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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三、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提出 |
来源:中国红色旅游网(中红网) |
作者:《习仲勋主政广东》编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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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当谈到配套资金时,邓小平说:“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123
习仲勋对此事印象十分深刻,1999年,当大型电视理论宣传片《春风绿南粤——邓小平理论与广东实践》摄制组采访他时,他激动地说:
1979年我们要求中央给广东放权时,就包括了办特区的内容,这也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当时不叫“特区”,是小平同志定了“特区”这个名,他说过去陕甘宁就叫特区。我当时说过:“如果广东是个‘独立国’,可能几年就上去了。”我当时说“独立国”,是借用的话,我的意思是,广东有许多有利条件,就是缺少政策和体制的支持。小平同志很同意我的思路。当时有人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变资本主义,小平同志回答得很明确,很中肯,他说我们赚的钱是不会落在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的,我们是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不会变资本主义。广东这样搞,每人收入搞到一千至二千元,起码不用向中央要钱嘛。小平同志说,“广东、福建两省八千万人,等于一个国家,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 邓小平同志鼓励我们,要大胆实践,并将广东准备在深圳、珠海、汕头办的贸易合作区,定名为特区,让广东省委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给广东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办特区这样一个大政策出台的思路[方面],小平同志与广东的干部群众的想法是不谋而合。一方面,广东有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小平同志大的思路也在这个方面想,并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124
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广东省和福建省的提议,并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125《规定》在“试办出口特区”一节中指出:为了调动爱国华侨、港澳同胞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更有效地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发展我国出口商品生产,在沿海少数有条件的省市,划出一定的地区,如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厦门,上海市崇明岛等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和港澳商人的投资场所。深圳、珠海两地可以先行试办。……在出口特区,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设厂,或者由地方同他们兴办合资企业,并由当地利用外资进行市政建设。出口特区的生产企业,要按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向国家缴纳税收,产品专门供应出口。
《规定》在“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有利条件”一节中指出:广东、福建两省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发展对外贸易的条件十分有利。中央决定,对这两省要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的措施,让他们在开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加速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有更广阔的活动余地,为国家四个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还在北京时,习仲勋获悉中央明确决定之后,就要随从到北京的省委副秘书长张汉青打电话给省委、省革委会,把中共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消息传回来,以便作好必要的准备。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派主管外经贸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福建,和两省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专家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共同起草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谷牧“来广东前,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人都专门找他谈了话,叶剑英对这件大事也很关心”。126
习仲勋回到广东之后,于5月3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如何召开省委扩大会议问题。习仲勋在传达会议精神后说:“搞什么式的现代化?不能离开中国实情,只能搞中国式的现代化,要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来,小平说要杀出一条血路来。在会议期间,我和(王)全国多次讲了广东问题,都登了简报。在政治局的汇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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