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精神图腾与生存根基。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没有任何信仰比中国农民对土地的崇拜更为虔诚。从陈胜吴广“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到太平天国“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理想;从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倡导,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一部中国农民抗争史,就是一部追求土地正义的奋斗史诗。而在这部史诗中,兴国以其特殊的历史地位,成为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的伟大策源地。
理论策源:兴国是承前启后土地法的诞生地
历史注定由一代伟人毛泽东擎起领导中国土地革命的大旗。众所周知1925年毛泽东在家乡湖南做了大量的社会调查,领导了当地的农民运动,推出了多篇关于农民问题的文章,成为农民问题的权威。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1]
然而,究竟怎样正确开展土地革命,依靠谁?团结谁?限制谁?消灭谁?土地所有权应归谁?这些关系着土地革命路线的重要问题,对于开始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共产党来说,的确都还是新的问题。
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把秋收起义保存下来的武装力量带到井冈山地区,在农村创建革命根据地。它一反“城市中心论”的教条,创造了革命首先在农村积蓄力量的模式,开辟了一条独特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一到井冈山毛泽东就进行了详细调查,他发现湘赣边界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极不合理,要发动农民起来革命,就必须解决土地问题。

1928年三四月间,毛泽东带领工农革命军在桂东等地发动群众,插牌分田,这年夏天,朱德率部来到井冈山与毛泽东会合,井冈山根据地发展到了全盛时期,边界各县搞起了分田运动。在这个基础上毛泽东根据中央《37号通告》的精神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所有,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个人耕种或共同耕种。其缺点是没收一切土地,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利益;土地归政府所有而不是归农民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井冈山《土地法》为什么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是照搬苏联的“土地国有”的方针政策,并没有充分地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没有充分地满足广大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需求,因此未能得到民众足够的支持,没能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革命的积极性。
1929年1月,一场大雪过后,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主力3600多人,经三湾,越黄洋界,乘国民党“会剿”部队还没有合围,离开井冈山,出击赣南。4月上旬,毛泽东率领第三纵队穿过映山红相夹的山道,踏上兴国的土地,兴国从而获得一个最宝贵的机遇。
毛泽东在兴国抓住机会作了详细周密的调查。他了解到了兴国县各行各业群众的思想、生活及社会各阶级的生活之真实情况;了解到早在大革命运动中,兴国众多北上南下寻找救国救民道路的有识志士,通过各种途径向家乡寄送革命书报和马列主义书籍,因而,兴国成为赣南最早成立共党组织的县,成为群众基础最好的红色阵地。他还了解到兴国有20多万人口,大多以姓氏聚集而居,兴国大量土地集中到地主富农手中,大量农民必然变得无立锥之地,只得租佃地主富农土地,忍受地租盘剥。许多农民在债利盘剥之下被迫卖妻卖屋卖儿女,甚至沦为乞丐。“农民头上三把刀,租重利恶税捐高,剥了皮来双割肉,骨头熬出四两膏。”这首民谣就是当时农民生活的悲惨写照。显然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成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首要任务。
毛泽东洞察局势,明察秋毫,他将兴国选做了土地革命的“试验场”。
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选择突破口。
中国土地革命同样需要一个样板。
兴国毗邻闽西、粤北,境内山岭纵横形成天然屏障,既便于红军开展游击战,又能辐射中央苏区核心区域。更关键的是,兴国自1926年建立赣南第一个中共支部以来,已形成成熟的基层革命网络。1928年“崇贤暴动”等农民运动更积累了大量斗争经验,使得兴国成为连接井冈山与闽西根据地的战略支点,为土地法试验提供了稳固的政治基础。

