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圈即表示同意,这是阅文常识。 抑或个别常委有不同意见,亦属党内生活的正常现象,少数服从多数是党内民主生活的准则,耿文究竟想说什么?! 将李先念的信和《说明》分开,编造出邓小平“把问题束之高阁,不准他们公开写文章闹翻案”的谎言,将邓小平、陈云同意《说明》存档的处置方式臆想为“未置可否”,以李先念的谨慎态度影射《说明》作者并不了解情况,在中央常委圈阅《说明》的人数上做文章等等,就是一个目的:从否定《说明》入手,推翻中央关于西路军问题的重新定性! 伏尔泰说,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要拼命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疑义相与析”,对历史公案、党内历史问题发表不同意见,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是平等的、学术性的,这里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严谨的学风,平等的交流、论辩,那种居高临下、自以为是,断章取义的恶劣学风早已成为过去。不知老前辈以为然否? 二00七年二月五日 附: 关于西路军问题的谎言应当戳穿 作者:耿仲琳 焦成毅 时间:2007-1-23 20:40:19 来源:中国红色旅游网(中红网)
《作家文摘》第541期明晃晃摆着这样的文字:“邓小平在李先念写的说明和附件上批示‘赞成这个说明,同意全件存档’。”“这是……邓小平、陈云等中共十二届中央常委明确表示赞同李先念《关于西路军历史上的几个问题的说明》。”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在……说明和附件上批示”如何理解?《说明》有28页,附件页数更多,究竟批在哪“上”了? 当年归档的材料有: (1)李先念1983年3月12日给邓小平的《信》,这个文件只有二页,不过200多字。 (2)陈云1983年3月8日给李先念的信,上述《作家文摘》已经全文公布了:“你写的关于西路军历史上几个问题的说明和所有附件,我都看了两遍,这些附件都是党内历史电报,我赞成把此件存中央党史研究室和党的中央档案馆。先请小平同志阅后再交中央常委一阅。”你看,陈云看了“两遍”,但竟未置可否,“赞成”的是“存档”,并非是赞成《说明》,可见有人偷换了概念。 (3)可是那个《说明》,是1983年2月25日写成,长28页,那上面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常委圈点批示。 (4)是竹郁筛选的历史电报,那上面更无常委阅批的痕迹。 (5)是《中央传阅文件单》(是1983年3月25日即小平批示后传阅的)。那上面除小平、陈云名下注明“已阅”外,胡耀邦、叶剑英、赵紫阳名上都划了圈,胡耀帮的圈上注明3.25,说明当天就传下去了,可以推知他对《说明》和《附件》决未细阅。叶剑英只划了一个圆圆的圈。西路军问题他很清楚,他在悼董振堂诗中早就说过“英雄死在错路上”,“高台为尔著荣光”嘛!偌大年纪,想是不屑去看那个《说明》和《附件》了。 怪啦,哪里有“中共十二届中央常委明确表示赞同(《说明》)”这种事?!不客气地说,这是明目张胆扯谎! 综上所述我们就明白了,归档文件中有两个李先念说明,一个是短《信》,一个是长文《说明》。小平赞成的是短信而不是长文。试想,圣睿的小平岂能赞成竹郁手笔漏洞百出的《说明》??按扯谎者的说法,小平的批示是批到《说明》和《附件》上了!可是事实却是小平的批示明白地批在短信的楣额。那些无法无天的人,公布了当年归档的文件,却隐瞒了这个短信!!!而且,他们把《说明》做了“摘要”,实际上是做了阉割,做了手脚。 在《信》中,李先念承认“由于我对当时的全面情况了解不多,四十多年来又没有研究过,对重要历史事实根本不清楚……请您审改后,可否按陈云同志的意见(存档)处理。” 小平没有“审改”那个《说明》,而是“赞成这个说明(即信),同意全件(包括《说明》和《附件》)存档”,把问题束之高阁,不准他们公开写文章闹翻案。小平的批示是1983年3月22日作出的,后来(1983年10月4日)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资料》编辑组回收载有竹郁闹翻案文章的《党史研究资料》第九期,就是贯彻中央不准公开写文章闹翻案的这一精神的明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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