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命名的“鞍钢宪法”
1960年3月,由马宾主持创造的鞍钢经验,即以加强党的领导、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大搞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核心内容的一整套企业经验,被毛主席命名为“鞍钢宪法”。
一个人,一个企业,一部“宪法”,从此写进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史册。
毛主席对“鞍钢宪法”的批示手稿
始建于1916年的鞍钢,其前身是日本为掠夺中国资源建立的鞍山制铁所,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
东北解放后,马宾出任鞍钢总经理。但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马宾放着总经理不好好干,却要去念书。他的申请得到上级批准。不久,他来到了苏联西伯利亚钢铁学院,38岁的马宾开始当一名大学生。苏联当局当时要以大企业总经理的待遇给马宾配专车和别墅,都被他谢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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