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向国家储存。要防止强迫命令,以免造成农民今后怕种棉花的倾向。
6月1日,政务院和中共中央同时发布关于购棉储棉工作的指示,全国农村开展售棉储棉运动。政务院的指示要求,必须在全国棉农中展开一个爱国主义的售棉、储棉运动,劝告有棉花的农民在合理牌价下将存棉立即卖给国家,作为农民的爱国表示,使国家在新棉上市以前能够获得必需数量的棉花,纱厂继续开工,工人有工作,前线将士有衣穿,物价继续稳定。产棉区的各级政府和有关经济部门,要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棉农代表会议或各种座谈会,向农民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既采取了各种有利于棉农的政策,棉农就应充分满足国家的棉花需要。棉农应该发家,但更需要保国。只有保卫了国家,发家才有可能。全国纱厂因缺棉而停工减产,棉农存棉不卖,这不但是国家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有害于全国军民的衣着供应和物价的稳定。把存棉售给国家或向国家委托的经济机关作实物存储,无损于棉农而有利于国家。国家贸易公司、合作社应规定合理牌价,收购棉农的棉花;合作社、人民银行则应以有利于棉农的储蓄办法,吸收棉农的实物储蓄或折价储蓄。要实行坚决的公私兼顾政策。 [1](p.403)
为了进一步使全党全国重视起来,陈云亲自起草了《人民日报》社论《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售棉储棉运动》。社论指出,购棉储棉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和军民生活的大事,应当引起全国人民,尤其是产棉区人民的重视。政务院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的号召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目前有存棉的棉农在公私两利的条件下把存棉售给或储存在国家委托的经济机关,以适应纺织工业的急迫需要。 [7]
由于许多地方尤其是县、市以下的组织没有认真重视并抓紧开展购棉工作,没有及时动员所有的宣传力量展开爱国宣传教育,不善于针对农民群众的主要思想问题进行宣传工作,因而这些地方没有取得显著成绩。6月花纱布公司在全国各地实收棉花数量为20余万担,仅占6月应收数的45%强,相当于6月、7月应收数的1/8强。7月如果不迅速完成购棉任务,必将使纺织工业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全部恢复生产,从而造成种种恶果。7月7日,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加强爱国售棉储棉宣传的指示》,对各产棉区各级党委提出要求:动员所有可能使用的宣传力量,开展爱国售棉储棉的宣传运动,召开宣传员代表会议,加强宣传员传授站工作,下乡购储棉花的国营贸易公司、人民银行、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也应加以训练,农村党员、青年团员、合作社员、劳动模范应成为这一运动的骨干与先锋;召开棉农代表会议,合作社员代表会议或各种座谈会;在各村召开爱国售棉储棉的动员大会,由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带头售储,或分工分片座谈酝酿、挨户访问、个别动员及召开家庭会议进行宣传;针对拥有存棉的农民“怕露富”、“看涨价”的思想,进行宣传解释,使棉农按照国家规定自愿地把存棉售储于国家;注意对私营花行、贩棉小贩进行宣传教育,少数私商擅抬牌价者应进行说服,如不听从应在经济上给以必要打击。
在政务院、中共中央的号召和陈云领导的中财委筹划下,全国掀起了一个购棉售棉的高潮,1951年的棉花收购工作基本完成了预期计划,棉花原料满足了开工需要。11月1日,根据中财委决定,为满足对纱布需要的供应,增强抗美援朝力量,全国公私营棉纺织工厂开始突击增产两个月,本来实行两班制的工厂改为每周增加1班或每班增加1小时。 [1](p.699)
陈云对这次经济斗争进行了总结,初步经验是:要根本解决今后的棉花问题,必须适度扩大棉花种植面积;要注意工业和手工业公私各方面的关系平衡。
关于扩大棉花种植,陈云指出:“有人说,棉花订了预购合同,就买到了。我看,棉花之所以买到,主要原因是去年收获了两千多万担。如果棉花收成不好,订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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