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治的惩戒性大于其他作用。
不管哪个国家,不管哪朝哪代,法治精神本身就是对恶人的惩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当年在刘青山、张子善的问题上,说情的人也不少,毛泽东当时一脸严肃的对兼任华北第一书记的薄一波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个道理。毛泽东发现不少人经不住糖衣炮弹的侵蚀,一步步走向贪污腐化及犯法犯罪的现实,还对身边工作人员下了命令:“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我一律不见!”连刘、张自己都没有想到,然而正是毛泽东杀了一个刘青山、张子善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不仅具有示范教育作用而且是一剂救人的良药。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案件教育了整整一代共产党人。有位历经沧桑的老干部感慨:“毙了两个人,党风好了20年。”即使在“文化大革命”十年的无政府状态中,虽然缺少监察和监督,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现象也极为少见。而今天杀了一个药家鑫,即使是某些人认为的重了些,却能警醒社会,警示他人,要尊重生命、守法做人、为德生活。否则必然产生反面的示范作用,比糊涂法官判的彭宇案更能带来社会的冷漠和道德的沦丧,使得社会变得更加残忍和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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