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知耻行为的缺失,使各种丑态现象雄涌而来。社会风气在败坏、道德在沦丧。假冒伪劣,几乎成为一种社会顽症;诚信危机。不顾党纪国法,明目张胆,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因为不知耻,官员可以贪赃枉法;明星可以丑闻频出;医生可以视钱财过于生命;商家可以以假换真,大发横财;裁判可以眼闭眼开,无视赛场公平;证券投资可以暗箱操作;干部选举可以事先拉票……面对各种丑态,面对如此精神的废墟,我们是迷茫、困惑、愤怒、震惊,还是同流合污?我认为应该具有知耻意识,敢于对各种无耻的行为说“不”,努力提升公民对知耻行为的认识。 改革开放20余年,给我们的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大发展,也把文化、道德建设严重滞后的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管子·牧民》“衣食足则知荣辱”。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对我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特殊重大的意义。知耻、明耻,廓清荣辱,此其时也。重构社会价值体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树立起知荣知耻的道德标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道德支持和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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