封建土地制度在兴国呈现极端化特征:占人口百分之6的地主富农掌控百分之80土地,而百分之85的农民处于无地或少地状态。这种"倒金字塔"式的土地分配,使得阶级矛盾异常尖锐。毛泽东在潋江书院查阅县志时发现,全县百分之28土地属于祠堂、庙宇等"死地主",这种独特的宗法土地所有制为“探索没收公共土地”政策提供了现实样本,使兴国成为解剖封建土地制度的绝佳案例。
兴国作为客家聚居区,大多以姓氏聚集而居,宗族网络与革命动员形成微妙互动。这种紧密的乡土社会结构,既便于快速组织分田运动,又能通过宗族内部示范效应加速政策推广。
毛泽东在潋江书院驻留期间,通过一场场座谈会建立起“三维模型”:横向覆盖农民、店员、手工业者、游民等多元群体,纵向贯通县志文献与农村实况,动态追踪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的实践反馈。
毛泽东高瞻远瞩,洞察秋毫,慧眼识宝,他将兴国选做了推行土地革命的“试验场”。他充分调查研究后,在兴国做潋江书院文昌宫右厢房起草了兴国县《土地法》。
兴国县《土地法》“内容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变更”,就是把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毛泽东后来在延安回忆这件事时说道:“这是个原则的改正……以见我们对于土地斗争认识之发展。”这句话的改动,并不是改了几个字,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不起土地政策思想认识上的一次升华,更是一个质的改变。这个改变彻底划清了农村的阶级阵线,团结了中农。使党的各级领导明白了土地革命所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地主阶级,是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同时实质上承认农民原有小块土地的所有权,纠正了打击中间阶层、对于自耕农的土地不加区别地一律予以没收的错误,充分尊重了农民(特别是有地农民、中农)的诉求。归结为一句话:“这一改,穷人称心,中农安心,富农定心。”
兴国县《土地法》的制订与颁布,无疑是共产党人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的鲜明体现,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兴国县《土地法》是对井冈山《土地法》的继承和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其立法理念与井冈山《土地法》同出一源,是对前者的继承和发展,使其更加适应农村革命斗争的实际情况和国情,同时为后续的土地法修订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基本确立了新民主义立法的根本原则。同时,促使农民在经济和政治上得到了双重解放,促进了社会的变革;充分调动了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
兴国县《土地法》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的诉求,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因此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广大农民得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自觉地参加保家卫国的革命运动和生产运动,各方面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为了推行兴国县《土地法》,毛泽东在潋江书院崇圣祠举办了为期七天的兴国县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蔇是培训,也是向受训者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参加训练班的40多个学员,每人胸前戴着一块红布条出入证。毛泽东用那浓重的湖南口音,对学员们鞭辟入里地分析革命形势,深入浅出地宣讲土地法,红色政权建设……参加这次培训的苏维埃干部萧华、陈奇涵、胡灿、邱会培、谢云龙、危秀英等人,不仅成了推行土地法的火种,还成了中国革命的中坚。训练班结束之后,学员们就回到各地,发动和组织广大农民按《兴国土地法》开展土地革命。
一部《兴国土地法》的诞生,掀开了赣南、闽西土地革命的风暴,赣南、闽西千千万万的农民潮水般地加入红军,舍生忘死地跟着共产党去战斗,土地法成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夺取胜利的一大法宝。在分田分地结束后,马上就是“十万工农下吉安”,在国民党军一次又一次军事“围剿”中,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实践策源:兴国是土地革命政策的完善地
兴国不仅是土地政策的试验田,更是土地革命方法的孵化器。
1930年3月中旬,毛泽东率红4军和红6军一部来到兴国,住在潋江书院。在潋江书院,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中共兴国县委、县革命委员负责人会议,对支援前线、扩大红军和土地斗争等问题作了指示,传达了“二七陂头会议”和赣西南会议精神。在听取了兴国县苏政府负责人汇报后,对兴国暴动后没有及时领导群众分配土地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毛泽东批评说,你们说斗争环境残酷没法分田,这不是理由。我们在井冈山时,离开敌人50米远就能分田,在闽西的时候,有时离开敌人咫尺之间,仍然绕个圈子转进村分田地。他还还恳切地说,分田就是当前我们要念好的一本经!不仅我是农民的儿子,也不光我懂得农民,而是中国革命在农村进行,不赢得农民拥护就要失败,而要赢得农民拥护,你就得先让他得到实惠。毛泽东语重心长,苦口婆心,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求广大苏维埃干部紧紧抓住“分田”这个“牛鼻子”不放。他强调今后凡是暴动过的地方,都必须立即着手分配土地,以便争取群众、发动群众。强调土地分配一是要“分”,二是要“快”。这是毛泽东对兴国农民的关心,对兴国分田的关切,对兴国苏维埃干部的鞭策。

