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尽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农户承包经营与土地私有制条件下的农户小生产有很大不同,但正因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缺失,细小的家庭承包经营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越来越多的农户将其承包土地流转给别人特别是种田大户。
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于集体经营层次的缺失,农户家庭经营必然自发地演变出各种农户之间的分化、合作、联合,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本下乡组织的公司加农户以及大量土地流转形成的种田大户或家庭农场,等等。农户小生产必然分化,从中产生出大规模的经营方式。这些专业合作社、公司加农户、家庭农场等形式,显然是比细小的农户经营效率更高的经营形式,但由于绝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大户控制,公司加农户和种田大户等也容易产生出不良倾向,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从大量小农日益困难的小规模经营到大规模经营,只有两条道路,或者是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农业,或者是合作社或集体经营的农业。考虑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农户合作仍然不能避免农户之间的分化,而按照近百年来国际合作社联盟所坚持的按交易量或交易额返还盈余的原则,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农户合作更有利于大户。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人们对专业合作社作用的看法也越来越全面和客观。应该说,专业合作社不同程度地把单家独户的农民联合起来,这是一种进步,但专业合作社一般是“强强联合”的产物,能人、大户是强的,但“有没有富起来去帮穷的呢?从整体上看并没有出现‘富起来去帮穷’的现象”。
总体来说,近40年来,农户家庭经营演变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相对缺失。农户家庭经营成为绝大多数农村压倒性的经营主体,失去集体经营层次支持的细小家庭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土地流转规模越来越大,资本下乡趋势越发明显的原因。当然,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权的宪法地位,资本下乡圈占土地受到了极大制约。因此,巩固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完善集体经营层次,补齐集体经营层次这个短板,这是当前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制度和经营体制何去何从,未来需要作出抉择。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在农村的经济基础,还是摧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摧毁双层经营体制,变成农民土地私有制,然后任由农民小土地私有制两极分化,最后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彻底摧毁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答案是很明显的。后一种土地私有化道路决不允许成为政策选择,这是因为,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最重要的基石,毛泽东明确指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的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的中心环节是完善集体经营层次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从第一篇到第十一篇,分别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以及规划实施做出了详细说明,内容丰富翔实。这些多样化的目标体系和具体行动要求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复杂系统,必然有着结构层次的差异性,必然有着决定性的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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