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全国迅速掀起一个学习三中全会《决定》的热潮,特别是《决定》中“两个毫不动摇”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党在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道路。
正如7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仲音”评论文章《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中指出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内涵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成为全党全社会的行动指引。”“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篇评论虽然篇幅不大,但内容极为重要,其中特别提出的是,宪法和党章都已经明确的“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及这个内容是长久之策,以后也不会变。文章做了极其明确的强调。
但是,恰恰在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上,前几天有人发出了与《决定》悖谬的声音,这个声音就是拿《决定》表述用语做文章,说什么《决定》没有了“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一个重大变化。其语气和兴奋状,可以说欢欣鼓舞,简直不能自己,由此便引发了群众性的一场争论。这样,本来一场学习《决定》的热潮,被极少数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至于这个《决定》有没有变化,人民日报的评论清晰得很,“两个毫不动摇”,其内涵就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其内涵是长久之策,过去没有变,以后更不会变。这无疑打了某些人的脸,针锋相对地回答了他们提出的最为关键的问题。
某些人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说白了,还是他们对《决定》根本就没有学习,或者有抵触情绪,或者说根本就不愿学习,进而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把正确理解《决定》的方向带偏。至于他们为什么这么做,那无非是对公有制从心底怀有不满,是他自己本来就想去掉“公有制为主体”这个极其重要的核心内容表述。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对私有制情有独钟,想趁机夺得话语主动权,而后把群众学习《决定》的大方向带偏。
这一次,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也政治投机、大放厥词,说什么今后不会再有什么主与次的问题了。如此上下配合,严重误导和破坏干扰了党中央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传达。仔细一想,这用心是极其险恶的。人民日报文章,用极其清晰地表述,澄清了这个差一点被某些人钻了空子的重大问题。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对于重大理论问题的解读,特别是对于党的重大原则问题及其重要文件的解读,个别人故意曲解或者叫歪曲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用他个人理念代替中央精神。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这是严重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的,是政治上怀有极其险恶的目的。这已经不是对文字不理解或者理解不透的问题,而是故意以我所需、错误曲解,破坏党的重大会议的精神传达学习,干扰党中央的大政方针的执行。这样做,实际在于搅乱人心,对党的工作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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