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的酒文化,培育出一个嗜酒的民族,也铸造出有血有肉的民族魂。老谋子的成名作《红高粮》,就写出了中国人用烈酒浇出的方钢血气。一碗高粮酒如线入腹,穿肠入肚,红光满面,胆壮气豪,腰杆挺直,威震山河,气吞日月。灭你小日本狗杂碎,还不是玩儿一样?!酒,几千年喝不尽,也说不完。酒是什么?这玩意有人恨它,有人爱它,有人恼它,有人怕它,有人却又离不开它!大千世界,悠悠酒事,千古不绝。而酒,永远只是冰冷的,无情的,被动的。人类无法,也不想和它对抗,甘于俯首做它的奴隶!最近偶然赏读张欣在《深喉》书里写的一句话:“在能够改变男人的东西中,酒最厉害,其次是女人,然后是权力,最后才是真理”。笔者认为这句话理喻透彻,实在是精妙绝伦,言妙至极。酒能诱发情感、激发爱意、催化性趣,是全世界男人的共识。若按照以往对男人通常的理解,觉得他们是一群最善于追逐权钱色的角色,现才觉得这种总结更加深刻,一语道破了男人的好胜本性:他们本身是为酒而生的动物。只有酒,才能帮助他们实现所需要和追求的各种欲望本能,让他们体会酒醉后放纵人性的种种快感。
本人也有点嗜酒成性,因工作关系的缘故,有幸常和各领域、行业、各个阶层、三教九流的男人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光艳的城市,闪亮的霓虹,幽雅的会所,休闲的茶楼酒肆。见惯了他们觥筹交错间的虚伪与委蛇、尔虞我诈;目睹了狂饮烂嚼后的豪迈奔放、洒脱不羁;看到了借酒浇愁后的孤独郁闷、嚎啕大哭;见证了推杯换盏后的纵情声色、肮脏龌龊。酒醉后的男人最率真、最豪爽、最可爱但也最虚伪、最可憎。于是,我想张欣的这番话实在是对男人精准而深刻的解读。酒让男人找回了自信、找回了自我,又失去了自信、失去了自我。似乎酒改变着男人,也塑造着男人,酒成就了男人,也毁了男人。我环视四周,发现身边的很多男人就这样被酒陶醉,被酒所改变着。
酒让男人洞悉了世态炎凉,学会了在社会上立足的技巧。为了处理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为了提拔,为了就业,为了孩子上学。为了种种的充满各种功利性的“为了”,你不得不掏腰包摆下宴席,宴请你所有求的人小酌一杯,因为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人们特别信奉这个理儿:“酒桌上好办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但面对不同的人,酒喝到什么程度、酒怎样喝才能让客人满意实在是一门深奥学问。但首先不管对方的酒量如何,你必须先以一种豪迈、虔诚甚至有些卑微的态度来喝酒,原因很简单,你有求于别人!于是,喝酒的态度就成了别人在短时间里检验你是否实在、是否诚意、是否够哥们义气、是否可交可信的一种媒介。一旦碰到好酒量的人,你舍命陪君子,先喝为敬的气概往往能调动起对方的喝酒积极性。于是,江湖义气酒酣耳热,一番酣畅潇洒的敬酒、碰杯之后,彼此间竟变得惺惺相惜,相见恨晚。自然而然,不容推辞为这样的酒友办点小事实在是顺理成章,当然前题是有不菲的金钱礼物做后盾,事情就更不难搞定。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入愁肠,没有更愁,只有淋漓痛快,但痛过快过,等着黎明将至,心生绝望起来。因为天要亮了,梦醒了,睡不着,醉不成,又要带着纷扰面对新的一天。面对不想面对烦恼,是比失眠更难挨的不堪。
