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因此,在莫艾审查结论上写有如下一段话:
“从1974年到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这段时间,《光明日报》在思想理论宣传方面发表了许多错误文章,流毒全国,影响很坏。莫艾同志当时身为《光明日报》主要负责人,所犯错误是严重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结论中所指的错误文章,都是自稿,都是《光明日报》自己可以决定是否采用的稿件,而不是上面指定必须发表的稿件。如果总编辑头脑清醒,多一点独立思考,他就完全可以不那样积极发表那么多这类稿件。
3.结论中的处理意见是不予处分。既然莫艾犯有如上错误,为什么不予处分呢﹖结论说:“考虑到莫艾同志的上述问题,基本上是公开宣传报道方面的错误,而这些错误又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左’倾错误影响发生的。因此决定:不予处分。”
结论的这段话是把莫艾的错误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来审视的。一张党报,是党的耳目喉舌,党要求它的宣传,必须严格贯彻党的宣传路线和方针政策。当领导这张报纸的中央领导人是坏人,是反党阴谋家,而且在舆论上极力推行他们的主张时,则被领导的报纸是很难不在版面上有所反映的。莫艾在《光明日报》的三年,正是党中央的宣传大权掌握在“四人帮”姚文元手里的时候,报纸宣传报道中犯有“左”的错误,应该说是有可原谅的一面的。
这里还要说明一下,莫艾同志对待组织审查,态度是诚恳的,认真的。不予处分的结论也包含这个因素,虽然结论的文字没有这方面的表述。当中央工作组宣布隔离审查的决定后,莫艾就把自己在《光明日报》三年的工作记录、电话记录、来往信件和《永》文几次审稿大样等毫无保留地上交工作组。莫艾说这次教训“将永远镂刻在自己的骸骨上”,要求党严厉处分自己,并希望党组织把他“作一只麻雀,进行具体解剖,看看像他这样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是怎样滑到泥潭的﹖”“五脏肝胆,任党检查”,态度诚恳。在被审查期间,莫艾共写出160多份交代检查材料,还写出6000字的《三年错误总检查》,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几个方面,深挖自己错误的根源。
对莫艾审查结论做出后,关于《永》文是“反革命夺权信号”提法问题自然也不再存在了。
粉碎“四人帮”初期,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文件以及报刊文章上都曾讲过《永》文是“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信号。此后许多年报刊杂志谈到这篇文章时,也多沿袭上述说法,更有冠以“反革命动员令”、“反革命宣言书”、“反革命信号弹”的,个别的则直接说成是姚文元的杰作。但是,经过审查,既然否定了《永》文是“四人帮”授意发表的问题,既然查清了莫艾同姚文元没有阴谋关系,这样,所谓“反革命夺权信号”一类提法,似乎已不合适。事实上,近十年来有些比较权威的书刊已经不这样提了。比如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和2001年6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着在叙述粉碎“四人帮”过程时,都没有提到《永》文,更没有说它是“反革命夺权信号”一类的话。
莫艾于1983年离休,由于他工作勤奋,思想作风正派,报社职工都很尊重他。近几年他身体多病,长期住医院。鉴于莫艾同志抗日战争时期报道了边区劳动模范吴满有,对推动边区大生产运动起了很大作用,受到毛主席、朱总司令的表扬;建国以后,他担任了几个省市的新华分社社长,对党的新闻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1992年《光明日报》编委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授予他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表彰他在全部新闻生涯中所作的贡献。这说明,组织上和同志们对他是实事求是的,并没有因为他在《光明日报》工作时期宣传报道上所犯的错误而影响对他全部新闻工作历史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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