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主观片面性,力争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就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群众的正确意见,把正确的东西集中起来,又坚持下去,实行正确的领导。78
以习仲勋为班长的广东省委在对包产到户问题的逐渐认识的这个过程里,做到了尊重群众的实践,实事求是,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重视调查研究。对群众不批不压,没有硬揪,因此没有重犯历史上几次把包产到户压下去的错误。
同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80〕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予以肯定。并提出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这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79
10月6日至14日,广东省委在广州召开了地、市委书记座谈会,对如何贯彻执行中央75号文件的精神进行了讨论。10月18日,省委发出了贯彻执行中央这一文件的通知,要求抓好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这个中心环节,从实际出发,允许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同时存在,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完善。中央75号文件和省委通知,对广东农村普遍推行包产到户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中央文件精神的鼓舞下,过去“偷偷摸摸”搞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纷纷化暗为明;过去想搞而不敢搞的也很快地搞起来了。
到1980年底,全省有40%以上的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梅县地区包干、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总队数的87.8%,汕头地区占66.1%,惠阳地区包括分田单干占79.7%,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和湛江地区包产、包干到户加上单干占40%—60%。农村包干、包产到户,不仅在贫困地区,而且在珠江三角洲等富裕地区也迅速推开了;不仅粮食生产包干、包产到户,而且连林业、畜牧业、渔业和乡镇企业也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广东农村的经济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1980年全省的粮食产量,在1979年增产21亿斤的基础上,又增产了11亿斤;农村人均收入达274元,比1979年增收51元。农村开始出现了盖新房子多、购置耕牛农具多、重视科学种田多的“三多”新气象。有些地区尽管遭受了自然灾害,但是仍然增产,农民大多吃饱了肚子。这些喜人的成绩,都凝聚着习仲勋和广东省领导的心血。
66雷仲予:《广东先行一步见闻录》,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102页。
67杨应彬:《习仲勋在广东二三事》,《习仲勋革命生涯》,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563—564页。
68杨应彬:《习仲勋在广东二三事》,《习仲勋革命生涯》,第564页。
69《广东省农业合作史——伟大•曲折•光明的历程》,中国农业出版社1994年版,第109页。
70《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当前农村工作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1980年5月12日。
71《习仲勋同志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80年5月27日。
72《习仲勋同志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80年5月27日。
7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1980年7月3日。
74打大捞,其意思干多干少一个样,搞平均主义。
7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5页。
76《习仲勋同志在地、市委书记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80年8月8日。
77杨应彬:《习仲勋在广东二三事》,《习仲勋革命生涯》,第564页。
78《习仲勋同志在徐闻县县、社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80年9月1日。
79《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