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刚于7月9日赞成票303张全票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吕清海的简介已经悄然从漯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撤下。来自河南省纪委、漯河市纪委的多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吕清海被双规的消息。这位仅上任49天的市长,闪电落马,实在短命,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笔者认为,现在的用人责任不明,特别是搞所谓的公示制和票决制,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看似民主,实是假借民主向组织推卸失察的责任,使组织承担着巨大的压力。笔者认为,应当坚持毛泽东同志倡导和实践证明了的好的东西,而不是一味的迎合某些精英和西方的“理念”,使我们自己越走越窘,麻烦不断。
一是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用人原则。时下的过度年轻化,一方面使得基层干部越来越脱离群众,走不到群众中间,听不进群众声音,反而不如中央和上层领导那样和谐可亲,他们自己更是觉得官是考来的,与组织培养关系不大。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百姓家里捣粢粑、到小学校跳绳,与福建群众跳舞过节,温家宝总理上市场查粽子、与农民一起开拖拉机、与老人打乒乓球的镜头,越是高级领导干部越能够与群众走得近,相反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官不大僚不小却离群众远了;另一方面,使得基层干部的监督缺失严重,往往真正的家长制、一言堂在基层,过去“老中青”三结合的情况下,大家都能畅所欲言,特别是班子中有一些老家伙,起到的监督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一些领导干部自然不敢糊来,现在班子年轻化了,老人也靠边站了,自然班子成员特别是班长为了政绩,为了升官发财,不仅破坏民主集中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说句不好听的话,温总理要公布“三公”开支,我看,把基层的“三公”公示一下,可能比部委更能看到问题的本质。因此,必须恢复我党的优良传统,重新实行老中青相结合的用人制度,从而使我们的国家长治久安。
二是坚持干部推荐制和监督制。过去比较时尚的干部推荐制,就是可以由两个或多个领导公开推荐某位干部,然而由大家考察,这本身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和勇气,现在这种好作风没有了,不敢推荐干部了,而是由相关部门直接去“抽丁点卯”。用人也不敢理直气壮了,而是搞个公示制和票决制,出了问题都是组织的事情,大家的事情,这就必然出现用人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现象,一个人先提名,大家做人情,或者名单拿上来,没有人去较真,不知道当事人的底,是谁推荐的。因此,必须重建这种荐人机制,把真正的人才荐上来,纯粹的民主是出不了人才的。荐人自然还有一个监督制度,就是你既然荐起人,就要对该人的人品、职能负责,要经常给予指导提醒和拉袖子,一旦这个人出了问题,荐人者同样要面临严肃的处理和法律责任。这个连封建社会都懂的道理,我们却指望什么民主就解决,似乎有点天真无知了。
三是民主公示必须在未选未任之前进行。时下的民主和公示往往是公示完就上任,这个关口太后了,因为公示的东西本身就是经过组织研究了的,公示出现问题,自然被认为是组织的失察。因此,公示应在未选未任前进行,最好是半年前进行,这样公示之后,人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对这样的人进行全面的认识,组织有足够的考察时间,特别是也让这样的人自己半年时间的自然紧闭。如同一个人在高考复习前,有几个月的紧张一样。当然,还要建立用人失察责任体系,一旦发生用人问题,无论是组织还是组织部门的一把手、二三把手,都要承担责任,轻则丢官,重则判刑,必须改变现在稀里糊涂用人的倾向。至于跑官要官,虽然不对,但要两面看,对于那些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不跑我们也要用,但是如果只是给坏人跑官要官总得逞的话,我倒希望我们的好官也要入乡随俗,把为人民服务的平台跑来,争取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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