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化论”虽然早已经浸润人心,但是,那些以为毛泽东是“神化”鲁迅的罪魁的人们,并没有找到他在哪篇文章或者讲演中“神化”了鲁迅。这个问题似乎也没有什么人过问。“神化论”真像是个“神话”,在中国大地流传。在“人派”以“人化论”破毛泽东的“神化”论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中的一些人,居然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这声音,不但不是为批判“神化”鲁迅提供证据,而是提出了反证:不要鲁迅。毛泽东“反对”鲁迅的文章被几个名人同时指出来了。那就是毛泽东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的几句话。其中的“还是杂文时代,还是鲁迅笔法”的一句诘问,一句“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一样”,于是,被一“杂文大家”认为就把鲁迅式杂文“送进历史博物馆”了,于是就造成了“建国后杂文的坎坷道路”。又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研究员,据说是鲁迅研究的专家解读为“不要鲁迅笔法”。仅仅说不要“鲁迅笔法”也就罢了,那不过是个怎么写文章的问题。但是,“不要鲁迅笔法”,又被发挥为“不要反奴性精神”。“不要反奴性精神”,就是“喜欢奴颜和媚骨了”。逻辑推理多么的严谨!
毛泽东一方面被说成是“神化”鲁迅的人。奇怪的是,大约还是这些人,又把毛泽东推向了鲁迅的对立面。“不要鲁迅笔法”,只是最具体的一例。大概被他们认为是最具杀伤力而足以置毛泽东于死地的一例。毛泽东一下子从“神化”鲁迅的立场上,跳到了“鬼化”鲁迅的立场上。这究竟是毛泽东的认识本来就存在着矛盾性,还是他们的认识就是有那么大的跳跃性呢?
鲁迅笔法,在他们看来,很神圣。要与不要,已经上纲上到了区分是要鲁迅还是不要鲁迅的分水岭,是反奴性还是提倡、欣赏奴性的唯一标志。这样的分析法,似曾相识。记得只在“文化大革命”那个年代流行。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人们对于“毛语言”的认识也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要不要鲁迅、要不要反奴性,这么严重的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发现并站出来贴张大字报或是小字报什么的,质问毛泽东、造毛泽东的反?是那些老老少少的“造反派”的识别能力不够,是造反精神不强,还是立场问题视而不见有意维护毛泽东?看来,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文化大革命”时候的“造反派”,还是不如现在的“人派”。
什么叫“鲁迅笔法”?鲁迅的社会价值是因为他的笔法,还是因为他的思想?看来这个问题需要说清楚,虽然,毛泽东的“论敌”并没有阐述清楚,甚至是没有阐述。 首先应该弄明白什么叫笔法?
在这个问题上,那些学者、教授著作多多,甚至形成了自己的“笔法”,应该是阐释这类问题的权威。但是,因为并没有看到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的只言片语,不得已,只好请教字典。
辞书上说,笔法是写字、作画、写文章的技巧或特色。
鲁迅有墨宝流传于世,郭沫若对鲁迅的书法评道:“融冶篆隶于一炉,听任心腕之交应,质朴而不拘挛,洒脱而有法度,远逐宋唐,直接攀魏晋。世人宝之,非因人而贵也。”(转引自《毛泽东与鲁迅》第217页)这大概是郭老对“鲁体”的概括,足见其造诣。但是,在书法界,没有听说那方面有什么“鲁迅笔法”。“鲁体”远不如“舒体”的社会认知度高。不认鲁迅“书法”是不是也有反对鲁迅之嫌?
