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云岭情深——试述新四军对泾县地方群众的支持
2008-06-17 08:55:33
作者:甘桐文、甘胜利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E-mail推荐:
 
须出诊的,不管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总是有喊必到,一喊就到。部队每到一地,首先清扫住处,遵守卫生纪律,以实际行动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讲卫生,防疾病,同时以各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动员群众自觉起来与迷信、不卫生习惯斗争。每年安排部队预防接种时,均考虑当地人民群众,尽可能地设法多筹措些疫苗,为群众接种,特别是接种牛痘比较普遍,使各地极少发生无花病人。
这里虽然是战火连天的前线,但呈现出一片光明好景,确实是造福人类。

  三、减租减息,改善民生

  1938年7月,新四军军部颁布了减租减息条例,规定二五减租,贷息利率减为一分到一分半,谷利(本来一担谷三斗利)减为一斗五到二斗。在新四军驻区,各地农抗会在领导进行减租减息时,根据实际情况,“双减”的幅度有所增加。
  云岭农抗会规定,租田在50亩以上的,以原租额的六折计算,50亩以下的七五折计算,还有按实际收获量进行平租(对半分)、四六减的,也有按契约规定的每亩年交租量进行二五减的。农抗会还规定,利息为每年一分,禁止高利贷。云岭地区在1938年——1940年间都是按这个标准进行双减的。田中乡、双浪乡(当时乡名,在云岭附近)部分实行了二五减租,大成乡(当时乡名,在泾南边区)则规定:租额在50斤以上者七折计算。茂林农抗会根据1938年旱情的实际程度,分四六、三七、二八三个减租等级,1939年普遍实行二五减租;至于减息,则规定:三年本利持平或利息超过本金的,利息勾销,未超过本金时,按原利率对半付息。
  但减租减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双减”工作一开始就遭到国民党顽固派指责、挑衅和反动大地主的百般反对,顽固地主向国民党政府告状恶毒攻击“双减”,根据地方的诬告逮捕领导减租减息工作的农抗会负责人。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邓子恢了解情况后明确指出:“减租减息是抗日纲领中明文规定,我们在农村的路线是放手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实行减租减息是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纲领在农村中最基本的政策,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即可以发展和巩固农抗会组织又可以分化地主,争取开明士绅参加抗日,政治影响重大”。在他的直接关心下,农抗会采取了坚决的措施,开展“双减”一般是先邀请地主、高利贷者开会,根据三民主义建国纲领上改善人民生活一条,说明“双减”的道理,如果地主、高利贷者不愿意的,这时农抗会即采取措施,迫其就范。如汀潭地主徐三不愿意减租,农抗会召开几百人的说理斗争大会,把徐三拖到会上一斗,徐三老实了,同意减,自己还吓得躲到杭州去了。茂林沈村大地主潘祖裕是国民党茂林区党部书记,他破坏减租的手段更高明,名义上同意减租,但在实际收租时,用大秤,将100斤稻子秤成92斤。1939年秋收时,他玩弄这个阴谋手段被农抗会发现,农抗会召开了500多名会员参加的斗争大会,迫其退回多收稻谷,在会上承认错误,并在街上叫喊“我是国民党负责人,不应有此等行为。”使国民党威风扫地。双减工作以茂林为中心,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方法,很快在茂林、章渡、云岭、中村等地广泛开展起来,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云岭乡白果树村共有35户人家,其中31户共租田400亩,每年需交租550石稻,1939年20%的田地实行三七减租,30%的田地实行二五减租,结果共减租约174石。
  在新四军的支持下,群众抗日团体在改善民生方面还作了其他一些工作。
  根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各地农民依靠农抗会坚决“抗费”,当时国民党政府规定农民要交纳保甲费,甲等户(相当富农)每月出30——50斤大米,乙等户(小康之家)每月20——30斤大米,丙等户(中农)每月15——20斤大米,丁等户(贫雇农)每月5——10斤大米。1939年2月,泾县县政府派员到云岭地区征收保甲经费,农抗会派骨干分子(中共党员)在新
|<< << < 1 2 3 4 5 6 7 > >> >>|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上一篇:云岭,烙在心上——忆新四军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
·下一篇:在云岭烽火中成长的新儿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参观考察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组图)
·新四军史料陈列展获省级精品奖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八大开幕盛况
·我馆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赴合肥参观考察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馆参加中国革命纪念馆专委会第19次年会
·中央党校新疆班学员考察团来馆参观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盛华仁来馆参观
·爱国主义进校园 铁军精神育后人——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铁军精神进校园”巡展
·“铁军精神”巡回展走进南陵县中学(组图)

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

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地址:安徽省泾县云岭镇罗里村 邮编:242546
电话:0563-5901022 传真:0563-5900315
E-mail:N4A19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