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住房问题的探索
(一)管好城市房地产
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到达西柏坡后,随着收复和解放的城市日益增加,管理城市的任务提到了日程。1948年4月28日,周恩来在西柏坡对赴哈尔滨参加工会会议的代表们说,过去我们对敌人实行的是破坏政策,今后管理城市和工厂是我们自己的事了。管理城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管好城市房地产。l949年5月,《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北平市房屋问题的布告》是经周恩来审阅、修改后发布的;《中央关于解决外侨在华房产的办法》的文件则是周恩来亲笔起草的。这是进城后管理城市房地产的两个重要文件。前一个文件声明:“城市房屋之占有关系及由此所产生的租赁关系,有别于封建的或半封建的土地制度,现在不但不应废除,而且应该予以合理之保护。”后一个文件强调外侨在华买卖房产不采用明文规定一律通用的办法,而只采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解决的办法。
新中国成立后7年,一方面城市房地产经济发展迅速,迫切需要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经验,城市房地产管理比较混乱。l956年5月2日,周恩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七次会议上号召要管好城市房地产。他说,房地产现在收房租,如何维护房屋,这是一个很 大的问题。不仅仅是民用房子,就是公用房子也是个大问题。北京建筑了 l 400万平方米房子,比整个旧北京(连郊区)增加了70%,就等于又造了一个北京城。老的北京城有几百年--把辽、金、元、明、清加上北洋和国民党共几百年(七个朝代)的时间作为一百,我们7年就建造了70%。如果这种房产不很好管起来,很快就会坏的。周恩来认为城市房地产,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房地产特别复杂,管好城市房地产是中国的一件大事。但新中国成立后7年,没有管好城市房地产。原来由财政部管,他们没有办法管。曾经一度属内务部,他们也无法管,周恩来主张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城市房地产。
(二)高干住房要出钱
过去革命战争时期实行的是供给制,这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1948年4月28日,周恩来在西柏坡提出管理城市、发展生产不宜实行供给制。他说,工人工资要和军队待遇有所不同,因为工人是有持续性的,一般的供给制应该是短期的、临时的,长久下去不行,它不能刺激生产。
新中国成立后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在十三级以下干部以及职工中虽然逐渐实行了工资制,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供给制成分,如粮食配给与低房租;在十三级以上的两万多高级干部中仍然享受供给制待遇,住房子不出钱。1955年7月14日,周恩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l4次会议上作了实行工资制问题的发言。他说,现在是按劳取酬的时候,应该实行工资制。不实行工资制,就不会过日子。只有实行按劳取酬、实行工资制,才能好好过日子,把国家搞好。周恩来主张对两万多高级干部也应该下决心实行工资制,不要被那两万多人把我们难住,不要满耳朵尽是那两万多人的呼声。其实这两万多人怎么苦也苦不到长征,也苦不到瓦窑堡。他说,实行工资制以后,高干住房子要出钱,可以从少出慢慢增加,每个人多少平方米,房子多了,可以空出来,国家不怪你。我那天打听了一个部长,他就要找人,不然出不起那么些房钱,但是如果找不到,把房子空出来,只管你用的那些地方。这是许可的。因此,住几十间房子的就要考虑了。在周恩来看来,实行工资制,住房子要出钱,就能在住房问题上实现公平,并能调动住房余缺与抑制过多占用住房面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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