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法学校。除上述学校外,鄂豫皖苏区还于1932年初开办了一所政法学校,校址设在新集,主要聘请革命法庭及保卫局的干部任教。该校业务课程为:法律学(刑法、诉讼法、法政);监狱学(看护犯人的方法,监狱和禁闭室的设置及注意事项);改造犯人制度(对犯人的政治工作,对轻案犯组织读报识字,同时向他们讲解苏维埃通知、法令。犯人做工亦实行8小时工作制,赚的钱可作改良犯人生活之用)。
虽然上述学校办学规模不大,存在时间也不长,但在苏区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既为根据地建设和红军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也为党的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