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兼省高级人民法院顾问宋志毅,是建国之初由政务院周恩来总理任命的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是党在初创期于1925年在当地全县域第一个入党的且跟党走过55年光辉历程的老党员。也是全国最早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之一。他在革命处于低潮期的1929年担任中共深泽县委书记、博蠡中心县委领导成员兼县委书记,中共博野县长兼县武装大队大队长,参与领导筹划冀中一带农民武装暴动,建立工农红军武装队伍,组织配合支援野战八路军的“百团大战”;在抗日战争最艰难的近三年岁月里,他担任中共安新县长兼县抗日游击大队长,领导指挥军民和白洋淀雁翎队与日寇展开殊死搏斗,被当地军民广泛传颂为夺日伪军性命的“宋闫王” ;在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冀中分区行署专员、地委副书记,领导组织土改,巩固、扩大解放区,保卫抗战胜利果实,并应杨成武司令员面邀,组织各县制作炸药、挖通地道,使杨部野战军顺利攻克天津外城,为平津战役全胜和红色中国的建立作出共产党人的艰辛拼搏与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1年5月,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任命书,任命宋志毅为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成为河北省法制事业的奠基人与开拓者之一。
当担任院长一个月时,宋志毅就接到了中共河北省委交办省法院审理的新中国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大贪腐案。中央和华北局及省委还决定宋志毅担任该大要案的审判长。
该大案的背景情况是:当时隶属河北省的天津地区行政公署的一位副专员向省委组织部揭发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原任天津地区行署专员张子善的贪污腐败、违法乱纪问题,引起了中共河北省委的高度重视。
1951年12月4日,成立了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为主任,省委组织部长、省纪委副书记薛迅为副主任,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省监委副主任李国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瑞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委员会。委员会各委员迅即偕大批人员分头赴天津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进行彻查。
经过一周的各方面调查取证,宋志毅与调查处理委员会的同志于12月15日由杨柳青镇返回省会保定市,向省政府主席及有关部门作了详细报告。12月16日,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开始对刘、张依法进行侦讯。侦讯结束后,由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河北省人民政府将关于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华北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12月20日,中共华北局向党中央、毛主席提出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二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后执行。”
被依法逮捕的罪犯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被分别关押在省公安厅机关后院,即现在的保定直隶总督府后院的一排灰砖平房。
因工作需要,宋志毅经常带执法人员去关押二犯的灰砖平房内审问取证。至今尚存的一份资料,系张子善亲笔所写:“答19日宋院长问后补充意见”:
贪污自私照顾家属 对其家属:①笔、表、皮衣、雨衣、罗衣;②其母及孩子; ③其祖父(50万);④其妹及妹丈,雨衣;⑤其弟,笔、鞋、衣。 对我之家亲:①姐家;②家中 照顾送礼:1、地级--①表、雨衣、床;②六七县之款。
这是张子善的补充供述,足见作为省人民法院院长兼该案审判长的宋志毅当时对执法工作的严谨细致。
从1952年1月开始,河北省人民法院由院长宋志毅组成临时法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审理了刘、张大贪腐案,将形成的厚厚的案卷材料及判决意见分头报请河北省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决。
法律对刘张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是:
⑴盗窃国家资财,苛剥治河民工粮220万斤(折款22亿元,旧币,下同)。 ⑵骗取国家资财,勾结奸商投机倒把,扰乱金融,破坏国家经济建设。 ⑶非法盗用国防及水利建设专款30亿元,破坏国家金融管理法令。 ⑷非法动用地方粮款与干部家属救济粮,合计22.8772亿元。 ⑸破坏国有企业,瓦解技术人员,并公行贿赂。
经查明:刘青山盗取1.83亿元,除三千余万元用于机关用煤开支外,余1.52亿元均被其个人挥霍贪污,用于贿赂的约有1.3亿元。刘、张共计盗窃国家资财171亿元。
解放初期,百废待兴,人民生活很困难,而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刘张二人在享受供给制,日常生活基本免费的情况下,仍然贪得无厌,大肆挥霍,铺张浪费,生活极其腐化。
刘青山于1949年8月就任天津地委书记后,几乎没有在地委所在的杨柳青石家大院的办公地点上过几天班,而是长期在大城市养病,热衷于搞所谓机关生产创收,向对他有利的权贵行贿。他住的是天津市马场道原张学良手下副官住过的高级别墅,平时穿毛料西服,高级丝绸,喜欢吸食毒品,逛妓院,经常出入高级酒楼饭店,俨然一副绅士派头。刘张二犯还在政治上极力制造“惟我独尊”和“挥霍有道”的空气,刘青山常说:“老子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样?”他们对持有不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进行打压,实行家长式统治,欺上瞒下。
