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追求“精神自由”,首先应该知道“精神自由”的基本知识。
西方有思想家认为,所谓的自由,就是指“精神自由”。精神,属于主观意识。主观上如何认识问题与事物,是个人的事。好像与别人没有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什么时候想什么、怎么想,在大脑中是很自由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不让别人去想。但是,一个人的思想、精神,通过文字、语言、行为表达和反映的时候,就非常可能与别人的思想、精神发生冲突。这个时候,思想、精神就由个人的问题变成了社会问题。它不仅需要接受社会的检验,而且还应该接受社会的选择。不同的精神、不同的思想之间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斗争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鲁迅说过:“即使因为我罪孽深重,革命文学的第一步,必须拿我来开刀,我也敢于咬着牙关忍受。杀不掉,我就退进野草里,自己舐尽了伤口的血痕,决不烦别人敷药。”(《南腔北调集•答杨邨人先生公开信的公开信》)这是鲁迅的一种超然的心态。一个人,当他准备把自己的精神与思想向社会展现之前,就应该有为因此而引发的斗争及其后果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甚至是牺牲的准备。如果以为展现“精神自由”就应该格外受优待,那是很天真的。有的不过是在“精神自由”的旗帜下,与另外的“精神”抗衡,一争高下罢了。中国人看多了“祸从口出”、“文死谏”的现实,因此,很懂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就不会招灾惹祸。如果没有为“信仰”,为“真理”,为“正义”而牺牲的精神和心理准备,最好把自己的思想、精神、信仰储备在大脑中,闭上自己的金口。可以时不时地想一想,以检验一下良知是不是还存在。
“精神自由”是个人的自由。它应该属于“敢想”的范畴。“自由”并不仅仅是精神的。“言论自由”及由“言论自由”引起的“人身自由”,在任何一个国度,都是个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是个政治问题。“自由度”规定的宽与严,执行中的宽与严,常常与政治形势密切相关,任何个人都无法左右。对于这个现实,承认不承认,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的是,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感受不同,期望不同,对于形势的估计与判断不同。因此,表现也不同,发表的言论也不同。有些话,有些人在前几年想了而不说,要拿到这几年说。有些话,有些人在某个场合不说,却在另外的场合说。有些话,有些人在某人面前不说,却在另外的人面前说。什么话、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对什么人说,无一不是从一定的目的出发的。任何人的言论决不是想通过自己的什么言论考验和试探国家的“自由度”。关于自由的法律,归根结底,仍然是个工具。这个工具,握在统治者的手里,被统治者仍然可以利用它做“合法斗争”的工具。现在许多国家不都是这样的吗?在中国,也不可能是例外。那些因为思想斗争而吃了苦头的人,固然是不幸与值得同情的。但是,如果他们了解斗争的“规则”与“潜规则”,就不会为因此而发生的挫折而懊丧。他们真的有信念,信念坚定,就应该愈挫愈勇。如果自信真理在自己的手中,就应该为自己所付出的代价和牺牲而自豪。如果自己本来就不知所以,不过是“赶时髦”、“为虎作伥”,那么,在付出代价和牺牲之后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在说什么之前先把问题弄明白,怨天尤人没有用处。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发放“光明”的标签和包票。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大概也是这样。这或许是“文责自负”的另外一重含义。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听说过“文化工作危险论”。什么工作不危险呢?那时候的“当权派”,据说百分之九十五的都被“打倒”了。但是,并没有谁提出一个“当权危险论”。而现在,为了当权而不惜冒犯法律的人,人们也见得多了。人们看到的事实却是,越是“危险”的,越是有人爱去干。当工人做工、当农民种地没有危险?当兵没有危险?而那些大喊“文化工作危险论”的人们,有几个心悦诚服地去当工人、当农民、当兵,去从事那些不“危险”的事?对于“文化工作危险论”,如果不是怯懦者的发明,就是智者的发明。他要用这个“论”为从事所谓“危险”工作的人们争取点什么。
如果以为真理在握就应该受到优待,那也是非常天真的想法。当许多人在重复着你早就揭示了的真理的时候,他们或许早已经把你忘记了。