所谓的“鲁迅笔法”,大概是指他写文章的技巧与特色。他的文章已经知道的,有小说,有杂文,有讲演,还有书信等。从这些人文章的语境分析,所谓的“鲁迅笔法”,似乎仅限于他的杂文。其他文章,如《中国小说史略》之类的文章,是用什么笔法写的呢?是不是鲁迅写作除了会用“鲁迅笔法”之外,还偶尔用一用别人的笔法?他用别人的笔法写的文章,是不是就“不要反奴性精神”?他提出“立人”的那篇《文化偏至论》,不知道是不是不可以叫做杂文。不过,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的笔法是宗他的老师章太炎先生的。文字晦涩难懂,到现在,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我,读了不下十几遍,仍然不敢说读懂了。难道那不是一篇充满“反奴性精神”的文章吗?“反奴性精神”,如果非“鲁迅笔法”而不能,那么,中国的“反奴性精神”的重任,是不是只有他们这些自以为掌握了“鲁迅笔法”的学者、教授才能做?不过,敝人看过他们写的文章,甚至是“反奴性精神”的文章,并没有看出他们用的是“鲁迅笔法”。在毛泽东去世后,他们自己也没有声称是在用“鲁迅笔法”搞创作。也很难说钱教授的《话说周氏兄弟》用的是“鲁迅笔法”。毛泽东那篇著名的《反对本本主义》,就是一篇“反奴性精神”的文章,成文于1930年5月。那时候,毛泽东大概还没有听到“鲁迅笔法”的说法。再说,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没有人鉴定为他用的是“鲁迅笔法”。如果不认为鲁迅是中国反奴性的鼻祖,就应该承认,在鲁迅之前的中国历史上,也有反奴性的人和反奴性的文字。在鲁迅,反对奴性,未必始于“鲁迅笔法”的形成之后。如果承认他提出“尊个性”的那篇《文化偏至论》用的是他的老师章太炎先生所喜欢的笔法,而又把“鲁迅笔法”与“反奴性精神”等同起来,无伤毛泽东半根毫毛。
鲁迅是文学家。他的小说,塑造了一个个让人们难以忘记的人物。特别是他的杂文,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无出其右者,被认为是中国杂文的鼻祖,尽管鲁迅认为杂文是“古已有之”的。不过,杂文因鲁迅而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却是不争的事实。于是,有了所谓的“杂文时代”,有人就提出了“鲁迅笔法”。
杂文,作为一种文学艺术的形式,在中国的文坛上虽然成为了一株耀眼的奇花,但是,文人群体不可能都去作杂文。比如,被他的崇拜者尊为“当代鲁迅”的钱教授,至今没有听说他在杂文写作上有什么独特的造诣,也没有看到过他写的小说问世。可以说,他不是以杂文、小说而立于文坛而被一些人誉为“当代鲁迅”的。杂文,在文艺的百花园中,无论怎样的艳丽,也只是其中的一支。文坛不可能满园皆杂文。只杂文,也支撑不了文坛,人们会觉得很单调。如果人们对“样板戏”一花独放,百花凋零的情景还有记忆,那么,就不应该有什么争议。因此,所谓的“杂文时代”,其实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鲁迅笔法”到底是什么笔法?恐怕到现在也没有谁说得多么清楚。也没有看到这方面权威的专著。毛泽东是不是对“鲁迅笔法”有研究?面对有人提出的这样一个问题,他肯定有自己思考和看法。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毛泽东说了“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一样”,竟被当代的某杂文大家认为是新中国杂文坎坷的根源,又被国家级的研究家认为是“不要鲁迅笔法,不要反奴性精神,越到后来越喜欢奴颜和媚骨了”。在他们的笔下,毛泽东反对、抛弃的不仅是鲁迅个人,而且也是使杂文坎坷、贻害杂文的魔头。
这样的责难,从艺术创造的角度看,不能不说有几分滑稽。如果一个作家把自己能不能创作出好的作品寄托在一种笔法上,寄托在一个人,哪怕是毛泽东那样的人对一种笔法的支持上,那将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当现代的研究家、杂文大家指责毛泽东“不要鲁迅笔法”,毛泽东造成了杂文的坎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一想,“鲁迅笔法”与“杂文做法”或者“作文秘诀”?要写好杂文,“杂文做法”难道不比“鲁迅笔法”更有用?
