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情深——试述新四军对泾县地方群众的支持 |
2008-06-17 08:55:33 |
|
作者:甘桐文、甘胜利 |
浏览次数: |
|
|
|
|
藉此我们还可以抵制敌人商品的侵入,使自给自足情况能够实现,皖南全体居民深以受益。”
(二)安置了当地手工业工人和流亡工人,密切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激发了人民的抗战热情。在物质生活异常艰苦的岁月,新四军官兵省吃俭用,却给合作社工人以较高的待遇,使工人及其家属的温饱得到妥善解决,工人也给新四军的抗日斗争以极大的支持。很多“工合”社员,平时既是工人,又是民兵;如丁桥烧炭合作社的社员积极配合新四军参加战斗,打退了日寇的进攻,取得了云岭保卫战的胜利。在皖南事变后的白色恐怖日子里,当地群众冒着生命危险,掩护了一批又一批新四军失散官兵北上抗日,其中最感人肺腑的有这样一件事,新四军民运干部侯蔚文在北移前将儿子侯小毛交给丁桥乡“工合”社员、麻袋厂工人丁从新抚养。皖南事变后,丁从新多次受到敌人拷问,始终未说侯小毛是什么人的儿子,只说是为一个外地远房亲戚代养的。直至1953年小毛长至13岁时,才由当地政府送至在北京袋具厂工作的侯蔚文身边。
此外,还有很多很多的支持是润物细无声的,也无法一一细数、分类。如至今仍横跨在云岭村叶子河上的叶挺桥,原本只是一块担在河上二尺宽的木板,为了当地群众来往方便,1939年春,军部副官处建造了这座长八米、宽二米,两侧配有栏杆的木桥,建桥期间,叶挺军长亲自参加劳动并为桥题写了“军民合作、抗战到底”八个大字。建国后,云岭地区群众为纪念叶挺,将此桥命名为“叶挺桥”。还有帮助民众举办消费合作社,制定节约公约等等,虽然是由泾县县委开展的活动,却与新四军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