“精神自由”如果是一种主义,一种意识形态,它能不能立足于社会和在社会上广泛的传播,要靠它的信仰者到社会上去搏斗。它被人们的接受程度,取决于社会的需要。没有一种主义,会自动地让出自己的地盘,退出历史舞台。也没有一种主义不是依靠它的信仰者而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如果以为自己的“精神”是绝对真理,那些谬误便在它面前自动退避三舍,则是大错而特错的。
“精神自由”,在钱教授的意识中,或许是锤炼硬骨头的最好工具。是最应该被追求的。信仰“精神自由”的人,自然要有信仰的理由,这是可以理解的。敝人也愿意相信,一旦追求到了“精神自由”,骨头是会变硬的。正在“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而没有遇到“吃饭”问题的时候,骨头是不是硬的?钱教授没有说。但是,麻烦的是,追求是个“过程”。更麻烦的是,这个过程究竟有多么长,在这个过程中究竟能够遇到什么问题,等等,都是未知数。如周作人先生在开始“反对奴性,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的时候,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能够遇上大日本皇军抬举他做什么“帮办”。没有想到他的追求会中途遇到“吃饭”的问题而功亏一篑。不同信仰的人,在“追求”过程中,都会遇到“吃饭”的问题。遇到“吃饭”问题而中途变卦的,并不都是“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的人,也有追求共产主义的人。如著名的周佛海、陈公博、张国焘都曾经是追求共产主义的人,有的最后与周作人走上了共同的道路,也算是“殊途同归”。固然,“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的人遇到了“吃饭”问题之后,可以卖掉“精神自由”,骨头变软些总要胜过没有饭吃。按照钱教授的理论,大抵如此。不过,钱教授的这个理论并不“完善”。需要补充的是,不“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的人,不追求共产主义的人,大有人在,他们同样也会遇到“吃饭”的问题。他们在遇到“吃饭”问题的时候,是没有“精神自由”可卖,没有“主义”可卖的,他们卖什么?他们所卖是不是可以买饭吃?不管怎么说,对于那些“反对奴化,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的人们,不能说他们在决定“追求”精神自由的时候骨头就是硬的了。人们也无法确定“追求”到哪个阶段骨头的硬度就达到了什么程度。这个问题,恐怕还不能用数做衡量和比较。再说,一个人是不是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只听其言、看其书是不算数的。听其言,观其行,这是人们判断人的一般方法。人们判断一个人的骨头是不是硬,看的是行为。看的是他在特定条件下的表现。有的人,或许一生都难碰上被验证的机会。
如果说,鲁迅、胡适、周作人都曾经“反对奴化,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那么,对所谓的“精神自由”,他们都有自己的不同于他人的“解读”。本来,人们对于精神啦、自由啦,就有不同的解释,人们对于“精神自由”的认识,并没有统一于钱教授。如果承认这个现实,那么,钱教授所谓的“根本原因”就变成了一个不确定的、说不清楚的原因。
5信仰与硬骨头
教授自己刚刚“体验”到,“反对奴化,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是“鲁迅‘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的根本原因”。接着又说“人必须有一个信仰,一个内在的精神支撑,才能不成为奴隶”。(《话说周氏兄弟》第276页)
一个人之是不是成为奴隶,在钱教授看来又取决于“信仰”与“精神支撑”了。“经济基础”问题又不重要了,至少退居其次了。“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看来也只是鲁迅自己的“体验”了。
这里钱教授就又让人们遇到了一个“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与“信仰”的关系问题。
“信仰”、“精神支撑”与“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到底有没有关系和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钱教授可以认为是一回事。实际上是不同的。
