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任国家领导高度重视“历史周期率”
2021年12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习近平说:“我曾谈到当年毛主席与黄炎培先生的‘窑洞对’,我们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历史主动。”
1945年7月,黄炎培到延安考察,谈到“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称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兴亡周期率。毛泽东主席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后来黄炎培写下对毛主席解答:“我想:这话是对的。只有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每一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一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用民主来打破这个周期率,怕是有效的。”
显然:破解“历史周期率”的唯一办法是人民民主,所有离开人民民主的办法想破解“历史周期率”都是徒劳。新时代要破解“历史周期率”仍然只有回归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党和国家才不会变质,只有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发展人民民主才不会亡党亡国。
二、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党章》和《宪法》赋予了“人民民主”最神圣权力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三、新时代变迁对我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影响
1、人民民主机制建立
(1)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建国后,建立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国家权力,接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全国人民监督。
国务院通过组织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组织起来,一方面直接接受政府领导,直接体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效果;另一个方面,通过人大代表制度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人民群众从两个方面直接体验实践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参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和监督。
(2)时代变迁现状
上图可以看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人大、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地方党委和机构领导下,改革开放前后国家上层主要权力结构没有多大变化,最大变化是国家基层经济组织主体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基层组织主体是在基层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大中小型国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
(1)公有制企业干部都是党培养的干部,是为企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 (2)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职工代表和企业干部都可以代表工人农民直接参与人大代表选举、参政议政和社会监督。
改革开放后,基层组织主体是在基层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大型国营企业、外资企业、非公民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家庭联产承包户。
改革开放前后,最大变化是基层经济主体的变化。随着经济主体市场化私有化,工农群众也一起交给了市场和企业,党对群众的领导逐步弱化,人大代表机制也逐渐弱化,工农群众参政议政的机制削弱。所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机制机构势在必行。
(1)改革开放以后,公有制企业占比大幅下降,私营企业占比大幅上升。尤其是私营企业主与工人农民利益是对立统一关系。企业主不能完全代表工人农民利益,毕竟企业主是少数,工人农民是多数,工农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企业主无法代表工农阶级利益。 (2)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由于私营企业内部管理中,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经济上受制于企业主的限制,基本名存实亡。但是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中,企业主们又具备天然优势,工农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力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 (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不断放宽企业家入党条件,从实际效果看,已经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也从内部和外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内涵质量。
四、新时代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机制和机构的完善与发展
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避免“历史周期率”的重演,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始终不忘落实好毛主席所说的“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监督政府权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特提出建议如下:
1、国家最高决策机制成员结构应以工农劳动人民代表为主。1953年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举行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在全国政协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工商联合会和全国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民主政治建设,通过选举全国政协代表参政议政和发挥民主监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全国工商联应该与各民主党派一样,通过全国政协参政议政,而不是直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进入国家最高决策机制。现在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后,工商联成为一个重要的新生企业家群体,与工农劳动阶级是不一样的政治主体。大量企业老板跻身人大代表团体,工农代表却被逐渐边缘化,远离政治舞台。因此在政治上必须理顺关系,需要区别对待。
2、巩固和加强全国工会组织领导和建设。改革开放后,大量企业市场化私有化,这些私有制企业大多不设立工会组织,有些设立工会组织也名存实亡,有的工会组织已成为企业主的附庸,没有担当起工人之家的职责。建议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工会组织,从上到下独立统一管理。工会组织深入社会基层企业组织和社区,要将工会组织办成党领导工人阶级共同战斗的群众组织,成为真正能够维护工人阶级权利的工人之家。
3、重建全国农会组织。农民协会组织在中国历史悠久,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会组织更是闻名世界,过去的农协组织一直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的活动。但自从改开以后,随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大大削弱,有的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农会组织也随之逐步消失。大量农民随着市场经济和私有化大潮的发展,重新成为一盘散沙,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丧失了党组织依靠。从当前看,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际上,唯独只有占人口百分之六十的农民没有党领导下的政治组织,这也是农民政治地位、政治权力缺失的现实。保障农民政治权力,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乡村振兴中政治振兴、责任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的基础,更是共同富裕的保障。故建议由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重建全国农会组织,规范农民协会权力义务,依法维护农民经济权力和参政议政权力。
4、重新建立建强以村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包产到户(也叫大包干)政策,是从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开始,直到2020年全国范围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前后40年改革给中国农村带来了变化,也留下了人所共知的明显问题。事实说明,只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完全丧失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必然严重阻碍我国农业生产力的长远发展进步。为了中国农村农业的新的跨越发展,建议重新建立建强以村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将底层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将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营有效结合起来。组织起来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的优良传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乡村振兴旗帜下,我们怎么能丢掉将农民组织起来的优良传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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