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虽然是失去一条腿的伤残人,但他有着许多常人所不及的信念、党性、意志、品质和追求。而且他的这些品质,不仅成为父母共同的,而且对我和弟弟妹妹们的影响也特别大。
记得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曾经问过父亲我的“待遇”问题。因为老炮兵和后勤供给处但凡认识父母的人,都知道他们有一个小战士女儿,尤其是伙房从司务长到炊事员,几乎没有人不认识我的。因为我吃大灶饭,每次都是父亲的通讯员给他打小灶饭时给我代打的。因为1947年3月,我们从延安转移出发前,经过组织批准,我就从保育费改为战士待遇了。而且在以后的一路上,就因为我是战士待遇,所以我就不能像家属队的孩子和保育院的孩子们那样,能够骑毛驴或是可以坐架窝子,我只能是跟着队伍里的叔叔们徒步走。即使有时走得满脚是泡痛得直哭,或是睏得直往地下倒的时候,父母亲都不会让我在牲口背上歇一会儿。即使马夫老杨爷爷为我求情,父母也不会心软。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知道。但长大以后我明白了:战争年代,队伍上多一个人、多一匹牲口,就多一份战斗力。当时父亲是延安抚恤委员会的主任,他带领着一支特殊的转移队伍。当时的人员配备和牲口都特别紧张,能多腾出一个人,或是多匀出一匹牲口,不仅能减轻组织的负担,而且还能对顺利完成任务多提供一点可能性。在没有别的办法可想的时候,让我跟着队伍步行,母亲背着小弟弟宗儿走,就是最好的选择。甚至父母还要求我照看比我还小的娃。他们告诉我,战士不是享受的,也不是什么待遇,更不是生活上的特殊,而是肩上的责任!父亲还让我明白了,所说的责任和所谓的特殊,就是比别人做得更好。所以,我几十年来以至退休,从来都没有为我曾经8年的军龄和工龄问题闹过心。
据我所知,父亲和母亲1953年转业不是组织上的决定,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他们的考虑是:①当时抗美援朝正紧。他们所在的炮兵部队一部分赴朝作战,一部分南下广西。父亲虽已换装准备赴朝,但感觉残疾和伤痛会给组织和部队带来很大影响和麻烦;②1953年国家正处在国民经济恢复发展时期,地方也需要大批人员;③国家在恢复时期各方面条件都很困难,抗美援朝增加 了经济上的很大压,要求中央部委带头精简人员。鉴于此,当组织上征求他意见是留在部队,是转业,还是去荣军院时,父母连想都没想就选择了转业。父亲还曾对我解释说:“我们的实际考虑是为了减轻部队负担。到地方是薪金制,养活你们几个应该没有问题。这样,部队给我自己的警卫员、通讯员、炊事员,以及弟弟妹妹们的保姆等都可以取消,可以节省许多人力和军费。我按地方的规定,也不必再享受这些待遇了。”他们是这样决定的也是这样做的。
而且在转业交通部前,先安排了我和弟弟的上学问题。
去八一学校是经过华北军区后勤部批准的。我的战士供给关系转到学校。可是父母却提出取消了两个弟弟的保育费,改由他们的工资交付。这样,我们在学校同吃一样饭,同穿一样的衣服,实际上供给的性质已变了。当1955年小学毕业的时候,父母没有再向华北军区后勤部提出我的供给关系要求,实际上等于自动取消了。所以,我上中学、上大学,都是家里供的。我的战士待遇、军龄,自然也都同时放弃了。这就是我的父母。他们,怎么在革命的道路上、在等待个人与革命大局,以及在对待利益、权力、责任和义务的问题上,都是那么一致、那么默契呀!这说明当年母亲的婚姻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他们30年相濡以沫的战斗、工作和生活,证明了他们是一对真正的革命好夫妻。
在“文革”动乱期间,父亲还不忘跟我谈到我的供给待遇和军龄问题。他说:“战争年代,你年岁虽小,还是做了些工作,像帮助家属大队照看娃子;在湖北、山西教士兵认字,参加忆苦、斗争地主大会;在三桥参加儿童团站岗放哨查路条,帮农会收军鞋;尤其在解放太原战役中,在红房子过儿童节时帮了不少忙,在战斗胜利后,又与战士们一块打扫战场等等,这都是革命工作。就是在石家庄永壁镇上学时,戴上红领巾还参加不少活动。可是1953年到北京进入八一学校就不同了,就只有一个念书的任务。中学也是这样。没有为公家做任何工作,公家为什么还要供你。你也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了嘛。将来,你也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再向组织提出什么待遇和军龄问题。”
我记住了父亲的谈话,其实这就是对我的忠告。因为在我家里,不仅他本人是这样,我的母亲同样是这样。我和我弟弟妹妹们,就是在这样的教育和影响中长大的。
在父母共同生活的几十年里,他们从来没有过争吵,更没有过埋怨。倒是母亲,时常感到有点对父亲的生活照顾不周的愧疚。而父亲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和感觉。因为多年来,我常常看到父亲下班回来,本该是吃饭的时候,可家里却是冰锅冷灶。于是他二话不说,自己动手和面做饭。而且还哼哼着他最喜欢的陕西秦腔,全然看不出来他是个需要母亲照顾的残疾人。而母亲,曾不止地对我说,“别看你爸爸缺一条腿,他什么工作都完成得特别好。他党性特别强,特别聪明,特别爱学习,特别会做群众工作。我找他可不亏的荒”。就是这简单的几个“特别”,就足以看出母亲对父亲的佩服,和她选择与父亲婚姻的满意和幸福感、自豪感。
他们忘我、无私,艰苦朴素、艰苦奋斗和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好务的精神和行动,他们对待名利地位、金钱待遇、子女上学参军就业婚姻,以及对待亲情友情和同事战友之情等等,一贯恪守原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们清正廉洁,从不假公济私。一句话,他们没有任何一点私欲、贪欲和占有欲。父母的这些行为品质,不但对我们子女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也成为教育我们的家风。即使在父亲逝世后,母亲不但扛起了这个家,而且继续保持并延续了这种家风,使我们的孩子们继续受益而健康成长。这不但正证明了母亲当年对父亲的选择,也证明了他们革命幸福的婚姻生活。
从1939年和父亲结婚,至父亲1968年被“文革”迫害致死,父母这对革命伴侣,携手走过了30年的婚姻历程。其间虽然历经转战南北、战火硝烟、物质贫乏、艰难困苦、社会动荡等等,他们始终乐观坚强、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互相理解。
在母亲的心中,父亲是她的丈夫,但更是她极为尊重和信赖的革命同志和良师益友。可以这样说,身体虽然残疾的父亲,在母亲的心里却是无比完美的,有着完美的品行、情操和不尽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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