如果承认了“人必须有一个信仰,一个内在的精神支撑,才能不成为奴隶”,也就意味着承认“信仰”共产主义,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做“精神支撑”的人,也可以不成为奴隶。那也就意味着他在同一篇文章中说的“中国知识分子”“为虎作伥”的断语是混账话。因为他没有办法否定在毛泽东活着的时候,“中国知识分子”中,是有“信仰”共产主义和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做“精神支撑”的人的。他们是因为不愿意做奴隶才起来斗争和革命的。只要是会唱《国际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第一句的人是都知道的。著名的共产党人夏明翰,在敌人面前慷慨就义,给后人留下“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这样壮丽的诗篇。夏明翰追求的“主义”是共产主义,不是“个体的精神自由”的自由主义。年仅15岁的女共产党员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从容赴死。还有许多没有留下姓名的老百姓,为了掩护同志,在敌人的威逼下,宁可牺牲自己。他们的骨头像钢铁一样硬,其实与“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没有什么关系。他们都知道,牺牲了生命,作为个体的自己就不存在了,何谈个体的精神自由云云。其实,他们或许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是“个体精神自由”。如果为了“个体”,那么,就犯不上为了别人、为了国家利益去牺牲。作为一个个个体的人,如果牺牲了自己,那么“个体的精神自由”对于个体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信仰,的确可以说是一种“精神支撑”。信仰的力量的确是不可估量的。鲁迅自称是相信“进化论”的。他相信“进化论”的时候,“进化论”就是他的“精神支撑”。在黑暗中,让他心存着希望。“进化论”与“个体的精神自由”是不是同一个“信仰”,还是鲁迅同时有多个信仰,作为学术问题,做学术的人们可以慢慢地去研究。现在要说的是,有信仰就一定是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吗?如果不认为“信仰”与“个体的精神自由”是同一概念,就不会那么认识问题。“个体的精神自由”可以说是个“信仰”,是个具体的“信仰”与“追求”。但是,并不是唯一可以被认为是“信仰”的东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信仰,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对于这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作为大学教授,是不会看不到和不会不知道的。不同信仰的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为了“和谐”相处,必须相互“妥协”,求同存异。统治阶级的要求是统一于法律,但是,法律的唯一性决定了他的“公平”、“公正”性的相对性。总是有人感觉到法律的束缚。不同信仰的人必然对于反映统治阶级信仰的法律持不同的态度。不同信仰的人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鲁迅所谓的“同路人”。他们在行进中必然有人落伍,有人背叛,最终要走上不同的政治道路。看看“解放前”、“解放后”许多人的沉浮、变化,这也不是多么深奥的社会问题。
胡适先生在国民党领袖蒋介石的眼里是“师表”与“楷模”。鲁迅在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的眼里是“圣人”。
鲁迅先生的骨头是硬的,自不必说。如果也认为胡适先生的骨头是硬的,那么就是说“信仰”不同、“精神支撑”不同,而骨头之硬可同。如果说胡适先生的骨头不硬吧,那就是说,胡适先生是没有“信仰”、没有“精神支撑”的人。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使得钱教授的理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信仰,被认为是很高尚的。是对主义、主张、宗教的相信和尊重,并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者指南。
在现代的国家中,法律大都规定了公民有信仰自由,这已经是法律常识性的问题。现在要说的是,信仰的并不等于现实的。信仰是美好的、单一的,现实是复杂、甚至是残酷的。信仰是主观的,要实现信仰是艰苦、甚至要付出牺牲的。信仰,属于遥远的彼岸,而每个人都站在此岸。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达到彼岸,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走。必须学会做那些看似平常、简单、麻烦的工作,必须学会披荆斩棘,必须学会吃苦耐劳,必须学会辨别是非而把握方向,甚至还要承受失败及因为失败而引发的后果。人们都赞叹武松打虎的壮举,羡慕打虎后的威名。打虎,发生在瞬间。在武松打虎之前,是不是有过打狗的经历,不得而知。不过,在没有学会武松打虎的本事的时候,不妨先学学打狗。即使是打狗,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打不到狗而被狗咬的事并不罕见。学打狗,也许要从拍打随处可见的苍蝇、跳蚤、蚊子什么的开始。一个连苍蝇、跳蚤、蚊子都不敢打的人,很难说遇到狗后能够迎头去打。其实,在平时,在人们的周围,最讨厌的却是那些苍蝇、跳蚤、蚊子什么的。当苍蝇、跳蚤、蚊子什么的成了“精”的时候,恶性不改,遭殃的将不知道有几多人。平时所见的那些言辞很激烈,貌似信仰高远,而好高骛远的人,到头来也很可能是颓废得也快的人。信仰并不能保证信仰者一帆风顺地达到彼岸,也不能保证他们的骨头一定能硬,它只能成为一个激励的因素。而严酷的现实,常常把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的信仰打得粉碎。
