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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纠正各种错误倾向,使土改和整党运动健康发展,毛主席、党中央除发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并对全国各解放区的有关报告作了大量的批示外,中央领导同志还深入实际,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周恩来曾接连数天深入到中央机关驻地东柏坡、南庄、北庄、峡峪等村庄调查了解土改、整党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任弼时多次请各地的有关领导同志前来,细心听取他们关于土改和整党情况的汇报。
在毛主席、党中央的密切关注和正确指导下,全国的土地改革和整党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四)恢复发展生产,加强经济建设
毛主席、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行解放区的经济建设。早在工委进驻西柏坡期间,就委托中央工委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毛主席、党中央进驻西柏坡后,正值解放战争进入第三年,军队人数急剧增加,战争规模越来越大,解放区的经济负担也越来越为繁重的时期。因此,中共中央对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及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做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和决策:
5月,召开了华北工商业会议,朱德到会讲了话,指出了发展生产、加强经济建设的极端重要 性。
6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工资政策的指示,指出工资制度应当从生产力的水平出发,服从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研究制定开展经济工作,进行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并为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经济建设提供借鉴,6月11日,周恩来专门致电上海局和香港分局,要求他们注意收集有关经济的材料,指定专人长期进行经济研究工作。周恩来还于6月21日拟就了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提纲,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是反对旧民主主义或旧资本主义的经济方针的。"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与旧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区别,提出了由谁领导,以谁为主,为谁服务,是以计划经济为主还是以市场经济为主以及工业与商业的关系,公营、私营和合作社三种经济的关系,金融、税收、工资等政策,如何运用国家权力管理经济等问题。
为了统一领导财政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专门成立了财政经济部。6月13时,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组织规程》,明确规定其任务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负责审查并指导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政策;研究并指导各解放区执行财政经济政策的方法和步骤;调剂各解放区间的财政收支及财政经济关系,统一各区的工作方法与步骤等。
7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华北金融贸易会议综合报告,对解放区的金融、货币、贸易等各项财经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0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与国民党开展货币斗争的指示。次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华北财经会议所作出的关于1949年1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券等的决议事项。
10月26日,毛泽东在关于修改经中共中央批准的《东北局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给刘少奇的信中指出:“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12月25日,刘少奇出席华北财委会议,并做了《关于新中国经济的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的报告》。刘少奇首先指出:解放战争结束后的中心是如何恢复和发展中国的经济问题。他分析了构成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五种成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后指出,五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也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和斗争将是相当长时期的。他指出:我们的经济方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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