毛泽东及时提出了“快分、平分”的口号,犹如春雷轰鸣,响遍潋江两岸。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兴国县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陈家祠胜利召开。会上,成立了兴国县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兴国苏维埃政府土地法》。同时,各级区乡红色政权相继成立,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兴国农村处处出现“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景象。
这次分田,史称“三月分田”。这次分田,一般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创造了五步分田法——宣传动员、民主选举、调查核实、张榜公布、插牌定界。五个步骤,有发动、有组织、有民主、有政策、有结果,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革命操作规范。
然而,一切新生事物的成长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道路,它刚出现的时候,总是不够完善的、弱小的。千百年来发生的第一次全面分田,由于缺乏经验,必然存在许多缺点,必然不完善,从而获得不少教训。主要存在的缺点是:未明确阶级划分,导致团结对象不清;未建立贫农团领导分田,导致土地分配不公;分配方式失当,以原耕近地为基础,引发村际土地争夺,阻碍分田进程;时间仓促,草率匆忙,不可能细致进行。教训是经验的反义词,也是一对孪生兄弟,但和经验相比,得到教训的代价常常更加昂贵,对于取得最后的成功更加重要。
1930年7月,毛泽东同志第三次来到兴国,住在兴国县城胡屋巷。毛泽东听取了县委、县苏领导有关武装斗争和分田情况的汇报。他向来汇报的干部们介绍了“闽西南阳”会议精神,强调“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原则。指示兴国进行体现出二次分田,以纠正3月分田的偏差。针对赣西南土地分配存在的问题,毛泽东决定在兴国解剖麻雀,指导全局。
这次分田兴国人民革命史称之为“八月分田”。当年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在土地分配上创造了一条好经验,就是从实际田亩产量收成出发,实行实收“谷担”为单位,取代好歹不分的“田亩”面积丈量法,准确地反映了土质好坏优劣,简便地体现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正确原则。这些实践创新绝非闭门造车,而是毛泽东脚穿草鞋、深入田埂的调研成果这种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方法。当年参与分田的长冈乡谢昌宝回忆:“毛主席教我们用篾片量田,用‘谷担’计量,更教我们用民心量公平。”

八月分田的成功,集中体现在政策公平,分配均匀,团结多数,打击少数,群众满意。使得兴国经验迅速推广至整个中央苏区,创造了“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生动局面。
调查证源:兴国是土地革命政策的检验地
伴随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左”倾土地政策也愈演愈烈,与毛泽东领导的苏区中央局制定及推行的土地政策分歧更为严重。“左”倾冒险机会义主张“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的“左倾”土地政策。执行的结果,造成了严重危害。不少地方把地主扫出门,富农分坏田,没收富农财产,侵犯中农利益,富裕中农穿了件好衣服都要剥下来,换件烂的给他穿。这样做实际上是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逼中农反水。逼得不少地主富农上山为匪、杀人放火、铤而走险,侵犯了中农甚至贫农的利益,影响了根据地生产的发展,造成了粮食恐慌、经济困难等一系列的恶性连锁反映。
毛泽东坚决抵制“左”倾土地政策,坚持被兴国与整个赣西南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按人口平均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政策。“左”倾的临时中央攻击毛泽东的正确主张是“狭隘经验论”、“极严重的右倾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
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中央苏区广大贫下中农的心头压上了沉甸甸的铅块。然而,毛泽东的思维之根却深深扎根于劳苦大众之土地,“坚磨万击仍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他不会被莫斯科的风或来自上海的什么风吹倒。一方面尽量把查田运动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毛泽东决心做更深入的调查研究,重新研究土地革命和农民革命问题。
1930年10月25日至30日,毛泽东主持新余罗坊会议,部署反“围剿”工作。会议期间,兴国苏区有700多位民随红军从吉安来到罗坊镇,毛泽东从中找到温奉章、傅济庭、李昌英、陈侦!钟得五、黄大春、陈北平和雷汉香8位兴国籍农民,在罗坊镇彭家洲,开了一星期的调查会,并于1931年整理成《八个家庭的典型调查》,后改名为《兴国调查》。过这次深入的调查,毛泽东知道农村土地斗争后贫农有了12项巨大利益,中农的获得感最强,经济上“平”进了田,政治上有了“话事权”,得知广大贫苦农民在土革命中时刻“叨红军的恩典”,弄清了中农、贫农和雇农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在土地革命斗争中依靠谁、团结谁、孤立谁、打倒谁的问题。
毛泽东通过《兴国调查》解剖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土地革命斗争中的思想动向与现实表现,“因此得出的结论只有两个字:革命,因而也益增强革命的信心,相信这个革命是能够获得百分之80以上的人民拥护和赞助的。”[2]