酒让男人处于麻木状态,放逐了自我,将人格、尊严、信仰、责任搁置一旁。酒色之徒之男人习惯于先与酒幽会,再去寻找女人的胴体。当这种庸俗忘情的缠绵成了一种挥之不去,心灵难以自拔的依赖,男人于是给了酒一个名分“酒可以助性”。如果说,上述的喝酒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话,有些男人喝酒就完全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酒不醉人人自醉”了。所谓“喝”者?只是为美女、为逐色而喝。现在,如果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喝多了酒不去泡吧、找小姐,逛歌厅就会被认为是虚度年华没劲,活着也白活、没有半点生活情趣,并进而为同道所不齿,为时尚所抛弃。因此,我们常常看到,酒后的达官大款们会在霓虹昏暗的酒吧、歌厅里搂着身份暧昧、衣着暴露的小姐或趔趄地跳舞,或放肆地亲密,或不堪入目的举止;有些动了真情的男人们会把她们变成自己的“N奶”,有些则只是为了图一时之快,风流快活一阵而已;有些则情愿当“冤大头”,明知被莺莺燕燕们所宰,但也心甘情愿血。酒壮男人色胆,但代价却是沉重的,几多家庭因此破裂,小姐死缠滥绞、不依不饶引发无数命案;再就是过度放纵导致身体受到毁灭性打击,由此催生出日渐火红的男性药品广告市场。君不信,你看看那些报纸,这类激发男人“雄起”的广告铺天盖地。倒让女人们生出无限疑问:酒怎么能把男人毁成这样?
酒让男人参透了人生悲凉,在酒池肉林清醒与迷乱中苦熬岁月。还有不少男人喝酒更多的是因为郁闷失意、心情不爽、家庭不幸、仕途受阻、情场失意、工作不顺等,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男人们。酒桌上你别看有的男人们豪情万丈,酒胆冲天,可他的内心里一直在敲小鼓,喝多了怎么回去向老婆交代。我想,当曹操写下“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的诗句时,一定也是因为心中的痛苦无法排解,便只能借酒浇愁。酒无言,却有灵性,它以一种暴烈、直截了当的方式让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忘却苦闷烦忧,灯红酒绿进入一个暂时无忧无虑的境界。这种场合下喝酒的男人往往有一种悲壮感,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喝兮不复还”的豪迈气概,让红颜们顿生“我见犹怜”的恻隐之心,并因此而原谅了他们的并不文明雅观,甚至是丑态百出的醉态。这种状态下的男人喜欢用大杯喝酒,绝不像平时为少喝酒而推三阻四,往往是端起酒杯即直接下肚,打肿脸充子,大有一醉休的雄风。谁越不让他喝,他越是紧赶着往嘴里猛倒,仿佛旁人要剥夺他实现鸿鹄之志的愿望。但结果是狂饮大醉后的酒后失言,第二天清晨醒来,连拍着剧痛的脑袋,然后使劲的回忆:昨晚,我是不是说了什么胡话,别人会不会把我说的醉传到领导那里?
酒让男人明白了人间真情,明白了真善美,人生因此而变得清澈、光亮与厚重。还有一种三五成群喝酒只为联络情谊、重温旧情而喝。这种喝酒纯粹只为喝酒而喝酒,往往没有什么额外负担,完全是为了沟通同事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的关系,叙叙旧、谈谈心、拉拉家常而已。但这种场合的喝酒往往更是“毁人不倦”。因为彼此之间没有芥蒂,不分贵贱,无需掩饰,所以就失去了警惕性,敞开肚皮牛饮,信马由缰,喝哪儿算哪儿。这种喝酒法最酣畅、最尽兴、最适意、最显露真性情但也最毁身体,所不同的是,无拘无束,你情愿酩酊大醉,出再大的丑也不会有人笑话。我的一位朋友说过这样的话:要醉大家一块儿醉,即便丑态百出、即使回家挨老婆骂,也觉得理直气壮,反正总比做别的坏事强。所有的付出都有代价,喝酒也一样。虽不说世风日下,酒喝得男人发了财、升了官、泡了妞、包了二奶,也喝得男人堕了落、进了监、毁了名、伤了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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