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通知后,各机关疏散工作基本采取了如下三种办法:一是销毁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二是把公开的或一般机密性的重要材料送往陕北山区坚壁起来,三是既重要又机密的材料由档案部门携带,并派部队保护转移。
档案整理工作结束后,第二步是分地疏散部分重要档案。当时,中央秘书处先后向延安以外疏散了两批档案:第一批是将16箱档案输送到保安县(今志丹县)的安条岭农场,由中央秘书处派人看守,委托中共中央西北局代管;第二批是将13箱档案送到清涧县的十家塬子,委托中共清涧县委代管。其余的档案则在1947年3月11日由中央秘书处处长曾三带队,随中央机关撤离延安转移。
为了做好档案的转移工作,1947年3月上旬,中央成立了材料保管委员会,从中央秘书处、机要处、中组部、中央军委一局、总政秘书处等单位抽调干部,由曾三领导,专门负责文件档案工作。他们赶着十几头牲口,驮着中央秘书处保存的尚未转移的档案和一部分金条、光洋撤离延安。为了转移途中的安全,中央还派了十几名武装战士专程护送。经过1个月的行军,4月上旬,这支队伍终于到达位于晋西北晋绥根据地的兴县刘家曲。
由延安向西柏坡转移
集中在刘家曲的档案,量大且杂乱,需要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中共中央机关还要向西柏坡转移,这就更是需要轻装前进,对档案也要再一次“减负”。
这次档案的清理工作是在曾三、裴桐等的领导下进行的,来自中央秘书处材料科、机要处电整科、中组部材料科等单位的40多名同志,开始了搜集、抢救、整理档案的紧张工作。
1947年4月2日,向华北转移的刘少奇、朱德途经此地,曾三向他们汇报了中央档案转移情况。两位领导人认为此事重大,于4月5日联名向中央上交《关于处理文件向中央的报告》。报告中写道:“已令曾三将所有文件分为三类:甲、重要而不秘密者(如《向导》、《红旗》及印刷之各种规定);乙、秘密而不十分重要者(如某些电报及西北局计划等);丙、又重要又秘密者。上述分类,以便在必要时埋藏或销毁,或务必带走,无论如何不得遗失。”
中央接到报告后,马上电告西北局,让他们在目前敌人乱窜的情况下,再仔细检查一下埋藏在安条岭农场的档案是否安全;西北局要对这些档案负绝对保管责任,如情况危急,可彻底销毁。与此同时,曾三还派人到清涧县,将坚壁在那里的档案材料进行了分类处理,并将挑选出来的重要档案带回了根据地。
当时各单位还根据中央的指示,将自己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鉴别,销毁了一部分不重要的事务性文件,这样,原来的90余箱档案就精简为64箱;同时,为了便于清点和查找,还编制了《材料保管委员会材料目录》,为战备转移和重点保护档案创造了条件。
1948年3月,由曾三负责,将整理后的64箱档案装入铁皮箱,全部由牲口驮运,长途跋涉,途径岚县、静乐、忻县、五台山等地进入河北阜平,并于5月上旬到达河北平山县西柏坡。一年以后,曾三又带着这批档案进了北平。
1959年,位于北京西山的中央档案馆建成,中央秘书局把自中共成立以来几个阶段形成的中央档案全部移交进馆。这些记录着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珍贵档案,终于走出了战火硝烟,结束了长期的颠沛迁移,有了永久的“安身之处”。如今,这些档案在编写中共党史、军战史中得到广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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