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战大考中依法防控,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老百姓面临大灾大难时,往往人心惶惶,这一时期如何保证社会稳定、维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防控是最有力的武器。”面对建国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复杂多变、生命健康利益敏感,怎样才能做到有序应对、忙而不乱?首先在立法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不健全、不完善、不能适应防控疫情斗争新形势的情况,要及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疫情联防联控的调查研究,加快补齐短板,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在执法和司法方面,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行为,针对恶意隐瞒症状、暴力伤害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的行为,针对诈骗防疫物资、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恶劣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切实实树立起制度的权威,在法治的理念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总之,无论是从立法、执法,还是在司法、守法上,每一个环节都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要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切实保证全社会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驱动社会的有序运行,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成抗击疫情的治理效能。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境外疫情迅速扩散蔓延及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给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们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大力传承和发展红色基因,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前进力量,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作者简介:卢丽刚,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华东交通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近年来,在《人民日报》(理论版)等国内报刊、网站发表论文110余篇。在中共中央主办的《求是》杂志内参等处发表调研报告,出版专著6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6项,获省“五个一工程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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