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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关于道德与社会公德有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王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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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4: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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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896年4月6日奥林匹克之火在希腊首都雅典燃起至今,奥林匹克运动已举办了27届、走过了一百多年历程。我们一方面看到,迄今为止,没有一项活动能够像奥运会这样调动起人类纯真的游戏心态和实现“世界大同”的美好理想,人类天性中美好的一切——争强、好胜、团结、友谊、公道、正直、坚毅、果敢等,都得以尽情地表露,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世风,推动着道德尤其是社会公德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看到,迄今为止,没有一次奥运会的举办成败,不与道德尤其是社会公德紧密相连。因此,在北京正为筹办2008年奥运会抓紧各方面的准备之际,我们认真研究北京市民社会公德状况,认真探讨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关问题,应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一、关于道德问题的探讨

    (一)道德的起源

    在我国,“道德”一词的来源在时间上可以上溯到三千多年以前。

    “道德”二字开始是分开来用的。古代典籍中,“道”一般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德”则偏向于主观方面,主要指人们内心具有的精神情操或精神境界。“德”字出现得早一些。殷商时期的《盘庚篇》就多次使用了“德”字,如“非予自荒兹德”、“予也不敢动用非德”,意思是我不是不顾先祖的德行、我也不敢不顾先祖的德行而妄自作为。周人在《周书·无逸》中对“德”的具体内容作了解释:“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即要节制和检点个人生活,不要在逸乐、巡游和狩猎上放纵任性。春秋末期,孔子除继承殷、周人的“德治”思想,还赋予了“德”字以思想品质方面的一系列内容,如忠、孝、礼、智、信等,构成了儒学理论体系。“道”字出现得晚一些,到春秋末期才有诸子论“道”现象。老子说“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天、地、人最后都统一于自然,强调人道要服从天道,践行天道。孔子对道的解释是“道,仁与不仁而已矣”,他自己所坚持的是“仁道”即“德治”的方针与道德规范。

    “道德”并举始于孔子。他在《论语·述而》中说,“志于道,据于德”。“道德”连用始于荀子。他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这里的“道德”不仅指“礼”即等级规范的总和,而且还指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主要是指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或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及善恶评价等。

    在西方,“道德”一词源于拉丁文的mores,有习俗、性格的意思。后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根据希腊道德生活的经验,从mores一词创造了一个形容词moralis,意为国家生活的道德风俗和人们的道德个性。以后英文morality则沿袭了这一含义。因此,西方的道德一词兼有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即类似于中国古代“道”和“德”的含义。

    由此可见,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道德一词包含了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两方面内容。

    (二)道德的本质

    道德,其本质从古至今人们一直说法不一。中外伦理思想史上影响很大的观点是把道德的本质说成是天和神的意志。

    我国汉代的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中写道:“今春善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也。”他认为道德的本质乃是上天的命令和规定:“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西方神学家认为,人犯罪走向堕落是听信了魔鬼的诱惑。古代希腊的苏格拉底、德谟克里特等人认为,“道德即是知识”,“罪恶即是对道德所应知的许多事情的无知”。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霍尔巴赫把道德看作是对社会有益的行动。他说:“做善事,为旁人的幸福尽力,扶助别人,就是道德。道德只能是为社会的利益、幸福、安全而尽力的行动。”该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把道德看成是出自“善良意志”的“绝对命令”,而唯心主义辩证法大师黑格尔则认为:“道德概念,其真正的内容就是纯粹意识与个别意识的统一;个别意识应该看出,这种统一对它来说就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作为目的的内容,就是幸福,作为目的的形式,就是特定存在一般。”黑格尔的道德概念就是道德理想,实践把这种理想变为现实,就是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甚至把道德比作人的身体和生活日用品。他说:“德行和身体一样,需要饮食、衣服、阳光、空气和住居……如果缺乏生活上的必需品,那末也就缺乏道德上的必要性。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认为,道德是一种用来分析情境和确定行为选择的工具,是一种“考察和筹划的特殊方法,用来考察经验事实,分析各种因素,认识客观条件,勘定困难和不幸,并设想行动方案加以比较,作出选择,决定主观行为”。

    当代美国大学教授J.P.蒂洛认为:“道德基本上是讨论人的问题的,讨论人同其他存在物(包括人和非人)的关系如何,道德讨论人如何对待其他存在物,以促进共同的福利、发展和创造性,努力争取善良战胜丑恶,正确战胜错误。”。

    上述这些看法,体现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虽然有一些可取的地方,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由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制约,他们不可能科学地、准确地阐释道德的本质。只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以及历史分析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才有可能全面科学地揭示道德的本质。当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门发展的科学,对“道德”的认识也是不断完善的。

    20世纪60年代,苏联哲学教授施什金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所谓道德,通常是指人们行为的原则或规范的总和,这些原则或规范调整人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社会、对一定阶级、国家、祖国、家庭等的关系,并且受到个人信念、传统、教育、整个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力量的支持。”20世纪80年代,我国伦理学教授罗国杰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说:“道德就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维系的,并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另一位伦理学家许启贤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上层建筑,是通过社会舆论、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一种实践精神。”21世纪初,伦理学教授魏英敏指出:“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此外,近些年来我国其他一些伦理学家也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道德”作了不断完善的阐释。

