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九章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功遂身退
越国灭了吴国之后,范蠡看出越王勾践只可以共患难,不能同富贵,于是不辞而别,带领家人及奴仆,驾扁舟,渡东海,来到了齐国。
范蠡自己跳出了是非之地,又想起曾有知遇之恩的文种,遂给他写了一封信,劝说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越王为人,长颈鸟啄,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先生何不速速出走?
文种见信,如梦初醒,便假托有病,不再上朝理政。不料,樊笼已备下,不容他自飞。不久,就有人诬告文种图谋作乱。
越王勾践赐文种以剑,并使人传言:先生教我伐吴有七种办法,我仅用了三种,而其余四种还藏于先生心中。先生请去追随先王,试用这四种方法吧。
越王所赐之剑,就是当年吴王命伍子胥自杀的“属缕”剑。至此,文种一腔孤愤无以言表,无可奈何,只得引剑自刭。
因为范蠡知道功遂、身退是天之道,因此携西施而泛舟五湖,他对于金钱财富也能看得透,做到“三聚三散”,后来人称其为陶朱公,得以富贵善终。文种却迷恋权位,不知进退,最终被杀。
与其刻意地把持,人为地去驰求,不如放下。
经过人为地反复加工锤打而尖利的刀锋,是不能够常保其锋利的。富贵而骄横就将自招灾祸。功业成就而退隐,是符合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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