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度概括了一切为了群众的主张。刘少奇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出发,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将党的群众观点概括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四个方面的内容。刘少奇在论述中指出,为了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观点,广大党员必须有“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 因此,群众观点同群众路线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直接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前提,而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具体贯彻和体现。
刘少奇在中共七大所作的报告,既有行之有效的观点总结,也有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思想成果的学习借鉴,更有自己深思熟虑的理论探索。可以断言,刘少奇的“七大报告”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总结。中共七大后,刘少奇与毛泽东等开国元勋们一道,对全党积极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做了开创性工作,为我党从革命党转向建设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强国富民的全新事业中,继承和发扬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建设党、由在野党转为执政党,所面临的任务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虽然党的地位和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一切为了群众的宗旨没有变。中共登上历史舞台执掌政权以后,一方面为忠实践行群众路线创造了条件,执政党能够通过国家行政机构密切联系群众,多为群众谋福利。另一方面,执政党又面临严峻考验,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受执政能力、贪图享乐、腐化堕落、官僚主义的考验。建国后,刘少奇对我党群众工作以及群众路线进行了深刻反思。他把党的群众路线以及群众工作方法作为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利器,同时也分清了群众路线与群众路线的界限,提出了如何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正确主张。
(一)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克服不良作风的利器。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党内的一些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了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的现象,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针。在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会议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他提出:“一个好党员、一个好领导者的重要标志,在于他熟悉人民的生活状况和劳动状况,关心人民的痛痒,懂得人民的心;他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同人民同甘苦共患难,能够接受人民的批评监督,不在人民面前摆任何架子;他有事找群众商量,群众有话也愿意同他说。只要我们的党是由这样的党员组成的,我们就永远有无穷无尽的、不可征服的力量。”
刘少奇对党内存在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情况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他主张要通过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作风、精简政府组织机构,提高办事效率来取信于民,以帮助这些背离党的宗旨的党员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帮助他们改变那种只是忙于开会、签公文而不接近群众、不研究情况和政策的作风”。 1959年-1961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三年经济最为困难时期,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为了克服困难,作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提出了一系列迅速扭转困难局面的措施,其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就是重要的一条,动员领导干部深入调查研究。1962年初,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对困难产生的原因做总结,统一了全党克服困难的思想认识。刘少奇向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并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分析了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原因。他指出“我们的不少同志没有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有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在工作中脱离了人民群众。”他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密切党群关系,克服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他认为“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位多高,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都应该把自己看成普通劳动者,没有任何特权,都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和群众同甘共苦。”他严厉批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讲究生活上的享受,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讲排场,摆阔气,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他认为这些现象都是旧官僚的恶习,“应该彻底改正,严重的还应该受到应得的处分。只有打掉了这些官气,彻底纠正了这些恶劣作风,党同群众的联系才能够进一步加强。”
(二)划清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的界限。刘少奇对于把开展群众运动当作群众路线的惟一方式的观点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认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他认为这些群众运动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往往没有真正的群众基础,而是通过强迫命令进行,表面上似乎轰轰烈烈,实际上空空洞洞。这种违反群众路线的群众运动,不仅不能真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且损害群众利益,挫伤群众积极性,也损害党的威信,是很不可取的。 刘少奇提出真正实行群众路线,就要在群众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这样才“能够深入地发动群众和教育群众,才能够真正把群众的力量发动起来,做好工作。” 即使要开展群众运动也是如此,要从实际出发,并出于群众自愿,“只有在一点一滴的、细致的、艰苦的群众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有轰轰烈烈、又踏踏实实的健康的群众运动”。 刘少奇根据实践的经验教训,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总结,划清了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的界线。任何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但不是任何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更不能把群众运动变成一种徒有声势的形式主义运动。十年文革的惨痛教训表明,群众运动具有一定的狂热性,不宜轻易采用。刘少奇对于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的论述具有远见卓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三)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刘少奇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的报告中提出“党必须把自己的领导同群众的实践结合起来”的观点。他在这一时期总结群众路线的基本点:第一,信任人民群众,相信他们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相信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第二:“党必须根据群众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党的方针、政策、措施都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这就在实际上把党的群众路线与群众的实践结合起来了。一切正确的方针和政策,都是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同时都必须到群众中去检查其执行情况,从实践中检验党的决议是否正确,这样党的方针、政策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利益,并得到群众的拥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刘少奇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与社会建设实践中,根据自己深厚的马列主义修养,不断总结提升自身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经验,最终凝练成完整成熟的群众工作理论体系,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和发扬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优良传统作出了卓越贡献,丰富了群众工作理论文化宝库。从建党初期、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以及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他的群众工作理论成果均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色。在我们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成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圆中国梦的新形势下,刘少奇的群众工作理论对于我们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做好群众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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