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决定。 [10] 直到9月24日,中财委根据各地报告综合分析后才对征收种类以及税率问题提出:土布征税还是征货物税好;税率照顾各大区情况,可定为4%~8%。中财委还特别指出,华东地区为解决机纺原棉,限制土纺发展,主张税率偏高。土布征税只是在紧急需棉时期限制土布的方法之一,另外还须依靠合作社配纱换布和不扩大土布收购计划来达此目的,而后者是主要的。但又必须注意到,几种方法并用,目的仍只是使土布生产维持现状,不继续发展,并非缩小生产,更不是打垮,企图打垮土布是不可能的,也是错误的。 [1](pp.631~632)
陈云精辟地总结说:“农民与国家也是有矛盾的,特别是富农,这一点在今年收购棉花方面已经表现出来了。国家对农产品的比价政策,只能决定农民种什么,不能决定农民‘卖不卖给国家'。” [2](p.296) 到1952年,陈云仍认为:“收购棉花的时候,价钱不应提高。我们对农民现在还是拿价格政策来指挥他。” [8](p.175) 正是在陈云的市场与计划相结合、行政手段与调价措施相结合的思想指导下,处理因“禁运”而出现的棉花危机的经济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1952年与1949年相比,棉花(皮棉)产量增加193.25%,是解放前最高年份的153.53%;棉纱、棉布产量分别增加47.8%和37.3%, [11] 不仅满足了抗美援朝战争前线的需要,国内市场也供应稳定,没有出现恐慌抢购和价格飞涨。这也对中国以后恢复时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1950~1952年,中国经济没有受到贸易禁运和抗美援朝战争经济负担的影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GDP在1950~1951年间增长了14.2%,1951~1952年增长了20.1%,GNP同期分别增长16.7%和18.7%。 [12]
[参引文献]
[1]朱佳木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年·1951年卷》,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389页。[2]《陈云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254页。 [3]《棉纱统销税征收办法》,《人民日报》1951年4月2日,第2版;《棉纱棉布存货补税办法》,《人民日报》1951年4月2日,第2版。 [4]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3页。 [5]《全国合作总社号召合作社社员和棉农开展爱国主义售棉存棉竞赛 向棉农充分解释供应国家棉花的重要》,《人民日报》1951年6月2日,第2版。 [6]《中国花纱布总公司号召做好购棉储棉工作 为完成供棉任务而斗争》,《人民日报》1951年6月4日,第2版。[7]《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售棉储棉运动》,《人民日报》1951年6月1日,第1版。[8]《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页。[9]《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10]《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页。 [1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90年版,第929~932页。 [12]陈心竹、翟亚柳:《中国和美国贸易禁运(1950~1972)》,转引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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