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中华唐鸿胪井刻石建立1300周年、甲午战争爆发120周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77周年之际,要求日本国迅速归还中华唐鸿胪井刻石等被掠中国文物。
从甲午战争到抗日战争结束长达五十年时间里,日本侵略使中国文化古迹损害巨大。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政府统计被日本掠夺的文化财产共1879箱、360万件,破坏的古迹达到741 处,著名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也不见踪影,而民间流失的文物更是无法估计。被掠走的历史文物,曾经属于中国,现在却存放在日本,给中日关系带来严重的伤害,于情于理于法都不适宜,理应物归原主、完璧归赵,归还给曾经也是唯一应有的主人——中国。
笔者王锦思注意到,中华唐鸿胪井刻石,九吨半,十多立方米,上刻29个字,是公元714年唐朝鸿胪卿崔訢(忻),不畏艰险,不辱使命,册封位于东北的渤海国建立并且刻下的珍贵文物,也是曾经东北地区唯一一块唐碑,见证了唐王朝册封管辖东北的过程,目睹了日本遣唐使西去东来学习盛唐的往事,记载着中国统一的历史进程,对中国东北史、民族史、文化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1908年,日军将矗立于中国旅顺的中华唐鸿胪井碑及碑亭作为日俄战争战利品掠走,存放在日本皇宫,已经106年的时间,是目前已知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被掠到海外份量最重、体积最大的文物,无愧于中国流失海外第一国宝。
证据确凿:从最初的存放地大连旅顺黄金山,到1908年被掠夺,到现在还在日本皇宫存放,有充分的史料记载、照片说明。
第一先递交到有关方面,第二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第三适当时机组织人力去日本皇宫考察探望,动员国家政府外交机构组织力量追讨。
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国际法早有规定,还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早在196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规定:“残害人类战争罪,不论其犯罪日期,不适用法定时效,可以永远追究其责任。”许多受害国家相继向加害国要求赔偿损失、归还掠夺文物,并取得许多进展和成果。
我们注意到,公元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失败,李氏朝鲜立碑记事,这就是“北关大捷碑”。1905年,日俄战争爆发后,日军将此碑掠夺到了日本。但是,1970年以后,韩国民众积极努力。2005年5月,韩国政府正式要求日本归还此碑,同年日本将此碑归还给韩国。而与北关大捷碑几乎同时期被掠夺到日本的中华唐鸿胪井刻石,建立时间更早、份量更重,至今还在日本皇宫窃放。我们认为,日本在外交关系和归还被掠文物上,不应该重视韩国轻视中国,必须尽早归还中华唐鸿胪井刻石等被掠中国文物。
这些年来,海内外中华儿女炎黄子孙,为了向日本索赔追讨,矢志不渝前仆后继。香港同胞几十年如一日,要求日本赔偿日军军票持有者的损失。1989年12月,耿谆要求日本向“花冈惨案”罹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谢罪赔偿。1990年开始,童增先生发起中国大陆民间对日索赔的热潮。许多仁人志士为中华唐鸿胪井刻石等中国被掠文物回归积极努力。学者王仁富长达二十多年时间积极研究宣传,曾在2011年给日本皇宫写信探问中华唐鸿胪井刻石安危,并得到回信确认。王锦思长达十余年倡议国家级纪念抗日战争等历史事件,全国鸣警报深入人心。还有包括罗哲文、崔永元等一批有识之士相继投入到关注中华唐鸿胪井刻石等被掠中国文物的行列中来,形成浩浩荡荡之势。我们也注意到,许多有良知的日本学者也主张将中华唐鸿胪井刻石还给中国。这些都是推动被掠文物回归的积极力量,都应该值得日本的重视和和回应,积极做好文物归还工作。回归国土,此其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