“鲁迅笔法”还不能说就是“杂文做法”或者“作文秘诀”。在“杂文做法”中就应该包括“鲁迅笔法”。
鲁迅既然被尊为杂文的祖师,按说,他是应该深谙“杂文做法”并有“作文秘诀”的,也许写就了《杂文做法》和《作文秘诀》作为独门绝技,藏于密室,秘不示人。不过,在《鲁迅全集》中,的确没有“杂文做法”之类的专著或者讲义。也没有听说他传给了他的儿子以做镇家之宝。
研究鲁迅的研究家与杂文大家大概都知道1931年12月27日鲁迅有一篇叫做《答北斗杂志社问——创作要怎样才会好?》的文章。(《二心集》)其中明确说过“不要相信‘小说做法’之类的话”。当有人写信问他作文的秘诀的时候,1933年11月10日,他做《作文秘诀》明确地说;“作文却好像偏偏并无秘诀,假如有,每个作家一定是传给子孙的,然而,祖传的作家很少见。”(《南腔北调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哪位杂文大师或者名大学的名教授写了“杂文做法”或者“作文秘诀”,也会因为鲁迅的话在,而不会被奉为作杂文的指南。鲁迅这个作文的大师,杂文的祖师如此蔑视“作文秘诀”,他们怎么就不把杂文的坎坷与否与鲁迅扯上关系呢?“杂文做法”和“作文秘诀”不能有。“鲁迅笔法”又好像是不能没有。
对于“鲁迅笔法”,虽然有这个说法,敝人只是从毛泽东著作那里看到的,并没有考证是谁“概括”出来的,也没有见过论述“鲁迅笔法”的专著。因此,并不完全知道“鲁迅笔法”是什么笔法。
是不是真的有“鲁迅笔法”?按说,是应该有的。即使是鲁迅自己没有总结、概括出,也会有研究家研究出来,冠之以鲁迅之名,以昭示文坛。敝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否定这种研究成果的积极意义和它的存在。
问题是,作杂文、写文章是不是一定要清一色地采取“鲁迅笔法”?至少在鲁迅生前不这么看。他曾经对许广平说:
“我因为自己好作短文,好用反语,每遇辩论,辄不管三七二十一,迎头一击,所以每见与我的办法不同者便以为缺点。其实畅达也自有畅达的好处,正不必故意减缩。例如玄同之文,即颇汪洋,而少含蓄,使读者览之了然,无所疑惑,故以表白研究反为相宜,效力亦复很大。我的东西却常招误解,有时竟大出于意料之外。”
在这里,鲁迅显然认为玄同的“笔法”与自己是不同的。当然,他并没有将自己的笔法命名为“鲁迅笔法”,也没有将玄同的笔法命名为“玄同笔法”。
以此看,鲁迅对于自己的“笔法”认识很清醒。对于别人的“笔法”,也并不排斥。不同的“笔法”,都能够写出“效力亦复很大”的文章。而对于自己用正宗“鲁迅笔法”写出来的文章,他却认为“我的东西却常招误解,有时竟大出于意料之外”。“招误解”,“大出于意料之外”的效果,大概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每个作家所不愿意看到的。“笔法”毕竟是一种风格,一种技巧,是很“艺术”、很“个性”的东西。看看京剧舞台上各派芳菲可知,如果在杂文的圣坛上,仅仅是“鲁迅笔法”一“法”独尊,一“法”独秀,那么将出现怎样的状况呢?人们是不难想象出来的。毛泽东说了“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一样”,实在是对杂文理论的一大贡献。作为政治家,在艺术流派上,表明他并不独尊一法——鲁迅笔法。虽然,“鲁迅笔法”可能是他的最爱。这就为其他“笔法”的杂文的存在,提供了政治空间。即使是在所谓的“杂文时代”,谁能说是由“鲁迅笔法”支撑的?再说,“鲁迅笔法”是每个写杂文的人都学的来,掌握的了的么?杂文要繁荣,“鲁迅笔法”固然不可废,其他的笔法难道就那么的与“鲁迅笔法”势不两立么?如果不认为“鲁迅笔法”与其他“笔法”势不两立,那么,毛泽东说“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一样”,有什么错?怎么就被研究家“研究”成了“不要‘鲁迅笔法’”?好像中国的杂文作家,特别是被评为“杂文大家”的那个人,是娴熟运用“鲁迅笔法”的大师,离开了“鲁迅笔法”就写不出好杂文似的。
对于鲁迅杂文,在多事之春的1957年3月,毛泽东曾经连续两次提到过。1957年3月10日毛泽东在《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纪要》中说:“鲁迅的文章就不太软,但也不太硬,不难看。有人说杂文难写,难就难在这里。”(《毛泽东文集》7卷263页)两天后,1957年3月12日,毛泽东《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鲁迅的杂文是对敌人的,鲁迅对付敌人的锋芒可不可以用来对付我们自己内部呢?据我看也可以,假使鲁迅还在,他就要转过来对付我们的缺点、错误。”在这里,哪里看的出毛泽东反对鲁迅的“笔法”和“杂文”的意思?
这里就又牵扯出另外的一个问题,写杂文,难道仅仅是一个“笔法”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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