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認為反省自己,已達到誠的境界,就是最大的快樂。荀子雖“不求知天”,但也把“誠”看作是進行道德修養的方法和境界。他說:“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荀子‧不苟》)。
誠是道德準則,“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大學》引申《中庸》關於“誠”的學說,以“誠意”為治國、齊家、修身、正心的根本。
唐代的李翱,融合儒佛思想,以盡性或復性為“誠”,人之本性原為純善,但被情欲所蔽,因而必須去情慾,“復其性”,使“其心寂然,光照天地”,達到“誠”的至靜而又至靈的內心狀態。北宋周敦頤以誠為人的本性。
周敦頤在《通書》中說,“誠者,聖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他說,“誠”源於乾元,為一切道德的基礎,依靠“誠道”得信用,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君子“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能達到誠的境界。程朱學派認為“誠”是天理之本然。
朱熹說:“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四書集注•中庸注》)”。永嘉學派的葉適, “誠”為客觀誠然的規律,說:“是故天誠履而地誠載,惟人亦然,如是而生,如是而死。”
“君臣父子,仁義教化,有所謂誠然也(《葉適集•進卷•中庸》)”,明清之際的王夫之,提出“誠與道,異名而同實” ,“誠”表示客觀世界具有的客觀規律。有時他又把“誠”直接解釋為“實有”,用以說明物質世界的實在性,說:“夫誠者,實有者也,前有所始,後有所終也。實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也。”(《尚書引義•說命上》)
《中庸》說“誠”這一精神實體,起著化生萬物的作用:“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質之終始,無誠不物。”唐李翱說“聖人之性”,是至靜、至靈、寂然不動的“心”(精神)。北宋周敦頤用以為至高無上的宇宙本體:“誠者,聖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通書)” ,明清之際王夫之,提出“誠,以言其實有爾”,用以指客觀的“實有”,為宇宙的一般規律。
“至妙至精,”“至妙至精”,至妙是指人世間最美好的,最究竟的;至精(參閱《易•繫辭》、《呂氏春秋》、《淮南子•主木訓》)是指極其精微奧妙,而不着行跡,含意指“道”。
《周易‧繫辞》曰:“无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通其通变,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于此?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易》道則然,即天道也,其在人也,容有二乎?是故至精者性也,至變者情也,至神者心也。所貴乎存心者,固將極其深,研其幾,以无失乎性情之正也。若徒有見乎至神者,遂以為道在是矣,而深之不能極,幾之不能研,顧欲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務,有是理哉?”
“道心,寂然不動者也,至精之體不可見,故微;人心,感而遂通者也,至變之用不可測,故危。
極其精微神妙而不見形迹者: 《吕氏春秋•君守》:“天无形而萬物以成,至精无象而萬物以化。” 《淮南子•主术训》:“至精之象,弗招而自來,弗麾而自往,窈窈冥冥,不知為之者誰,而功自成。” 《文选‧王褒‧洞箫赋》:“吸至精之滋熙兮,稟蒼色之潤堅。” 李善 注引《周易》:“精氣為物。” 《漢書‧律曆志上》:“銅為物之至精,不為燥溼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於士君子之行。”
“道化成理”,師尊 以“道化成理”渡化眾生,“行禮入門,齊德達道”,人們要以虔誠遵循不懈依教奉行,必可完成究竟。
“虔感至靈”。虔誠的感亨至靈。漢朝班固《白虎通‧封公侯》:“極靈妙。天雖至神,必因日月之光;地雖至靈,必有山川之化。” 晋朝郭璞《山海經圖讚‧燭龍》:“信知聖王所向,至靈亦先為佐佑焉。"
從整篇的典文來看,與《大學》的修行次序相似,要“明明德”,前字明是指明白,“明德”是指“道”,道的性為德,是“明白不過、當然之德” ;“親民”、“新民”是指讓所有眾生如視為親人般使之日日又新;普渡眾生,止於至善,我能明德,眾生亦明德,你我皆明德圓滿究竟,這就是至善了。《心典》在如何“至善”講最多,有步驟、有先後、有層次。
“義氣貫乾坤,忠心如赤日,紫德訂道軒,願以此教典,普化於世間,同登極樂土,共躋天堂歡”。 是結經辭,淺白,不必作細解。但後面兩句強調,眾生修此八則,一步一步修習提升,便能當下跨步進階,登上極樂淨土了,也等於是大家一步跨進美好的天堂。德教以此為志,立志在現世創造出淨土天堂!
海外華人接受的宗教信仰是多采多姿的,大小門派中都有華人的信徒,而凡是自華夏文化中衍生的宗教,都與德教教理有相類似。接受這樣理念信仰者,日漸擴大,能吸引有教育、有知識,追求智信的年青一代。雖然這部份信徒佔海外華人總數雖小,更不及中國人的零頭,但具備著“值得學習,值得響往”的條件,必可令華夏文化“古老的再來”,再繼續二千五百年前的期望而努力──就以《禮運大同篇》為結語,人間理想的淨土天堂目標。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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