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享受烈属待遇,但政府不可能包揽万事啊。现在全国解放了,人民生活逐渐改善,而烈士的母亲还要人拉犁耕地,现在就生活困难以后怎么过呢?
为什么郝琼牺牲后,老人一直想念我,找我,为我担心?现在找到我,是不是把我当作郝琼了?
这些问号只有一个答案:我就是郝琼,我就是她儿子!我要养她一辈子!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九泉之下的郝琼!
我立即回信:“妈妈,我就是郝琼,是您的儿子。我自幼父母双亡,现在您就是我的妈妈……”随信寄去 40 万(旧币)元。半个月后接到老人回信,也很自然地叫我“儿子”,说是邻居们都为我有了儿子高兴,40 元钱派上了大用场,雇牛耕上了地,买了种子,解决了耕种问题。
我将此事报告了张挺班长,并要求组织上承认母子关系。以后张挺同志转达了党支部的意见,首先表扬我赡养烈士母亲是好事,在我们队伍中这样的事很多,如赡养战友的父母、孩子,甚至无家可归的老红军、马夫等等,这些都是同志之间的阶级感情。但不能认义父母,也就是说共产党员不准认干妈、干女儿等。你愿意帮助烈士母亲是你自己的事,组织上也不干涉。
既然是我自己的事,我不由想起 1947 年第二次进教导队时所见的副师长挨批,想起教导队的老红军炊事班长,想起钟明锋副师长,想起钟明锋和老班长的关系——我就认了这个妈妈!以后书信往来寄钱回去,老人得到莫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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