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国物价。这些办法最主要的是调整物价,适当减轻市场对纱布的冲击,把增加的农民购买力和市场囤积的力量引向储备较为充裕的商品,但这样就势必扩大粮食和纱布的剪刀差,对农民不利。经过再三考虑和计算,农民实际购买力在调整物价后仍可比1950年提高15%~20%。如果不采取这个措施,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效的稳定物价办法。如果物价发生波动,则会发生极为严重后果,农民也会蒙受更大的不利。 [1](pp.525~526) 8月1日,贸易部公布调整各地纱布价格方案,全国棉纱提高幅度为5%~10%,棉布提高幅度为3%~7%。 [1](p.508)
关于增、补税 3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棉纱统销税征收办法》及《棉纱棉布存货补税办法》,规定:棉纱统销税一律按当地国营花纱布公司牌价征收,税率为6%;为平衡税负、调整纱布合法利润,各公私厂商现存的棉纱、棉布应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按6%补税;公私厂商今后不得收购未补税的纱、布。 [3] 这些提价、补税办法的好处是:减少了市场抢购现象;填补了过去税收的漏洞,增加了国家税收;减少了厂商的中间利润,加大了其囤积居奇的成本,因而使市场的布、纱需求和价格都得到抑止。
关于给予售棉者优惠政策 4月23日,中财委发布以粮食豆饼预购棉烟问题的指示,根据增产计划与收购计划提出,全国要预购皮棉500万担,烤烟90万担,共需粮10亿斤;要求各地财委根据预购棉花、烟草数字计算各地能够拿出的预付粮食情况,报中财委批准实行。 [4] 7月28日,陈云、薄一波指出,今后要继续进行购棉储棉运动,实际收购数量能否增加“关键在于必须准备充足的适合棉农需要的物资(如小麦、布疋、百货、肥料等)换购棉花,此点各地贸易机关和合作社应努力办到”。 [1](p.533) 产棉区合作社要调查当地缺粮、缺煤、缺饲料的情况,以这些供应品换购棉花,及时解决棉农水车、农具、追肥、杀虫药、喷雾器等各项需要。 [5] 花纱布总公司也要努力保证供应农民售棉后需要购进的物资,如粮食、燃料、食盐、灯油、肥料、农具、布匹等。 [6]
关于对棉农的保障和奖励政策 8月3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棉花收获保险办法》,规定投保的棉田,凡是因为水灾、潮湿、大雨、旱灾、风灾、雹灾、霜灾、冻灾、虫灾、病害以及其他一切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棉花收获遭受的损失都由公司负责赔偿,减少了棉农的后顾之忧。11月26日,农业部发布《1951年农业丰产奖励试行办法》,棉花被列为农作物中第一项,对获得高额产量的劳动个体农民、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予以奖励。
四、促 收
促收指的是动员全党全国掀起购棉高潮。建国初期,虽然采取了各种应对棉花危机的措施,但是收购棉花这一关键环节仍然执行得不理想,原因是靠旧时的收购办法已经不能适应要求。而花纱布总公司在各省的典型村调查证实,民间存棉量约占1950年产量的10%~30%, [6] 收购潜力是很大的。根据陈云1951年5月21日提出的对棉花形势的分析,5月29日,《中共中央对目前棉纺问题的指示》指出,“如果没有党、政动员而照旧单靠贸易收购,6月至8月底总收购量难达到7000万斤。加上目前剩棉4000万斤,总共只够两个月零4天4夜所需的原料,新花上市前的停工必然超过两个月。如此多停多减的结果,即秋、冬季纱布市场的危机更难应付。因此,必须依靠地方党委大力宣传说服农民向国家出售或储存棉花。”国家希望自6月至8月底,能得到1.3亿斤棉花,以避免延长停工期,力求开工后增加工作日。 [1](p.389) 指示指出,存棉较多地区是老解放区,老区农民觉悟高,在地方党委大力宣传发动之后,可能达到要求。但必须依靠宣传解释,向农民说明将棉花售给国家对于抗美援朝、稳定物价的重要性,使他们自愿地按照规定价格售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