    关于道德的本质,心理学教授林崇德认为,不仅不同时期,人们从不同阶级、不同世界观上对此有不同的阐释,而且道德可以由多种学科进行研究,它不仅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而且是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不同学科的研究者从不同角度、不同方法论上对此进行各自的界说。比如,哲学社会历史观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道德,主要从社会意识的形式入手,一是研究道德与社会存在,二是研究不同阶级的道德规范;社会学从社会控制的形式来研究道德,认为道德是人们自觉地用来控制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道德这一概念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

    (三)道德的功能

    关于道德的功能,古今中外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从道德的功能来说,一般人认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认识功能。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把社会中的现象、关系和行为分为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应当与不应当,以此来帮助人们认识人生价值、社会责任,向人们提供行为的价值取向,提供自我约束力、自我行为能力以及对善恶的分辨能力。

    二是调节功能。在对道德认识的基础上以一种自治的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以达到个人与他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三是教育功能。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通过道德评价、榜样示范等形式来影响人们的道德行为,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品质。

    当然,也有人认为道德还有描述、判断、调节功能,还有人认为道德还有命令、规约、激励等功能。我认为,他们所说的这些功能都是前面3种功能派生出来的,而且都有一定的道理。

    从道德的社会作用来说,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总是从一定的经济关系中发生,并反作用于经济关系。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中,不同时期的统治阶级总是在自己的经济基础上形成各种不同的道德,这种道德总是要力求维护这一私有制度,并成为巩固和发展这一私有制度的精神力量。比如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忠君孝亲”的道德思想,就对维护封建统治发生过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每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道德的作用,力图形成适合于自己阶级统治的道德风尚,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恩格斯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可以说,一切剥削阶级的道德都是维护和巩固其统治的工具,而劳动人民才是人类历史上先进道德的创造者。无产阶级道德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的反映,是人类历史上最高尚的道德。

    在道德功能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极端的看法。

    一种是“道德决定论”(或“道德万能论”),任意夸大道德的作用,认为人们的道德觉悟可以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只要克己复礼,有光明德行,就能治国平天下。在西方历史上,柏拉图等人主张哲学家用智慧、勇敢、节制和公正来治理国家;圣西门等人希望用道德手段来实现社会主义。18世纪下半叶,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和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只要向富人进行道德说教,乞求他们发“善心”,富人就能对穷人施“仁慈”,改变穷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对这种观点,恩格斯进行了严厉的抨击。

    另一种是“道德无用论”,否定道德对社会的作用,把道德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比如,中国先秦思想家韩非等人主张严刑酷法治国,抛弃道德。19世纪德国哲学家尼采、叔本华等人认为,道德是一种“巧妙的自私自利”、“好看的罪恶”,在弱肉强食中是无用的。很显然,以上这两种观点都是荒谬的,无论是夸大道德的作用还是否定道德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四)道德的结构

    所谓道德的结构,简单地说,就是指道德的内部构成;具体地说,就是指道德作为在普遍依赖于社会经济条件基础上形成的系统,及其内部及各要素的相互关系。道德的结构可以从道德自身内部要素构成和道德类型要素构成两个方面来分析。

    1.从道德内部要素的构成来分析

    关于道德内部要素的构成,目前国内尽管说法不同,但大体趋于一致。章海山、张建如等人认为,道德结构由道德实践、道德关系和道德意识三部分构成,这是较多人的观点。例如,罗国杰认为,道德现象(内部要素)结构由道德意识、道德准则、道德活动三部分构成;郭建模等人认为,道德结构由道德关系、道德意识、道德行为三部分构成;甘葆露等人认为,道德结构由道德思想体系、道德规范体系、道德活动体系三个部分构成。这些说法,都是大同小异的。我们认为,道德结构(道德内部要素构成),可以用图1来表示。

图1 道德结构(道德内部要素构成)体系图示

    在图1中,道德实践就是出自人的良心等内心信念、道德价值观念的一种自愿、自决和自择的行为,它主要由道德行为、道德评价、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组成。道德关系,就是人们在道德实践活动中结成的一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包括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人与社会的道德关系、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等。道德意识,就是指人们的道德实践和道德关系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反映,它包括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心理等。一般说来,道德关系涵盖的几个关系属于社会公德范畴。

    2.从道德类型要素的构成来分析

    道德类型要素如果以道德主体不同来划分,可将道德分为两大类:社会道德与个体道德。社会道德是通过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反映和概括人类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共同完善的客观秩序的需要,并用人类自我约束、自我觉醒的实践方式来表现对现有世界的价值评估,对未来的价值追求。个体道德是作为道德实践主体的个人在一定社会公德的熏陶和培养下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行为倾向以及相应的道德准则,是个人调整自身走向完善的个体要求,是社会走向完善的必要环节。一般说来,社会道德属于公德范畴,个体道德属于私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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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北京社会公德现状的调查结果与分析
·6.第六章 提高北京社会公德水平、实现市民奥运期待目标的对策
·7.一、加强社会公德教育是提高北京市民社会公德素质的基础工程
·8.二、加强德育管理是提高北京市民社会公德素质的重要保证
·9.三、建立社会公德建设体系是提高北京市民社会公德素质的根本途径
·10.第八章 提高北京市民社会公德素质的战略思考
·内容提要
·1.从“模仿圈”里“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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