如果对于口头询问的答复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质询。有时因质询引起辩论,双方唇枪舌剑,十分激烈。二是质询通常会带来政治后果,甚至引起倒阁。
当然,我国的民主制度须逐步加以完善,周恩来当时就提出辩论制度,无疑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可惜这一项制度在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未按总理的设想得以完善。在宪法制度上,直到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才确定,“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三,进一步使人大代表参加对政府工作的检查。
周恩来以肯定的语气指出:“应该承认,我们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利于人民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在政府工作中,“我们也有缺点错误。”对于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必须进一步使人大代表经常检查,一直到检查公安、司法工作。这样,通过经常检查我们的工作,才能及时发现和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周恩来进一步指出:“在检查工作中,即使有的人看法有偏差,有资产阶级观点,但是从那个观点也许会发现一些我们还没有发现的问题。”
2.中央和地方之间要互相监督
我国在行政领导体制上,建国以后确立的是中央集权体制。我国五四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如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周恩来指出:“中央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处在领导地位。可以比较全面地看到大局的发展,但也比较容易忽视某些实际问题、局部利益和群众的眼前利益,而在这方面地方是处在有利地位的。地方比较容易接触群众,接近实际,能更多地看到实际问题、局部问题和群众的眼前利益,这正好弥补中央的不足。单靠一方面不能够很好地实行领导,必须双方合作,互相影响,才能很好地领导。”“中央与地方尽管是上下关系,必要时也要唱‘对台戏’”。周恩来在这里所说的唱“对台戏”,就是要求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上下级之间的双向监督。一一般来说,在我国的监督制度中,自上而下的监督这一个系统比较发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受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这的确是保证政令统一,步调一致的前提和保障。但自下而上的监督这一系统比较薄弱,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的监督往往难以奏效。这种局面极易产生官僚主义,使中央和上级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因此,周恩来指出:“中央与地方要相互影响,相互监督,不要以为只是上面对下面监督,下面同样要监督上面,起制约的作用。唱‘对台戏’就是从两个方面看问题,来完成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那么,如何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实现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周恩来认为,一方面中央的同志要常到地方去看。他在上海打比方说,我们在北京坐久了,政治的语言就是“北京话”,没有地方话,到上海来听一听,也学了一些“上海活”,知道了一些地方上所了解的情况。他对上海的同志说:“我来了两天就得到不少知识,坐在北京就得不到。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要经常出来,坐在北京的人一年总要集中或分散出来一两个月”。这样,“两方面多接触,对问题就比较容易看得全面一点。如果在中央呆久了,又不接触群众和实际,就会比地方容易犯官僚主义。”
另一方面,我们“有时要邀请地方同志到中央开会,还要摸典型。”地方同志比较了解各地方的具体情况,通过这些同志中央领导就可以掌握各地方不同的具体情况,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各地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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