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8月3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给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少奇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详细报告了一段时间里国家法制秩序混乱,导致社会秩序出现混乱和人民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严重情况,并陈述了五个方面原因:一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头脑容易发热,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他说,做政法工作“头脑发热不得,一发热就容易出错案。”二是由于没有充分发扬民主,没有让审判人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对不同意见者,往往是给人家戴帽子、打棍子,严重妨碍了对案件的深入讨论。三是由于领导干部、司法人员相当普遍地严重存在着“宁左勿右”、“左比右好”的观点。这种宁左勿右的观点造成了危害。四是由于审判程序混乱,不善于发现问题,对案情缺乏认真的研究和深入现场的查证工作。五是由于大批经验丰富懂法律的政法干部调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了司法工作队伍的质量。
谢觉哉在信中指出:“审判制度和法律程序,这几年也是破得多,立得少。法律干部又普遍存在害怕右倾,不敢提意见,不深入调查研究,不敢实事求是;甚至浮夸、虚报、追求高指标,只讲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从而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他指出,有一个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季度共审判案件1500件,其中判五年以上徒刑的就有900件。不少原本是人民内部矛盾,给予教育就可以释放的,但都判了很重的徒刑,严重降低了改造的效果。对此,他痛心地指出:“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因为生活困难或思想落后而犯了点法,就给他5年以上乃至10年、15年的徒刑,怎么能使人心服?”针对只凭主观判断案件的错误做法,他提出:“所谓提高办案质量,就是把案子办得更准确、更细致、更踏实,做到不纵、不宽、不漏、不错。”“胆要大,心要小,劲要足,干要巧,勤学习,勤检讨,优点多,缺点少。”
谢觉哉这封信集中反映了大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的心愿。为了实现“把案子办得更准确、更细致、更踏实,做到不纵、不宽、不漏、不错”的要求,他不仅亲自办案,而且深入到全国各地法院,查大案要案,亲自查看案卷,从而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使法院更好地保护了人民的正当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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