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其网站发文,针对近来《法制周末》等媒体声称花冈劳工“理赔金”去向不明郑重声明:“关于花冈基金的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并表示愿意就此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
这个话题在3个月前伴随着郭美美事件已经红红火火宣传过一轮。如今随着国内动车问题、电梯问题、矿难问题、土豆问题和见死不救问题,以及国际欧洲债务问题、美国华尔街被占领问题、利比亚卡扎菲被打死问题等等,那极有表演欲的美美已经逐步淡出人们眼球,红十字会也可长出一口气,冷静思考自己为什么这样不招国人待见。三个月后媒体、网络杀了一个回马枪,“克扣费用”问题又被再次曝光出来,巨款“去向不明”引起人们关注。
没有想到,没有了郭美美,网上一样沸沸扬扬,网友们一样群情激愤,红十字会一样猝不及防。显然,红十字会有必要告诉人们真相,款项的具体去向,消除人们的误解。
但是与3个月前相同的是,媒体又一次把耿谆老人作为这一“不实言论”的疑似提供者。这不由得令我担心,耿谆老人毕竟已经98岁的高龄。今年我随同香港钟先生探望之时,老人已经是重病之人。每一个尊敬和爱戴他的同胞最大的心愿是让他老人家精心修养,安度他所说的“幸福余生”。媒体报道红会扣费恐怕又对老人有所惊扰。为探讨事情来龙去脉,我欲问究竟,为此拜访了一位熟知详情的L先生(L先生的大名,恕锦思在此不告)。
以下为了方便,就用锦思和L先生问答的方式叙述。
锦思:L先生,就您所知两次因“扣费风波”向红十字会发难,起因为何?
L:两次发难根源在一处,即起于“石玉的博客” 文章《拜访抗战老英雄》。其实这文章大意不错,表达对老英雄的敬意。但是只要细读,可以找到些许问题,即:红十字会扣了劳工一半费用。石的大作原本在2009年,可偏偏2011年6月26日石先生又一次把该文摆入自己的博客,而此时正逢美美与红十字会的好事在网上被闹得难解难分。有“媒体人周筱赟”等热心人士大力帮助,石先生博客中的问题随着在微博中一传十、十传百,以致上万次的传载、浏览,问题被无限的放大。这个时候好像他对这些问题也不大放心,不知道从哪里要了我的电话,说要“请教”。
石玉是个媒体从业者,他在给我的短信中称自己是“新华社记者”。一开始我相信,后来我怀疑。因为像他文章中所说这么严重恶劣性质的问题,他应该写内参,而不是写博客;还因为,他短信称向“老师求教”扣费问题,可是我告诉他事实了,希望他“补正”他博客“不实的信息”,他答应了,但连同那现在尽人皆知的“中国红十字会扣了2.5亿日元作为“费用”言辞,以及所谓“花岗(原字如此)起义的告密者”摇身变为共军营长等错误信息仍然保留在博文中,只是把博客里他自己的头像换成一个老外人头。
我纳闷了,不知道他是怎样的媒体人,他是如何敬重老英雄耿谆?原本是他拜访老人时两人之间的一席谈,不经老人核实就刊发在网上,就不怕因自己并不能保证记忆准确的谈话内容而伤害老人吗?以这样没谱的博文当作信息来源,那位在《法制周末》发表大作的记者,还有那位“媒体人周筱赟”们真是羞煞人也,因此他们就不要再侈谈媒体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啦!
锦思:那本次《法治周末》的记者在文章中大谈耿谆与花冈基金的过节,应该怎么看呢?
L:如果仔细阅读《法治周末》的文章,你可以发现文章中有关人物、时间、语态等概念混淆,可以肯定的说,为了发表这篇一鸣惊人的大作,他根本没有很好地做功课,他写的所有关于耿谆的内容在网上百度一下全能查到。所以要了解耿谆老人,那《法治周末》的文章就不必说了,有很多报道、文艺作品介绍耿谆老人的事迹。比如:几年前央视热播的电视剧《记忆的证明》,那个劳工大队长的原型就是耿谆。
耿谆老人是我们民族的英雄,也许是现今唯一仍然健在的抗日知名人士。1945年6月30日,为捍卫民族尊严,身为劳工大队长的耿谆挺身而出,率领700余名中国劳工于发动“花冈暴动”震撼了整个日本,在即将胜利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历史上写下了令世人赞颂的中国劳工的英雄凯歌。1995年6月28日,耿谆为首席原告,11名花冈受难者和遗属组成原告团,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日本鹿岛公司谢罪、赔偿和建立劳工纪念馆。花冈诉讼成为战后中国受害者对日诉讼索赔的第一起案例,起到了揭露日本军国主义强掳和奴役劳工的战争罪行和教育日本人民的作用,受到包括了日本和平友好人士和爱国华侨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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