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讲一讲地雷和手榴弹的生产问题。地雷和手榴弹,是抗日根据地军民打击敌人的重要武器,晋冀豫根据地开始时由柳沟铁厂制造。随着战争规模的日益扩大,l 个工厂的产量远不能满足军民的需要了。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炸弹生产要力求充足”和“要普遍设立炸弹制造厂”的指示,我参照土地革命时期在闽浙赣地区由地方政府设立地雷部和组织地雷生产的经验,向彭总提出了建议:军分区组织手榴弹制造,每个军分区成立1 个手榴弹厂和1 个修械所,干部和技术骨干由军工部选派;地方政府以县为单位,组织地雷生产,军工部负责技术指导,培训骨干并供应雷管,在太行全区普及地雷制造技术,发动民众开展爆破运动。彭总采纳了这个建议,并要我负责协助地方开展这个运动。
1941 年3 月下旬,军工部在武乡县温庄和黎城县东崖底村等地都开办了地雷制造训练班,分批分期墙训县、区武委会主任和部分民兵队长,全部训练由我负责。军工部派了杨殿奎任政治指导员,我和军工部秘书常韬等讲授地雷制造和爆破知识,并编写了《地雷制造使用法》、《 各种地雷触发、装置法》 等小册子印发给大家。依靠这些骨干,又在各地层层办训练班。很快在抗日根据地掀起了一个村村造地雷、户户有地雷的群众性爆破运动。当时,根据地的成年人几乎人人都学会了造雷技术,涌现出数以千计的造雷英雄。平顺县西沟村李顺达所在互助组,在反“扫荡”斗争中,“白天搞生产,月下造地雷”。晋东南民兵李海元、王彦才发明了造雷机,每天可造石雷30 多颗。
在群众性的爆破运动中,根据地人民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当地的实际条件出发,创造了品种繁多的地雷。用钢铁、石头、陶土、瓦罐、瓮、缸、壶、桶等制造成多种材料的地雷,以石雷的产量为最大,用途也最普遍,而且伪装性好,杀伤力大。
在反“扫荡”斗争中,几乎村村户户都造看家雷,埋设在门前、屋后、炕头、灶口、柴堆、井台、锅底等地方,使敌人不敢进屋,不敢乱翻,有效地保卫了村庄和家院。
以地雷战为主体的爆破运动,由护村看家逐步发展到主动出击,形成了对敌进攻战。把地雷阵摆在敌人碉堡、据点周围,迫使敌人困守在碉堡内,不敢轻易外出。
生产保障
为了保障军工生产持续进行,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管理科学化工作
太行军工各厂建立初期,依据不同工种,分别组成班、排、连.班有班长,排有排长,连有连长、政治指导员.早出操,晚点名,除生产劳动的时间外,其余起居行动都过着严格的军事化生活。
1940 年4 月,彭总到1 所视察,看到这种情况后指出:“工厂不是部队,工人不是军人,要按照管理工业的办法管理兵工厂。”!同时还指出工厂要成立工会,由工会把工人组织起来。根据这一指示,我们即着手改变工厂的管理。在体制上将连、排、班改为工部、班、组,将连长、排长、班长改为工长、领工和组长。在日常生活管理上,取消了点名、出操、吃饭站队唱歌等活动,而采取适合工人特点的群众化方式,主要由工会负责。厂部也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科室等业务组织。
不久,彭总派左权副参谋长到工厂检查工作。左副参谋长发现工厂非生产人员多,组织机构不够合理,材料运输有浪费等间题,便责成军工部负责对各厂进行整顿.当时我和军工部工程处长郑汉涛分别带队下厂。深人考察后,军工部逐步地建立起了计划、生产、记工、工具材料收发和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精简了机构和人员。
总部在生产管理科学化上要求军工部:产品统一规格,零件能互换,以适合战场需要。还要求产量要多,价格要低。设计生产的枪和炮,既可用日军弹药,也可用国民党军的弹药。生产这样的制式产品,就要求工厂严格设计加工,并要严格验收,建立统一的工艺标准,以及定额管理.定额管理包括:劳动的工时定额和原材料、燃料的消耗定额两项基本内容。为了寻求合理的定额,必须依据各工种及对工种作业时的具体对象,进行详细的测定,找出合理可行的先进定额。在此基础上试行了计件工资,其规定是:工资~固定工资+技术津贴。开始时固定工资和技术津贴均和定额完成的数量、质量相联系,后来因边区遭到灾荒,根据地财政困难,经与工人协商,改成半计件,即仅是技术津贴部分按定额计件。即使是这样,仍然对生产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实行精兵简政、军工部的职工精简了近1 / 3 ,但完成的武器、弹药数量和批量还是逐年上升技术管理对不符合工艺标准,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的工件,在工序运行中,即被拒绝验收,其劳动归于无效。
再就是成本核算,包括:加强工务考勤统计及原材料、燃料的定额消耗统计,严格对各种费用凭证的管理,按产品核算成本等。这方面的工作,由于当时财会人员于分缺乏,进行得不够理想。
这在当时实行供给制的情况下,能推行初步的科学化管理,确实难能可贵.在这项工作中,工程处的郑汉涛以及唐成效、王大勋等同志付出了艰巨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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