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八一”被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确定为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即人民军队的建军节。在第一个八一建军节,中革军委授予红星奖章于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战员。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以军委名义给红军指战员授予奖章,这是人民军队的崇高荣誉,是对红军指战员最高褒奖,它有力的鼓舞了红军广大指战员的战斗热情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1933年,“八一”被确定为人民军队的建军节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动了南昌起义,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开始了创建新型人民军队的新时期。但从1927年到1933年前,“八一”并没有作为人民军队的建军节,当时红军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成立纪念日。直至1933年,“八一”才被确定为红军成立纪念日,成为人民军队的建军节。
1933年6月23日,中共临时中央作出的《关于“八一反帝战争日”决议》中指出:“今年八一反战日适为红军成立纪念。应向广大群众指出,只有中国的工农红军才是中国劳苦群众的唯一的救星,······同时应充分利用苏维埃政府及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宣言,开展拥护苏区与红军的工作。”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八一”为红军成立纪念日。
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中共中央宣传部拟定了《“八一”纪念宣传大纲》,指出红军是“苏维埃运动的柱石,起了中国革命运动的组织者的作用”,“是中国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的武装”,应当隆重纪念红军的成立日。
6月30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决定“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的命令。命令高度评价了“八一”南昌起义的重要历史作用,“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发生了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南昌暴动。这一暴动是反帝的土地革命的开始,是英勇的工农红军的来源。”“本委会为纪念南昌暴动与红军成立,特决定自一九三三年起每年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并号召全体红军“要学习与提高军事学术和政治知识”,以造成百万铁的红军,粉碎敌人第四次“围剿”,“为苏维埃新中国胜利而奋斗等实际行动来纪念这一光荣的日子”。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决定“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的命令
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根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6月30日的建议,作出了《关于“八一”纪念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八月一日是全世界反帝国主义战争纪念日,同时是中国南昌暴动纪念日,中国工农红军即由南昌暴动开始,逐渐在斗争中成长起来。”宣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了纪念中国工农红军的成立及奖励与优待红军战士起见,特为决议如下:(一)批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建议,规定以每年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并于今年八一纪念节授与战旗于红军各团,同时授予奖章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二)责成内务人民委员部制定红军家属优待证,发给一切红军战士的家属收执。”
《红色中华》报刊登的《中央政府关于“八一”纪念运动的决议》。
根据中共临时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指示和决定,中央苏区军民广泛开展了纪念“八一”的活动,庆祝红军成立纪念日。
从1933年起,8月1日成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即后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节。
1933年八一,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为红军有特殊功勋者颁发红星奖章
1933年7月9日,为了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其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的功绩的应给以褒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本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来发给:
“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 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 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
“命令”并规定“各方面军、各军区就其所属的红军军人,考察其有上述功绩者限于本月二十日以前,将其事迹概略报告本委员会,以凭审核后,于八一红军成立纪念日,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是五角星及由两枚五角星交错而成的星花,象征革命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中国工农红军是党领导下的工农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中间五星标有“红星章”三字,标明为红星奖章。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为5.5厘米。二等奖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为4.8厘米。三等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为一个正五角星,其中间图案与一、二等红星奖章相同,该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背面刻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奖章的等级及颁发的日期、编号等。红星奖章的造型美观、庄重。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的 一、二、三等红星奖章。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决议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命令,红军各部队积极筹备纪念“八一”节的活动。红一方面军总部于7月12日发布《关于纪念“八一”的训令》,强调:“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决定对战争有勋劳、作战特别勇敢的同志授以“红星”章。
7月29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副主席周恩来在给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同意一等红星章不多发,二等章提议发给周建屏、孔荷宠、张云逸、陈 毅、周子昆、蔡会文、肖克、王如痴、何长工及1军团之罗炳辉、徐彦刚、周昆、罗瑞卿、陈光、刘海云、李赐凡、吴高群、毕占云,3军团之滕代远、袁国平、寻淮洲、张纯卿、洪超、彭绍辉、彭雪枫,5军团之李青云、袁血卒、旷朱权、朱良才、程子华、陈伯钧,总司令部之王诤、曾希圣,共34人。他们当中有领导红军长期斗争,建有功勋的;有作战勇敢多次负伤的,建有战功的;有参加某一战斗挽救危局关系胜负的;有领导国民党军起义的;有建立特殊功勋的。朱德、周恩来在“报告”中还提议:三等奖章1军团请奖21名,5军团28名,独立1团3人,独立2团1人,总司令部王震,共41人。
红军时期的周恩来
周恩来荣获的编号为第9号的一等红星奖章
红军时期的朱德
朱德荣获的编号为第6号的一等红星奖章
红军时期的彭德怀
彭德怀荣获的一等红星奖章
8月1日,红一方面军总部和各军团、湘赣苏区红6军团、湘鄂赣苏区红16师、闽浙赣苏区红10军及军区地方部队,根据中革军委的命令,按照中革军委批准的授予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指战员名单分别隆重举行授奖大会。
1933年“八一”建军节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有张云逸、陈毅、罗瑞卿、肖克、何长工、程子华、罗炳辉、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王诤等34人;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王震等53人。
红一方面军庆祝八一建军节的阅兵等活动,是在反“围剿”前线举行的,朱德、周恩来等出席了活动。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阅兵和颁发红星奖章仪式,是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江西瑞金举行的。8月1日晨,在激昂雄壮的军乐声和礼炮声中,八一庆祝活动开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等出现活动并检阅了红军受阅队伍。红军中央警卫师和红军学校的师生参加了受阅。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
阅兵后,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首先致词,并带领受阅部队宣读红军誓词。宣誓完毕后,阅兵总指挥发出授旗号令,向各部队和红军学校授旗。在军乐声中,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向有战功的红军指战员授红星奖章。当场被授予红星奖章的有欧阳钦、何长工、彭雄、姜启化、袁血卒、杨梅生等6人。
红3军团第1师师长彭绍辉,在反“围剿”作战中受重伤后住院,未能参加授红星奖章仪式。8月1日,中革军委派人到医院授予彭绍辉二等红星奖章,以表彰他在反“围剿”作战中的功勋。
彭绍辉被授予的编号为35号的二等红星奖章
1934年“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再次颁发红星奖章,表彰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有特殊功绩的红军指战员。中革军委副主席周恩来致词,中革军委主席朱德宣布颁发红星奖章命令。此次被授予红星奖章的82人,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8人:江西军区司令员陈毅、红7军团军团长寻淮洲、红7军团政治委员乐少华、红1团政治委员符竹庭、红4师师长洪超、红12团政治委员钟赤兵、红39团前政治委员易荡平、红57团团长王永瑞、红57团参谋长夏忠兴。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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