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创办了许多合作社。参加合作经济组织,本应该发给参加者正式的股权凭证——股票。可是,在收藏实践中发现,由于受到时代与环境的影响,发给参加者的股权凭证,呈现五花八门的状况。除少数地方制作正规的股票之外,很多地方的股权凭证制作比较随意而为,虽然都是表示股票的意思,却存在多种多样的叫法。如中央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才溪消费合作社,群众入股之后,没有发给正规的股票,而是发给入股群众一个“社员证”,以“社员证”替代股票。
除此之外,还有用“购买证”替代的股票,有“社证”替代的股票,有“收据”替代的股票,有“集股证”替代的股票,等等。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情况:
用“社员证”替代的股票
图1 上社区工农集股合作社社员证
这是上社区工农集股合作社,发给肖惠全的入股凭证。这是一种股权证明与入股者身份证明合二为一的证件。它没有“股票”的名称,而是叫“社员证”。但代表了证件持有者已经入股上社区消费合作社,是股东,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各种社员会议,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参加合作社赢利分红的权利。说明“社员”与“股东”只是在称呼上有区别,身份上没有区别。换一句话说,是用“社员证”替代的股票。
上社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江西省兴国县苏维埃政府设立的一个区。位于兴国县城北面,现在是兴国县长岗镇的上社村。但苏区时期的长岗只是上社区的一个乡。长冈乡是苏区时苏维埃政府工作的模范乡,毛泽东1933年11月率中央政府调查团到长冈乡调查后,撰写出著名的《长冈乡调查》一文。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改府曾将这个报告的油印单行本发给参加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学习。单行本的题目叫《乡苏工作的模范(一)——长冈乡》,后收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
在毛泽东的《长冈乡调查》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上社区消费合作社的情况:“区社去年九月至今年三月(半年),四百多元本钱赚了六百多元,以百分之五十为公积金,百分之十为营业者及管理委员、审查委员的奖励金,百分之十为文化教育费(为俱乐部、学校及红属儿童买纸笔),百分之三十分红。为了增发红利,鼓励社员,临时将教育费取消(以后应该恢复),共分红百分之四十,每人分了一串钱。分红时,清算账目,悬榜公告。分红后,增加了许多股本,今年七月时,共有二千股一千元了。十一月,第二次分红,每股分五角,实发三角,二角作为增股。”
图2 中央农具生产合作社社员证
与上社区消费合作社“社员证”有同样功能的,还有中央农具生产合作社“社员证”。这是集股票、社员证、购买证于三位一体的“社员证”。1933年3月27日中国第一次农业工人代表大会通过了《组织苏区中央农具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定集中全苏区农业工人的力量来创办中央农具生产合作社,以制造各种农具(犁、耙、锄、锹、刀等),供给社员使用,同时还可兼营肥料(石灰)的生产及信用借贷与种子贩卖等。中央农具生产合作社有时也称中央耕具生产合作社,是中央苏区由农业工人集股组织的农具生产合作社。合作社每股大洋五角,每人认购一股即为社员,股票不能转让。中央设总社,各县设分社及工厂。1933年4月,第一个工厂在胜利县古龙冈建立,初有工人30余名,仅一个月就生产禾刀5000把,镰刀800把,主要销往兴国、汀州、赣县、于都、会昌、瑞金、胜利等处。
用“购买证”替代的股票
图3 武阳区生产合作社购买证
这是江西省瑞京县(即瑞金县)武阳区生产合作社,发给入股人陈香作的入股凭证。它没有“股票”的名称,而是叫“购买证”。但代表了证件持有者已经入股武阳区生产合作社,是股东,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包括购买生产合作社的物品,参加各种社员会议,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分红的权利。只要持有此证者,就是股东。换一句话说,是用“购买证”替代的股票。
瑞金县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各项工作具有示范效应。苏区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在革命斗争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是取得革命战争胜利的根本所在。因此,发出要“始终代表最广大的贫苦工农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号召,强调党和苏维埃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好工农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这一时期,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工作中都彰显了为群众谋利益的生动实践。
