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工作内容逐渐丰富,与党刚刚成立时相比,党员需要保守的秘密越来越多,分寸也越来越难以把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保守党的秘密的要求,一方面,要以入党宣誓的方式为起点,使其逐渐融入到党员的血液之中;另一方面,要以规章制度为保障,使保守党的秘密系统渗入到党的工作之中。因此,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后不久,便先后制定了《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等保密工作重要文件,对全党的保密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内容涉及党的地下工作的方方面面,非常详密。
到解放战争时期,从中央保密委员会到各级党、政、军的保密委员会直至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保密工作体系。1948年5月19日,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规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及工作方法。在这一专门体系的保障和监督之下,党员基本都能够坚守入党时作出的保守党的秘密的承诺。因此,在确保重庆谈判赢得主动权方面,在中央撤离延安转战陕北过程中,在确保三大战役通信指挥保密方面,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秘密护送民主人士北上共谋建国大业的过程中,保守党的秘密的纪律要求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
新中国成立之后,保守党的秘密的战略任务定位,由保障党及革命军队的生存发展和革命斗争的胜利,转变为巩固党的政治地位和人民政权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为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政务院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颁发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召开了全国保密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的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以及改革开放新局面的产生,党组织更加强调党员在思想上入党的基本要求。据此,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再次对入党誓词作了修改,并首次把入党誓词作为一条写进了党章。把入党誓词写进党章,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关于誓词本身,“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是对每一名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各阶段入党誓词中都存留且变化最少的内容。“保守党的秘密”正式成为党的一项规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新时期党对高级党员干部保守党的秘密提出了专门要求。1990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时至今日,这一规定仍然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