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女孩成“烈士”令人扼腕。22日媒体报道:因为给父亲讨薪,河北冀州14岁女孩袁梦从冀州一处楼盘的17楼纵身跳下。之后,有关部门将其骨灰放在当地的烈士陵园,原因是“她为农民工伸张正义付出了生命”。 讨薪竟致跳楼身亡,如此悲剧令人扼腕。有关部门应该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但是,惋惜归惋惜,原则归原则。谁能进烈士陵园是有严格的标准的,把“讨薪女孩”骨灰放进烈士陵园,是不是太不严肃了一点?(《新华日报》1月23日)
对于讨薪女孩的遭遇,我们非常惋惜和同情,可以对小女孩在安葬或者警示方面做一些事情。比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法律措施,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还小女孩一个公道,不能有钱就有一切,出事了钱也还来了,这样的无赖行为必须受到惩罚,不能让小女孩白死。在经济补偿上也要透时公开、而且适当加大,不能搞私下了结,否则是对一个小生命的大不敬!
把小女孩放到烈士陵园是大错特错,这是对烈士的亵渎,是对烈士的不敬和侮辱,再多的借口和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某种程度还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还带来了负面效应,鼓动更多的人去用生命讨薪,带来社会的矛盾加剧,这是极其恶劣和卑鄙的行为,还让恶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国家就责成当地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并将小女孩撤出烈士陵园。否则,更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各地的讨薪逝者都提出相同要求,难道让“烈士陵园”变成“讨薪英雄园”?
现在有些决策者做事都不动脑子,想到哪里做到哪里,拆东墙补西墙,按了葫芦出了瓢,这种决策随意性、主观性、临时性,带来了更多问题,小事情做事大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希望加强决策的规范和监督,谁决策的出问题就要一辈子担责,绝不允许留下烂摊子给后面的人,自己做老好人,让别人正直的人难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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