毛泽东在说到鲁迅“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的时候说:“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人们知道,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信仰是不同的,包括政治信仰。有信佛的,有信上帝的,有信阿拉的。当然,也有信自由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他们中都有“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的人们。都有为了自己的信仰而不惜作出个人牺牲的人。像阿Q,因为信仰“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而可以“慷慨”赴死。祥林嫂因为相信地狱的存在,而增加了苟活下去的勇气。他们的信仰虽然并不崇高,毕竟也是一种“精神支撑”。而追求“个体的精神自由”的周作人先生,在大日本皇军面前表现的却偏偏是“奴颜与媚骨”。这足以使钱教授的理论黯然失色。如果人民没有了硬骨头那样的性格,都像周作人那样,那么,现在的中国人,当然包括“中国知识分子”在内,恐怕还在日本皇军的刺刀保护下“共荣”呢。对于一些人,做一个自由、富裕而快乐的亡国奴,大概感觉很美。
钱教授说:“人必须有一个信仰,一个内在的精神支撑,才能不成为奴隶。”这里所说的信仰,大约指的是崇高的信仰,如个人主义,阿Q、祥林嫂的信仰大概不在其内。这样的论断至少对于周作人先生不合适。人的“信仰”是通过行为而不主要是言论表现的。当周作人先生没有当汉奸之前,恐怕谁也不会认为他是一个没有信仰、没有精神支撑的人。许多人甚至还认为他是一个有着高尚的信仰的人。他的信仰,在走出课堂与书斋之后,就破碎了。他的“精神支撑”在遭遇日本皇军的指挥刀的时候,就“撑”不住了。他,有文化、有知识、有能力、有思想、有信仰,但是,显然没有为信仰而献身的精神和心理准备。这或许是他遇到指挥刀的时候膝盖不由自主的弯曲的主要原因。不得不以奴颜与媚骨面对皇军的“专制”,反对“专制的狂信”的周作人却不得不拜倒在“专制”的刺刀下。这时候的周作人,是变成了一个“专制的狂信”者了呢,还是变得连他所不齿的“专制的狂信”者也不如了呢?
“没有丝毫的奴颜与媚骨”的硬骨头,是一种性格,是人的禀性和气质。按照“时髦”的说法,当然也是一种人性。对于人的性格的形成有多种多样解释。有的认为与饮食即吃饭有关。像钱教授,不仅认为与饮食即吃饭有关,而且认为是决定性的。这样的认识的确很“唯物”。有的认为与男女即性、性压抑有关,如弗洛伊德。弗先生的理论也被钱教授继承了下来。这样的认识好像又很“精神”。还有的认为与血型有关。归根结底都是生理上的原因,但是,人毕竟是社会的。
古人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国的老百姓都知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连命都豁出去的人,还怕什么“专制”与强权吗?那些患得患失的人,那些总想通过执政党地位而升官、而谋私、而发财的人,那些拔一毛而利全民都不干的人,那骨头怎么可能硬得起来呢?他们除了在羊面前显示凶兽样,在凶兽面前显示羊相之外,还能有什么表现呢?
奴颜与媚骨并不是政治概念,也不是法律概念。在老板面前的奴颜和在上司面前的媚骨,不过是为了讨得他们欢心,并非有的人天生就有那一好,只是因为许多做老板、做上司的有那一好。不如此,则认为不足以显示出自己的威严。对于这样的现象与问题,古今中外,各国的法律都无可奈何。在敌人面前没有奴颜与媚骨的人,甚至可以赢得他的敌人的尊敬。从古到今,在中国的历史上,是出了许多没有奴颜与媚骨的志士的。且古人并不知道什么“精神自由”之类。他们的“信仰”不同是事实,他们的骨头硬也是事实。敝人更倾向硬骨头是个个人修养问题。是个人政治、文化、思想、道德修养的一个外在的表现。这种表现的内涵是一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没有这种牺牲精神的人,患得患失的人,自私自利的人,骨头是很难硬起来的。再说,硬骨头的形成也是一个过程。是在斗争的实践中逐渐锤炼出来的。
硬骨头是鲁迅在斗争中所表现的一种姿态,一种作风,也就是一种精神。鲁迅的硬骨头与他的深邃的思想是完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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