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骨灰,安放于烈士陵园纪念堂。陵园烈士骨灰室1986年建成,至2006年4月13日最后一名烈 士骨灰放入,共存放71名烈士骨灰,先后由烈士家属取走11名烈士骨灰,现存60名烈士骨灰。
关于洛阳烈士陵园纪念碑附碑下安葬467位烈士遗骨的有关情况:1996年11月,原参加过洛阳战役的刘春(后任外交学院院长)、石一宸( 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军事科学院顾问)、张明(原“洛阳营”营长,后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刘亮(后任中纪委党刊总编辑)、尚力科(后 任解放军报社副社长)等5位老将军联名给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写信,请求为解放洛阳战役中牺牲的无名烈士立碑镌名,并希望在洛 阳市解放50周年纪念日时,在新建碑廊中看到镌在石碑上的烈士芳名。
1996年底至1997年初,洛阳烈士陵园经报批同意,由市财政出资开工建设烈士纪念碑附碑。烈士纪念碑附碑碑文显示:附碑于1997年4月5 日前建成,共安葬陆续从陵园以外等地迁移的467名烈士遗骨。烈士纪念碑附碑下方建有地宫式墓穴,建筑面积30.29平方米,墓室共11层 191.62平方米,每层间隔60厘米,全部按洛阳当地民俗进行安葬。当时安葬在附碑下的烈士遗骨有:附碑建成前即安葬在附碑所处位置的烈士 遗骨;1955年建园后先后从东关、岳村、烧沟、西小屯、马坡、护城河、北关、150医院等地散葬的烈士遗骨迁入陵园、临时寄埋于陵园东北角 的烈士遗骨。1998年4月5日,洛阳市数千名各界群众举行隆重的合葬仪式,以告慰英灵。
据调查,之所以将467名烈士遗骨迁入附碑下安葬:一是附碑所在位置原是烈士墓冢;二是寄埋烈士遗骨的陵园东北角是一个南北向裂沟, 杂草灌木丛生,常年有污水和雨水流过,烈士遗骨安葬在此很不严肃;三是从东关、岳村等地散葬的烈士遗骨仅有张明将军提供的烈士名单, 无法与烈士遗骨一一对应,根据张明将军的建议采取合葬方式并在石碑上镌刻烈士英名录。1998年清明节,张明将军等老领导现场看了烈士遗 骨安放情况后激动地说:“市委、市政府办了一件大好事,我对得起战友了。”
事实上,当时我已经拿到了五位老将军的信和合葬仪式的《洛阳日报》的报道。现在的调查结果或许能回答网民的提问。
[一天一地一广仔]:嘉宾,事件出来之后,有网民称“洛阳方面,你已经没有资格处理‘烈士墓事件’了”,你们怎么看?
【曲昌荣】:说实话,洛阳市委、市政府的压力非常大。我采访时,听说国家有关部门和军队已经有人过问此事了。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谁也不会想到在这个小地方会出这么大的问题。但首要的责任是调查清楚。
我去的时候,他们组成了一个大调查组。前后调查了3天了。尤其是10年前搞合葬这个事情,许多当事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有的已经瘫痪在床。调查组还是去一一调查。我看到,每页调查笔录上都有被调查人的指印。我再找当事人调查,回答也基本一样。这是他们的调查结果。我觉得,如果上级有关部门认为洛阳没资格调查的话,完全可以再派调查组。
让各种声音都出来,事实就会更客观
[想唱就唱]:报道标题和内容是说记者“深入调查”得出结论为“非商业开发”,而标题上方又加了一行引导文字为“洛阳方面回应”。 请问内容到底是“洛阳方面回应”,还是记者“深入调查”的?您觉得是否有误导舆论之嫌呢?请嘉宾谈一谈当时标题制作的初衷是什么。
【胡果】:感谢这位网民的关注。我想说,第一这篇报道您可能还没有仔细看过。我们见报的引题是:洛阳市回应烈士陵园“被毁事件”,主题是:是修缮改造,不是商业开发。调查通篇只要涉及判断的,一定都有出处,报纸没有做判官。
第二,标题的确几经反复。最初引题是:洛阳烈士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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