通过《兴国调查》,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土地分配政策是正确的,回头路是走不通的!
然而,权利往往是最好的通行证,大权在握的“左”倾统治者不顾农村的实际起草了一个《土地法草案》,并在1931年11月以中央名义提交“一苏大”大会通过,这便形成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这样,“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土地政策,就以法律形式通过而强令在各根据地全面执行。执行的结果是农村的混乱、人心的涣散、土地革命的停滞。
“一苏大”召开后,毛泽东当上了徒有虚名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他服从博古为首的中央的安排,以大局为重,出色的组织了“查田运动”。毛泽东在领导查田运动的时候,所到之处在讲话、报告中,对查田的目的、步骤和方法,作出了与“左”倾教条主义者不同的阐述。为了正确解决土地“问题”,纠正查田运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毛泽东于1933年10月发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并主持制订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这两个文件切合根据地农村阶级关系的状况和土地斗争的实际,因而淀粉 得党员干部和群人的拥护,对一纠正楞田运动中错划阶级成份的错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成为后来制定土地或命政策的基本遵循。
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坚决按照毛泽东的“真经”查田,大力宣传查田运动是查阶级,不是按亩查田。查阶级是查地主富农阶级,查剥削者,决不是查中农、贫农、工人的阶级。特别注意严格区分中农和富农,也注意区分富农和地主。
毛泽东所作的一切努力,对于纠正查田运动中的“左”倾错误,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左”倾教条主义者却指责毛泽东的查田路线是“富农路线”,在党内掀起“反击右倾查田风”,免去毛泽东兼任的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使查田运动重新陷入“左”的泥坑,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毛泽东是坚定的马列主义者,在逆境中他坚信广大党员和群众是会觉悟的,他坚信得到广大农民支持认可的土地革命路线是正确的,是有生命力的。他与“左”倾教条主义者斗争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到群众中去进行调查研究,并把调查材料当作同错误主张、错误倾向进行斗争的武器。
1933年11月间,毛泽东在中央政府秘书长谢觉哉的陪同下,率领中央政府检查团风尘仆仆地从瑞金来到了兴国长冈乡作调查。他召集乡和村的干部开调查会,还在同农民群众一起参加劳动中了解乡苏维埃工作和农民生活情况。通过一星期的实地调查,详细地考察研究了长冈乡的工作,随后写出《长冈乡调查》这个调查材料有3万多字,是目前保存的仅次于《寻乌调查》最翔实的调查报告。

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指出:“过去把富农田地、山林、房屋、耕牛、农具一概没收了,只分了些坏田、破屋给他们,没有分山。现富农耕牛、农具需向人租。富农的现款过去“罚”的也有,现在“罚”的也有,无所谓捐。现在富农家况比雇农差。”这种“对富农的政策是错误的”。[3]同时,通过调查,他发现查田运动得到了广大贫苦农民的拥护,大大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仅“长冈乡青壮年男女一百个人中有八十个当红军去了。公债也销得很多,长冈乡全乡一千五百人,销了五千四百块钱公债。其他工作也得到了很大成绩。”[4]事实又一次雄辩地证明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土地路线是正确的路线。
正当查田运动开始纠正“左”倾错误,向着好的方面发展,并以纠正错划成分、落实政策而逐渐结束的时候,“左”倾的党中央又在党内发起了一场反击所谓“右倾翻案风”的斗争,再次错误地指责毛泽东的土地革命路线是“富农路线”,并免去毛泽东担任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
“龙困浅滩”,毛泽东失去了主持中央政府的日常领导工作的大权,也不能再直接领导查田运动了,但是毛泽东已经找到了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金钥匙”,深化了对中国农民问题的认识,产生了群众路线思想和萌芽。
历史的年轮镌刻着真理的印记。从井冈山《土地法》点燃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到兴国县《土地法》掀开中央苏区土地斗争的序幕;从"抽肥补瘦"完成中国化土地制度的创造性转化,到”兴国调查“八个家庭烛照阶级关系的解剖实践——这片红土地以承前启后的历史担当,成为了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的形成地、完善地、检验地。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农村实际的历史性化合。

当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将“耕者有其田”铸成解放战争胜利之基,当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在土地制度改革中赓续红色基因,历史始终在证明:毛泽东土地革命思想在兴国淬炼的理论体系,早已生长为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参天巨木。这座矗立在赣南群山间的思想策源地,正以其永不褪色的真理光芒,继续照耀着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壮阔征程。
附注:
[1]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1926)中提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并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中强调土地问题对发动农民革命的决定性作用。其关于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同盟军的论断,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中形成系统论述。”(《毛泽东选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 社1982年,第26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 社1982年,第299页 [4]《毛泽东选 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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