在农业生产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苏区政府千方百计组织群众发展生产合作社,应用群众互助的方法,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仅根据不完全调查统计,中央根据地内生合作社的种类30种左右。如造纸、织布、织袜、炼铁、铸锅炉、造农具、烧石灰、烧砖瓦、刨烟、缝纫、织夏布、熬硝盐、樟脑、樟油、制陶器、造船、雨伞、瓷器、木器、蔑器、做豆腐、老酒、理发、染布、烧木炭、制糖等等。合作社的规模有大有个,小的只几个人,大的有几十以至百多工人。到1934年4月瑞金全县仅犁牛合作社就有37个,社员3638人,股金1539.5元。
图4 胜利县消费合作社购买证封面(张勇藏品)
图5 胜利县消费合作社购买证内页(张勇藏品)
与江西省瑞京县武阳区生产合作社“购买证”相同功能的,还有不少地区发行了各种各样的“购买证”。如胜利县半径消费合作社发行的“购买证”(江西赣州市张勇藏品),设计为书本式样,有10个页面,封面设计为黑色石印,上方有个大五角星,五角星内漏白圆内有镰刀斧头交叉的党徽图案,下方为持证人的基本情况:黄长红,胜利县半径区杨梅头三村人,所入股金伍元钱(10股)。内页有1934年2、3月份购买食盐的详细金额记录。
用“社证”替代的股票
图6 贮粮合作社证
这是闽浙赣省贮粮合作总社,发给上饶县二区福星乡水圩村严保香的入股凭证。证明严保香加入粮食合作社,入了一股,缴交谷子五斗。这张股票不叫“股票”,而是叫“社证”,这是用“社证”替代的股票。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领导创建的。位于福建、浙江、江西三省边界地区。全盛时期包括上饶、横峰、弋阳、崇安、开化等20余县的地区,拥有约100万人,红军在此发展到万余人。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和领导的一块重要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斗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块根据地在打击进攻苏区的敌人方面,在深入土地革命方面,在苏维埃建设方面,在白区工作方面,都有极大的成绩,被毛泽东称赞为“方志敏式”的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模范省”。
1928年1月,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领导了江西横峰、弋阳农民起义,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同年10月,福建崇安等地党组织领导农民起义,创建了闽北革命根据地。1929年底,中共赣东北特委成立。1930年7月,闽北党组织划归赣东北特委领导,同时成立了工农红军第10军。1930年11月,成立赣东北省委。1931年11月,方志敏主持召开赣东北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方志敏任主席。1932年12月,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决定,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改称为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方志敏继任主席。
从1930年10月开始,蒋介石调集国民党军,对中央和闽浙赣苏区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军事“围剿”,妄图一举歼灭红军和共产党。面对国民党军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围剿”,方志敏得到等人领导苏区群众和红10军指战员浴血奋战,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为解决苏区粮食问题,1932年11月,召集了各县粮食部长联席会议,讨论贮藏米谷及建立贮粮合作社问题。决定各乡成立贮粮合作社征求社员委员会,进行广泛的贮粮合作运动宣传与征求社员意见工作。
图7 位于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南市街的贮粮合作社旧址
闽浙赣省贮粮合作运动以乡为单位成立贮粮合作社,有委员9人至11人,内设主任一人。群众自动入社后,即给社证一张,愿入几股,就填几股。至1934年1月,贮粮合作社共有20余万股。
贮粮合作社是根据地苏维埃政权在粮食供给制度上进行的一次有益的探索。通过购、销、调、存等项业务活动,不仅补充了红军给养,调剂了群众的粮食,而且在打击奸商、平抑粮价、鼓足士气、安定军心民心、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对苏区的经济封锁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图8 闽西工农银行股金收据
图9 胜利县总商店集股证
除上述之外,还有不少用“收据”替代的股票(图8)。如闽西工农银行(图8),一开始就决定实行股份制,发行20万股每股一元的股票,募集银行的开办资金。根据现存文物看,正式的股票只发行一小部分,大部分股金缴交之后,发给出资者的都是股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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