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县刘庄村党支部(党委)原书记史来贺,是一位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他1952年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一直干到2003年4月病逝。50年间他带领刘庄人阔步前进,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幸福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中国农村干部的一面旗帜。他虽然去世十年多了,但他的思想作风、高尚品质、工作业绩,仍值得人们学习。
跟党走 挖穷根 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史来贺从入党的那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党和人民。
新中国成立后,他带领群众搞互助合作,并利用集体力量改善生产条件。刘庄地处黄河故道。“方圆十里乡,最穷数刘庄,住的茅草屋,吃的糠菜粮,穿的破衣裳,要饭逃荒卖儿郎。”这就是当年刘庄的实际情况。为改变落后面貌,上世纪50 年代初,史来贺带领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用了10 多年时间,搬动200 多万土方,填平沟壑,平整土地,建起了旱涝保收的丰产田。1957 年,刘庄千亩棉田平均亩产皮棉111 斤,走到全国前列,刘庄也因此一跃成为全国农村的先进典型。
史来贺并不满足于从土里刨食。他带领刘庄人兴办起畜牧场,三头小奶牛、10多匹新疆马起家的小畜牧场迅速发展成为拥有上千头牲畜的大畜牧场和猪场,成为刘庄发展商品经济的突破口。随后,他又向工业挺进,兴办起机械厂,从开始仅有几个人的铁木业组迅速发展成为拥有几十台机床的大厂,为拖拉机配套的小喇叭响遍全国各地,小型奶粉机销往20多个省区市。接着,又陆续建起了食品厂、造纸厂、淀粉厂等。刘庄村办企业的发展,既有效地解决了剩余劳动力问题,也为集体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随后,史来贺继续带领群众建起全国最大的生产肌苷的华星药厂。华星药厂于1986年正式投产,1988年产值就超过3000万元,肌苷产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祖祖辈辈的“穷棒子”第一次尝到了真正富裕的滋味!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刘庄曾发生“统”与“分”的争论。为此,史来贺一家一户做工作,分析村里的实际,讲共同富裕的道理,渐渐统一了大家的思想,成立刘庄村农工商联合社,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专业承包,把土地承包给农业专业队,工厂承包给各个企业集团。事实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既促进了全村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又巩固壮大了集体经济,得到了全村人的拥护。
史来贺去世前,全村的企业固定资产近10亿元,年上缴税金4500万元,家家户户住着整齐、清洁、漂亮、舒适的房子,电话、电视、空调、冰箱也成为普通用品,每人都享受村里20多项集体福利,上学、看病、养老费用全部由集体承担。
实事求是 不刮风 不跟风 顶歪风
史来贺坚持只讲真话,不讲假话,不刮风、不跟风,还善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他始终坚持从刘庄的实际出发,从刘庄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出发,实事求是谋发展。上世纪50年代办高级社的时候,区里规划把全乡8个村的30多个初级社合并为一个大社,并让史来贺任社长。但史来贺认为办大社矛盾比较多,比如村与村的历史矛盾、贫富差距的矛盾、土地和其他资源不平衡的矛盾、大社规模大与干部管理水平低的矛盾等等,肯定办不好,坚决不同意任社长,并单独成立了高级社。这年老天不帮忙,大社粮棉大减产,而刘庄却获得了丰收。
公社化后很多地方一度刮起“浮夸风”,但刘庄坚持实事求是,不放“卫星”。秋种时,公社要求刘庄小麦密植,每亩要创高产15万斤。史来贺不无讽刺地说,如果这样可行的话,全村种三亩地就行了。实行粮棉征购的时候,他从不虚报浮夸,卖过头粮(棉),而是精打细算,留足群众口粮和牲口饲料、种子、储备,同时为国家多作贡献。生活最困难时期,他亲自抓食堂,抓节约用粮、计划用粮,全村没有出现浮肿病,更没饿死一个人。
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是毛主席组织人调查研究后亲自主持制定的,《条例》明确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这适用于多数农村。但是史来贺从刘庄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大队为基础。他说,规模太大不利于发展生产,太小了也不行,究竟是大是小,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刘庄这种把贯彻上级指示与本村实际结合起来的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和支持。
上世纪70年代,刘庄有了一定的积累,经过社员讨论,要建设新农村。正当开工建设时,公社、县里来了人,劝史来贺“先治坡,后治窝”。史来贺说,我这里的坡早就治完了,有了条件为什么不能改善居住条件?难道要一直住在茅草房里吗?为了应付不测,他组织支部讨论,确定了一、二、三线责任人。他在社员大会上宣布:现在我是第一责任人,如果我干不成了,第二线接着干,第二线干不成了,第三线接着干,要像愚公移山那样一个接着一个干。就这样,一个新农村最终建起来了。
信群众 爱群众 依靠群众创大业
相信和依靠群众是史来贺一贯的作风。他常说:群众是神仙,是勇士,只有吃透村情民意,干事才有办法、才有底气、才有主心骨。如果忘记了群众、脱离了群众,那就是丢了根本、丢了生命,将一事无成。
关心群众生活,首先要让群众吃饱、穿暖,这是史来贺当干部的一个原则。每当夏、秋大忙时节,或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时,他都反复强调:群众干劲越大,越要关心群众,让群众吃饱饭,睡好觉,休息好。他心里装着全村的乡亲,特别是那些困难户,每天晚上“过电影”,从村东到村西,把困难户想一遍,谁家遇到什么困难了,谁生病了,谁的孩子该上学了等等。对残疾人、“五保”户,他想得更为周到,凡是有困难的,都千方百计给予照顾。就在去世前,他还嘱托村干部去看望一位有残疾的人。
史来贺一心想着群众,一心想着集体,从不计较个人的名誉地位、职务高低、待遇多少。由于工作出色,组织上想让他到县委、地委任副书记,都正式下发了任命通知,他却说,我知道自己的工作能力只适合干村里的支部书记。最后只同意“兼任”县委、地委的副书记,日常工作都在刘庄。
史来贺当支部书记50年, 总是吃亏在前,不沾公家分毫便宜。他兼任地委、县委的副书记,有时去地委、县委开会或做其他工作,按规定要由地委、县委开工资。他把握一条,如果村里的工分值高于地委、县委的工资,就拿地委、县委的工资,不要村里的报酬;如果村里的工分值低于地委、县委工资,就把从地委、县委领的工资交到村里,只拿村里的工分值。上世纪70年代村里建新居,在原来宅院中树木、旧料折价时,史来贺又一次吃了亏。他家有六棵大榆树,曾有人开价3000元都没有卖,而这次建新村只作价1000元,群众都说“老史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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