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在中华传统文化里,孝道不仅是做人之基、治国之要,还是中华民族万世传承,且独步世界的民族信仰。
一、中华孝信仰:“孝”字形、音做基石
“孝”字是个会意字,它由:“老”字和“子”字组成。这三个字都是一期甲骨文都有的字、
“老”字,在甲骨文中是个满头长发,躬腰驼背的老年人的象形。
“子”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襁褓中幼儿的象形,上面是出生的大头儿子,下面是用麻布包着的双腿、
先贤造“孝”字,是将两个字合成一个字,将“老”字中的“匕”省去,由“子”代替。
“孝”字,在甲骨文中是个左上为“老”字,右下为“子”字,表示儿子搀扶老人之意,在金文中,右上为“老”字,左下为“子”字,表示儿子背着老人之意。 《说文解字》解释“孝”字:“孝,善事父母者”。好好敬养父母,就是“孝”字的本意。
形、音、义是中华方块字的三要素,音中有义也是方块字的一大特点。造字先贤们讲“孝”字时说:“孝,上所施,下所效也”。这就是“孝”“效”同音的原因。效即仿效,效法的意思。这里所说的“上”指父母,说的“下”指儿女,告诫人们:儿女们的孝行,不是天生的,都是从父母和长辈那里效法来的。
二、中华孝信仰:穿越时空数千年
中华孝信仰源于何时,全民孝信仰何时形成,无法考证。但据郭沫若推断,中华文字有六千多年了。据此可以豪迈地说,中华民族孝信仰形成至少有六千年之久的历史了。
但孝信仰成为国家信仰是有史可查的。
我国的信史,或者应该从尧舜开始,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虞舜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四方部落的猶长)咸荐虞舜,曰:可”。是说虞舜二十岁时以孝闻天下,三十岁时被推举为帝尧的接班人,凭的就一个孝。说明在我国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晚期“选贤与(举)能”孝行就成为领袖当选的首要条件。据民间传说,有关碑刻和“尧”“台”二字的佐证,尧舜禅让这一历史事件,就发生在宁晋县的尧台村。若如此,孝信仰成为国家信仰,以孝治天下的发祥地,就是河北省宁晋县的尧台村。
因为孝信仰在华夏各氏族底蕴深厚而坚实,所以后世历朝历代的治国者无不高举孝道的大旗,延绵至今四千多年,主要做法有三。
一是用孝选官,以孝行政。《二十四孝》之首的虞舜,就是因“孝感动天”继承尧位,升为“五帝”之一的。到了春秋时期,孔子把孝道提升为国家推行仁政之本。进入汉朝,汉武帝继承汉文帝的“察举制”,每年“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由国家任命各级官员。这一制度被称为“举孝廉”,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孝”是这些官员荣升的主要资本,也是这些官员光宗耀祖的莫大荣光,在他们执法时,自然也就以孝为纲,力行以孝治天下了。宁晋县的宁纺集团选干部就有一条铁律:“不孝敬父母的人不能当干部”。这条铁律使宁纺集团虽处传统产业,却五十年长盛不衰,被中国纺织行业命名为“纺织行业的常青树”。
二是重刑大法,严惩不孝。孝行美德不是与生俱来的,放任自流,人的自私本性就会野蛮生长,世上也有忤逆不孝之人。故《孝经》列有“五刑章”。并引用孔子话说:“五刑之属三干,而罪莫大于不孝”。先秦时代盛行“枭刑”,即把不孝之子斩首后,将头倒悬树上示众。用大罪重刑惩治忤逆不孝,是历代王朝一以贯之的。历代王朝都曾多次大赦天下,但独独不赦忤逆不孝之人。
从汉代到清末,父母丧时,各级官员都要辞官回家守孝三年,古称“丁忧”。倘若恋栈权位,丁忧不满三年者,轻则免职,重则获刑。这就让从官员到百姓都不愿、不能、不敢不孝了。
三是旌表教育,全民普孝。从国史、县志到族谱,凡书皆有孝子榜。孝子牌坊遍城乡。幼儿启蒙就接受《弟子规》“首孝悌”教育。长而学《孝经》。《孝经》有“天子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和“庶人章”。总之,从帝王到平民,人人都需学孝、要行孝、要尽孝。全民普孝和现在的普法教育一样具体。
经数千年的传承打造,孝观念入心入脑,形成了中华民族独步世界的孝信仰。
三、培育孝信仰,需从娃娃抓起
“孝”字,是个上从老,下从子的会意字。从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到楷书。“子”字都是襁褓中大头幼儿的象形。
圣贤造字,词义不虚起。以具体的形物表示抽象词义,其中寄寓深意。是在告诫人们:孝意识、孝信仰的养成,必须从娃娃抓起,过时则事倍功半,甚者则事与愿违。现代心里学说:三岁至十岁,是孩子最崇敬、最依赖父母的人生期。父母的言行、幼儿最信赖。这一时期是培养孩子孝道的最佳人生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先贤的教育理念要早于现代心理学数千年之久,我们的中华民族不仅是个勤劳、勇敢、善良的民族,更是一个聪明智慧的伟大民族。
父母爱儿女是动物的本能,与生俱来,而儿女孝敬父母都是靠后天培养,这是父慈子孝的先天区别。孩子出世不久,其“视听言动”正处于仿效成长期。父母是其仿效的主要对象。所以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父母孝则儿女多孝,父母不孝,自已老了要求儿女孝敬,几乎是痴心妄想。这就是“孝”字所传承的中华民族的人伦真理。只往下亲,不顾孝上,人人都会有个悲伤的晚年,家庭在下慈的同时,不忘上孝,则人人都会有个欢乐的童年和幸福的晚年。“孝”字的圣明之教,对于中华孝信仰的培育是无可估量的。
四、孝信仰的最高境界:以敬为孝
孔子在《论语·为政》篇说:“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是说家里的家务事,体力活,儿女们都抢着干,有美酒佳肴,先尽父母吃。在今人看来,这样的儿女堪称孝星了,但在孔子看来,这只能算是最初级的低品质之孝。孔子认为“亲恶我,孝乃贤”,才算得上是大孝。《二十四孝》中的第一大孝是四千多年的虞舜。《史记·五旁本纪》上说,舜的父亲瞽叟是个盲人,爱其继室,“常欲杀舜”,“使其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烧之”“又使舜井,瞽叟又下土实井”。目的是夺取舜的妻宝财产给其继室所生的儿子象。但舜躲过被杀后,没有记恨父亲,“舜复事瞽叟爱弟弥谨”。即更加孝父爱弟了。这说明,中华信仰讲得孝是绝对的,即使父母对自已有伤害行为,尽孝也是儿女的天职。
孔子的学生闵损,“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却对闵损,衣以芦花过冬。其父发现后,欲休后母,闵损跪求说“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后母闻之,感到愧疚,便待三子如一。此事例说明,中华传统孝文化,是主张“事后母如事亲娘”的。
虞舜不恨害已之亲父,闵损不恨虐已之后母,堪称人间大孝。
《孝经》第七章:“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即把孝提高到天经地义,万古不变的高度。
有一次,学生子夏问孔子,何为孝道的最高境界。孔子回答了两个字“色难”。所谓“色难”,是说,儿子在父母面前,最难的不是家务活自已干,有美酒佳肴先让父母吃。而是不管自已遇到多大的困难和不幸,都要在父母面前表现喜兴的脸色,以免父母为自已忧心。这确实很难。但正因为这是最难,所以也是最孝。没有对父母的最敬,就无法在父母面前做到“色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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