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大凡清官廉吏,都正直善良,总是严于律己,常感政绩不显,负国负民,有愧于心。古往今来,立志不负苍天不愧民的他们留下许多“自愧诗”,闲来展卷读之,仍能从中受到启发,获得鉴益。清官信仰历久不衰的根本原因是平民百姓期盼清官,崇敬清官,迷信清官,并奉之若“神”。在百姓眼里,清官就是这样一些平反“冤抑”的行家里手,并且具备公正无私、不畏权贵的道德品格。不管怎样,笔者认为:清官信仰对传统中国的吏治或多或少有些道德上的“规劝”作用,对平民百姓也或多或少有些心理上的“治疗”功效。
唐代诗人韦应物,曾任江州刺史、苏州刺史等职,为官清廉,关心民疾。在任滁州剌史时写过一首《寄李儋元锡》中云:“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主要是抒发对朋友的怀念以及对时局的感叹。看到农民辛勤耕耘,生活困苦,他感慨地说:“方惭不耨者,禄食出闾里”。与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形成鲜明对比。提到了“俸钱”。当然这里并不完全指的是“钱”,而是指为官。意思是自己的身体不好很想辞官归隐田园,但是看到治下仍有逃荒的难民流离失所,作为父母官没能尽到自己的责任而感到十分惭愧。当然我们也可以直白地理解为“愧对朝庭的俸禄”。不管“俸钱”二字指的是为官还是俸禄,关键是一个“愧”字,把诗人的心境描写得淋漓尽致。韦应物出身关中望族,入仕以后在很多地方当过剌史,作为一个长期“混迹”于官场的封建官员,能有这样的境界十分难能可贵。以致宋代的范仲淹在读到这联诗时称叹不已,赞之曰:“凡居官者,廉洁已难称难能,韦则因邑有流亡,应得之俸钱亦觉得有愧,非特廉吏,且蔼然仁人之心也。” 白居易是人们所熟知的大诗人,与韦应物基本上生活在一个时代,以诗风通俗易懂著称。先后任过杭州刺史、苏州刺史等地方官。他了解民情,深知“嗷嗷万族中,唯民最辛苦”。在任陕西周至县尉时,他目睹农民冒酷暑割麦的辛苦情景,想起他们交税后所剩无几的悲苦生活,在他流传下来的作品中有多首诗都提到了俸禄。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他当县尉时写的一首赋《观刈麦》诗抒其疚情:“ ……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在另一首诗里说:“有禄肥妻子,无恩及吏民。念彼深可愧,自问是何人?”诗人爱民之情溢于言表,自愧之心跃然纸上。这首诗较长,前面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老百姓在农忙季节抢收麦子的场景:烈日酷暑,男女老少齐上阵抢收着庄稼,尽管很苦很累,但仍然嫌白天的时间太短,怕不能及时将麦子收完而影响收成。诗的后半部分还重点描写了一位带着小孩的贫妇,她将小孩放在身旁,挎着一只破筐捡拾掉落在地上的麦穗,从妇人与别人的对话中诗人了解到,她是因为自家种的粮食全部都交了租税,因此只有靠拾点别人遗落的麦穗暂时充充饥。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贫苦劳动人民的同情。最后诗人突然把“镜头”对准了自己,这种感受几乎与韦应物的《寄李儋元锡》如出一辙,都凸显了一个“愧”字,只不过后者来的更加直白和强烈。其时,白居易所任的县尉正是负责征收捐税的,自己既没有什么“功德”,更没干过什么农活,而俸禄竟然有三百石之多,年底还能有余粮。自己的“待遇”与终年劳作最后还要靠捡拾麦穗充饥的“纳税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因此诗人倍感愧疚,以致于“尽日不能忘” 也。
晚唐诗人薛逢在其《潼关驿亭》中也提到了自己对“俸禄”的看法。这首诗本意是要表达自己对功名利禄的淡然,然而其中“寸禄应知沾有份,一官常惧处非才”一联,却很容易让我们理解成“为官者要常怀畏惧之心,即使俸禄微薄,也要时刻掂量自己的修为是否对得起它”。一个“惧”字,表现了清廉正直的封建官员“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朴素思想。还有一位叫杜荀鹤的晚唐诗人对待无功受禄(主要指虽然为官但因世情不容而难以有所作为)的态度则更为坚决。他在《自叙》中写道:“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其中一个“怕”字用得很到位。因为诗人把不能作为而受禄视为象偷窃一样的可耻,所以才会产生“怕”的感觉。仅从字面上来看,这个“怕”字似乎比前面的“愧”字意思又进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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