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和31日笔者分别见到88年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使用过的《土地税纳税证》连体票。品相虽然不太好,但价格却一万元买不到三张。还有更可惜的是票面上都写了“作废”二字,且还是撕开后再粘贴回去的。即便这样,笔者还是解囊把它们都留下----因为少见,因为它还留有不解之迷。
图1:兴国县东村区坝子乡本应出具给高山村李铭传的《土地税纳税证》
图2:兴国县东村区坝子乡本应出具给高山村李章达的《土地税纳税证》
图1和图2二张《土地税纳税证》连体票,制式是按照“中央制定样式自行设法印发”的。根据当时条件,大多都是用木刻印刷方式印制到当地产的毛边纸上。大小规格,二张连起来大概约18.8/18.6CM左右。
上述二张《土地税纳税证》,本应出具给兴国县东村区坝子乡高山村村民李铭传和李章达的,但均因“作废”,而留存于乡苏政府保管。填写证明的时间是1933年12月2日和3日。
让笔者感兴趣的是:一、为何要“作废”。二、为何“作废”还找不到原因?
大凡有点财务知识的人都知道,财务票证“作废”的原因有很多,对“作废”票证的管理要求与一般票证的管理要求有较大区别。
早在1932年7月13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就《土地税征收细则》中就明确规定过:“收据绝对不能扯去一张,如写错了,可另外再写过一张,不过在那张写错了的应写‘作废’,仍把那张存留在上面,如果发生扯去情事,以舞弊贪污认罪。”虽然这只是针对各税委会依据各区、乡出具的《土地税纳(减、免)税证》而出具的《征收土地税收据》而言,但因为它是一个连贯的征纳税流程与体系,因此,具体做法均应照此执行。
但上面二张“作废”原因,图2这张,笔者因智力和学识有限,始终分析不出来,请读者帮帮忙,看看是何原因?
图1“作废”原因很清晰:应税人联证明:李铭传,成份贫农。该乡每人平均分田6担,今年收获7成。李铭传全家2人,共分田12担,折实谷84担,税率为百分之五一,因此,“应纳税谷”X十三斤(苏州码子,即43斤)。但存根联“应纳税谷”则写成22斤,且有涂改。显然是笔误所致而“作废”。
但图2,却找不到其“作废”的原因。李章达,成份中农。因与李铭传是同村人,人均分田6担,收获7成。因其家有4人,共分得24担,折谷16.8担,税率五三,应纳税谷89斤。应税人联与存根联内容无误,且无涂改痕迹,为何要作废?
据现有的收集的史料,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于1931年11月28日颁发《暂行税则》后,对税则进行了三次大的修订。第一次是1932年7月13日,对《暂行税则》作了修订,并配套了《土地税征收细则》;第二次是1933年9月27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土地税征税细则》;第三次是1934年8月1日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税免税暂行条例》。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李铭传的税率是百分之五一,而李章达的税率却为百分之五三。是不是适用税率有误导致的“作废”呢?
不错,笔者当时也是这么想的,甚至还想过,可能因二人的成份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写错了税率或填错了成份,因而导致“作废”。
雇农、贫农、中农、富农与地主,是当时划分的五种阶级成份。税率也是按这些成份来划定:“雇农及分得田地的工人一律免税”;贫农与中农同属于一个阶层,因此,几次税率调整,他们均属于一个应税对象。当然,富农则要高出许多。
如果不是手头有套《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资料,笔者还真以为在某一时期把贫农与中农分成了不同的应税对象。但也正因为查证李章达纳税证的“作废”原因,笔者在阅读《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政权系统》时,发现编辑者对1933年9月27日,中央政府颁发的《土地税税率表之解释》发文时间“初步判定为1932年”,故而把它纳入第6卷而没归入第7卷作为《土地税征收细则》的附件,是错误的。
1933年9月27日,中央政府颁发了修订后的《土地税征收细则》①,同时附上了《土地税税率表之解释》②。这次修订,除仍然“按照各人分田多少来决定税率轻重”外。另有一个明显特征,即“按照分田人口多少(分田后新生或死亡的不同)来决定税率之轻重,即分田同样多少的地方,少人分田的税率轻,多人分田的税率重”。文中还举例说:“如同样分5担田的地方,一个人的税率百分之六,两个人的税率百分之六点一,以上每多一人税率累加百分之(零)点一(即每担加收1合),但到了七个人以上的家庭,则每加一人税率累加百分之(零)点二(即每担加收2合)”。为何要这样修改,文中解释道:“这是因为人口更多的人家耕种上比人口少的人家成本更轻,收获更大的缘故”。
有此《土地税税率表之解释》,就不难理解李铭传和李章达二家为何税率不一致的原因了。无论贫农、中农,其应纳农业税的税率是一样的,差别是人口多少的原因。他们是同一个村的村民,每人平均分得6担田,当年收获7成,折成实谷为4.2担,对应的税率为百分之五。李铭传家分田2人,故税率加零点一,为百分之五点一。李章达家分田4人,故税率加零点三,为百分之五点三。
有读者还会问,你讲了一大通,结果还是没有找出李章达纳税证的“作废”原因。对,笔者虽经反复揣摩,但仍不得其解,不然题目为何会叫“不解之迷”呢?
还有的读者会问,不就二张“作废”了的中央苏区时期的纳税证吗,是红色文物就行了,花那么多精力,弄那么细致有意义吗?
首先,摆弄清楚文物的来龙去脉并与历史相沟连,是收藏人防假、辩伪的一种重要手段。尤其是臆造、变造的纸质文物,更容易混淆视听。凡是收藏人,都为此“打眼”过。
其次,收藏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保护历史稀缺品和通过它来无限地接近历史真实,还原历史真实。听说过“缺角大齐”价值连城的故事吗?无非是一枚“有残缺的方孔钱”而已,何以值钱?一是物以稀贵,据说存世只有四枚;二是藏家大咖对该钱币是南唐开国皇帝徐知诰所铸,还是由造反名家黄巢建大齐政权时所铸引发争议,在业界产生了巨大的流量,引发关注;三是文物背后其他吸人视听传奇故事。
图3“缺角大齐拓片(来源于网络)
再次,通过追根溯源,笔者发现,我们的老祖宗制定的这种征税方式对于当下仍有其科学和合理之处,如果笔者是财税部门的政策制定者或参与者一定会加以借鉴。有人会反驳说,什么时代了,现在农民耕田不仅不要交纳农业税,政府还有补贴了。诚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成功了,我们国家有能力反哺农民了,是应该的,这也是革命的目的所在。但笔者说的是借鉴,不是照搬照抄。比如说,如今有些农民的后代们,拿着国家的补贴,却荒芜掉他们的前辈们为之浴血奋斗而来的大好良田,你说要不要开征“良田荒芜税”,要不要按老祖宗的规矩“按照分田人口多少来决定税率之轻重呢”?当然,客观上还存在农产品价格太低,国家尤其补助到个人,还不如提高保护价。
此外,“作废”票证肯定稀少,没有此“作废”二字,就很难见到连体“纳税证”。其它“减、免税证”是一式三联的横联式,唯独“纳税证”是一式二联的横联式。因此,准确地说,它不叫“连体票”,而应叫“一式票”或“一套票”,关键是一式几联是否完整。
下面就是一张罕见的没有“作废”二字的《土地税免税证》存查联与证明联。可惜,它还不完整,还少了一联。
图4:会昌县踏迳区岗乡出具给第二村刘德仁的《土地税免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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