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关于加快我国文化旅游业发展 |
2006-04-21 17:17:29 |
来源:红色旅游网 |
作者:刘筱秋 |
浏览次数: |
|
|
|
|
4、博物馆业萧条冷落,文博旅游业的发展与我国富饶丰厚的文化历史资源极不相称。近年来,各级文化部门对博物馆来越来越重视,博物馆院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有很大发展。但不可否认,除少数省市的重点馆院外,各级博物馆院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文化历史资源发掘、研究不深,编排、整理不够,文化资源(包括文物)开放程度低,难以集中、全面、典型地反映国家和一个地方的文化历史全貌。二是展出形式陈旧,科技含量低,缺乏现代化的表现手段和观众参与性的演示形式,吸引力低。三是国家资金投入少,博物馆院的硬件设备和服务设施普遍较差。因此,绝大多数博物馆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5、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步履艰难。一是对早已形成经营行为的文化旅游业的市场运作规律缺乏研究,把经营机制市场化等同于出卖资源,片面认为市场运作就必然会导致资产流失和资源破坏,所以对文化旅游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讳莫如深,阻碍了文化旅游业产业化的步伐。二是行政机构设置过细,部门利益交叉,门户偏见严重。很多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已经或者正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全国基层机构设置中旅游、文物、园林、风景名胜等相关产业部门合并设立的,目前已经不在少数。这有利于精兵简政,有利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遗憾的是,有的上级主管部门,不适当地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甚至以限制划拨有关经费相胁挟。三是把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视为部门垄断。例如,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这个标准对旅游景区(点)的建设、管理、服务、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包括文物保护)等诸多方面,都做了相当严格的细化规定。贯彻这个标准,对促进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良性互动,提高旅游景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受到了基层各类旅游景区的普遍欢迎,他们参与评定的热情很高。但是,2000年下半年,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刚刚启动,国家文物等有关部门就在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紧急通知地方基层单位,一律不准参加旅游景区等级评定。这种封闭式的管理,不可能形成健康的产业化运作机制,不可能打造出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也不可能形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的良性机制。
6、理念方面的差距。理念问题归根到底是认识问题,理念是更加自觉、更加成熟的认识。只有把认识变为工作理念,才能实现从认识到实践的跨越。很多先进地区领导十分形象地说:“认识不等于重视,重视不等于落实。”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及产业部门、民间团体在组织各种经贸、商务、文化、体育等大型对内对外公众活动时,着眼于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对于旅游业同这些经济、文化活动的天然联系意识性越来越强,注意紧紧抓住旅游业这个龙头,千方百计、大张旗鼓地把旅游概念融入这些大型活动中。因此,这些地方在发展战略、政策环境、社会舆论、资金投入等各方面,都形成了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但是应该说,一些地方或少数行业主管部门(包括我省)囿于狭隘的观念和局部的利益,在这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差距。
三、怎样发展我们的文化旅游业
李瑞环同志在《致清东陵世界遗产地标志揭幕仪式的贺信》中指出:“文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学习研究历史的生动教材,是开展两个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珍惜文物,保护文物,切实做好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共同使命,是我们这一代人上对祖先、下对子孙应尽的历史责任。”他还明确指出:“通过旅游开放的形式,可以促进文物保护,文物离开利用就很难谈保护。”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国家文物局古建专家组组长、建设部风景名胜委员会专家顾问罗哲文先生最近明确指出:“关于旅游与文物保护(包括风景名胜)的关系问题,我一贯认为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相得益彰,密不可分的事情”,“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主管部门与旅游部门在保护为主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国家旅游局和各省市旅游部门都在抓旅游规划,而且把旅游资源的保护放在了重要位置。”所以,“目前发生的一些矛盾或不协调的事,完全是不应该的,完全可以解决的。”李瑞环同志的指示和罗哲文先生的话简洁明晰,既指明了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也把当前文化旅游业发展中实质性的问题完全说清楚了。实现旅游与文物业的协调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应进一步解决以下问题:
|
|
|
|
|
|
|
|
|
|
|
中国红色旅游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红网”或“特稿”或带有中红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红网所有,允许他人转载。但转载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正确范围内使用,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红网”和作者,否则,中红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