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做法,多次呼吁要增强党内高层的团结。在1937年召开的党的“十二月会议”上,他指出:“现在中央是在帮助张认识自己的错误,张也要帮助党把四方面军干部团结在中央周围,一切对党没有利的事都不能做。” [3]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他再次提出了加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性。怎么一个团结法?他讲了两条:一是“思想上的团结”,即要求党内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看问题的方法差不多;二是“互相尊重”,即要在领导机关中互相尊重,不但口头上而且要在事实上尊重。 [4] 他认为,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和组织上的统一是全党团结的基础。如果没有组织上的统一,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就不能巩固,党的团结就不能最终形成。基于这种认识,他在1939年撰写的《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的讲话提纲中强调指出:“我们党内不许有小组织,与别党之界限即在此。”“没有什么有原则的小组织、无原则的小组织。从党的原则看(组织的政治上)没有原则的。它有原则―――就是反对党、反对革命的原则。” [4](p.183) 针对干部里面怕斗争的倾向,他尖锐地批评说:“党内不允许无原则的和平,更不允许相互包庇。有了错误不进行必要的斗争是不对的。” [5]
执政的地位使党的团结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陈云指出:“中共是有军队与政权的党,更要坚决地反对任何小组织”。 [4](p.183) 这除了因为有军队有政权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又不敢讲外,更主要是因为党执掌全国政权后,“比起秘密工作和在山沟里打游击的时代,更容易出现野心家”。他说:“在胜利了的国家里头,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热烈鼓掌,阅兵时可威风啦。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很具备的,很可以腐化。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 [6] 在他看来,在不少高级干部中,个人主义的成分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的,只要气候适宜,只要条件具备,小个人主义可以变为大个人主义。这部分人往往对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巩固和提高党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严重的是他们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夸大个人作用,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甚至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因此,他在七届四中全会的发言中严肃指出:“我们对于执政以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 [6] 。 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期间,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处理着极端复杂的国家事务。因此,党内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同看法和不同意见是很自然的、不可避免的。不同看法和不同意见的争论是必要的,关键是采取什么方法才能达到统一的意见,才能使全党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大跃进”期间,暴露了党内高层在如何进行经济建设问题上的矛盾。陈云由于在党内分管财经工作,一直处于矛盾和争论的漩涡,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冲击和责难。出于对党的事业的一贯高度负责精神,他在争论中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各项规定,顾全大局、维护中央领导集体核心。
关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党内高层在八大筹备过程中就有不同意见。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社会主义在中国是前无古人的事业,经济建设究竟怎么搞?我们党还缺乏经验,只能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探索中出现不同的意见和观点甚至发生一些偏差,都是难以避免的现象。这种认识上和工作上的分歧与矛盾,应该通过实践和说服教育来逐步加以解决。但当时试图用强制的办法来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对陈云、周恩来等人的批评背离了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正确方法。在南宁会议以前,陈云对毛泽东批评“反冒进”的问题一直保持沉默,依然坚持他倡导的综合平衡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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