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0月,刘英任党的“七大”浙江代表团团长。10月底,刚与丁魁梅在温州举行婚礼的刘英就离别了新婚妻子,率“七大”浙江代表团赴延安出席“七大”,到达皖南泾县新四军军部时,刘英向项英、曾山汇报情况。在皖南集中期间,开始撰写《北上抗日与坚持浙闽边三年斗争的回忆》。11月下旬刘英在泾县接中共中央电报,谓时局逆转,浙江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离开,要坚持浙江斗争,组织纪律性极强的刘英和另3位特委书记于是立即返回浙江丽水坚持斗争。1941年夏秋,中央先后任命刘英为华中局委员、华中局特派员,负责指导浙江、福建、江西三地区的工作。
1942年2月,由于叛徒出卖,刘英不幸在温州被捕。敌人如获至宝:“刘英在浙闽两省边境活动多年,今一旦被捕,胜俘敌十万。”面对高官厚禄利诱和严刑酷打威逼,刘英始终不为所动,忠贞不屈,大义凛然,视死如归。1945年,陈毅说过:“刘英同志牺牲了,他是在温州被捕的,直到最后一分钟,都是和国民党斗争,非常英勇,始终没有向敌人屈服。”
“在伟大的时代里,非经过长期艰难的锻炼与决心为着吾人崇高的理想去奋斗,是不会成为一个健全的战士(的)。我们的志向应该是:过去如此,现在亦如此,将来更应如此。魁!你以为如何?!”刘英在致妻子丁魁梅的信中这么热情的表明心迹。是的,刘英用他的一生践行他的理想,随时准备为革命牺牲,他在给妻子遗嘱中还说过:“共产党员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干革命的,随时都要有掉脑袋的思想准备。”
1942年5月18日,刘英在浙江永康英勇就义,时年37岁。
毛泽东曾深情地说:刘英“为人民而牺牲,人民就会永远纪念他”。
“生而为英,死而为灵;念我战士,万古长青。”这是刘英生前为革命中死难烈士写的悼词,何尝不是刘英烈士的光辉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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