1951年夏,上级初步发现他们的问题,决定调整其工作,但二人谁也不愿离开天津大城市的享乐生活,都希望自己留下,便开始勾心斗角,互相揭短,致使他们的贪腐问题日益暴露。为安慰调走去石家庄市的刘青山,张子善赠送刘青山1000万元,还准其带走一辆高级轿车私用……
党中央、毛主席非常重视此案。1952年初的中南海菊香书屋里,毛泽东又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台灯下,堆放着河北省报来的有关刘青山、张子善罪行材料。很明显,他已看过这些材料,但未马上批示,正在彻夜考虑斟酌。当时一些高级领导人对刘、张案多有讨论,也有一些高层人士来说情的。认为二人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
刘、张二人曾是革命资历较深的高级干部。刘青山,1916年出生,冀中河北省安国县(现安国市)人,雇工出身。1931年6月他在冀中博野县南白沙村堡垒户张汉杰家当雇工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时只有15岁;宋志毅等许多地下党人当时经常去那儿开会,很早就认识这个小雇工。刘青山曾因参加著名的“高(阳)蠡(县)农民暴动”被反动政府抓捕入狱。敌人把被捕的19名红军游击队员押至冀中蠡县南关的操场上,用铡刀逐个残杀。当铡到第19个人的时候,看到刘青山是个少年,认为是抓错了,便稀里糊涂地把他放了。之后刘青山又找到冀中党组织,历任冀中区任河(即现今任丘、河间)县中共县委书记、八地委组织部长/地委书记。建国后任天津地委书记,时年35岁,可谓名符其实的“红小鬼”。被捕前因初步发现其贪腐问题而调任中共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
张子善,1914年出生,冀中河北省深县人,学生出身,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幼家境贫寒,两个哥哥靠扛长工挣点钱供他上学。“九一八”事变后,张经常走上街头演讲,宣传抗日救亡主张。1934年因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抓捕入狱,曾作过绝食斗争和卧轨斗争。后曾任冀中区献县县委书记、八地委组织部长、十地委副书记、天津地委副书记和行署专员。被捕前接替刘青山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
宋志毅于建国前夕调省人民法院奉命担任党组书记之际,刘青山、张子善曾经接任其所任冀中十分区的职务。在为宋志毅去省里工作送行时,张还与宋开玩笑:“你当了省法院院长是好事,可是如果找你办事,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最好不找你!”一语成谶!宋志毅真的成为直接审判当年战友、今日罪犯的特别法庭审判长!
对革命有贡献的党的年轻高级干部,失去确实有些可惜。但在新中国建立初期,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全国性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形势,面对增产节约、支援抗美援朝的艰巨任务,看到刘、张触目惊心的贪腐事实,毛泽东主席震惊了!许多人都知道,毛主席历来艰苦朴素,痛恨奢华腐败。
在中国革命处于全国胜利前夜的重要关头,毛泽东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曾告诫全党:“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所征服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毛主席还对民主人士说,我们能够跳出历代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他在七届二中全会结束后的第12天登车向北京进发,临行前发出誓言——“我们进京赶考,我们决不做李自成!”
当时,建国才两年,离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还不到三年,刘张二犯的悲剧就让毛泽东言中了。严峻的现实促使党的伟大领袖下定了决心。毛主席与中央几位主要领导同志讲:“正因为他们两人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凡是为刘、张讲情的人,我一律不见!”“只有坚决地、毫不手软地这样做,才能提高党的威信,才能使党和人民队伍坚强和巩固起来”。
人民要我斩马谡,岂有挥泪别样情!
北京中南海的天亮时分,毛泽东神态庄重严肃,从容地在刘、张罪行材料上挥笔批示:依法执行死刑!
对刘、张二犯行刑前一天晚上,宋志毅依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来到关押二犯的省公安厅平房,向二犯宣布执行死刑命令。当时二犯手抖得厉害,想抽烟都捏不住。刘青山哭着说,“拿我做个典型处理吧,在历史上说也有用”。张子善也哭着说,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
接着,审判长宋志毅向二犯宣布上级四项决定:(1)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2)殓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3)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4)其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二犯听后即刻嚎啕大哭,感激涕零。宋审判长问二犯还有什么要说的,张子善问:我们到时能不能喊共产党万岁口号?宋志毅说,你们已是人民的罪人了,干了那么多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你们已经没有资格喊了!
1952年2月10日,农历壬辰年正月十五元宵节,河北省省会保定市。万众瞩目的新中国第一大案公审大会在此时此地召开。
上午10点钟起,从全省四面八方汇聚到保定体育场的有21800多人。有省级领导,保定市的党、政、军机关和群众团体人员,有唐山、石家庄、秦皇岛三市及承德等九个专区的各级机关团体和群众代表,还特别邀请了因刘、张二人犯罪而遭受苦难的天津专区的灾民代表、治河民工等参加大会。
主席台上拉起巨大的蓝灰色衬幕,白纸黑字的会标高悬横贯:“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与此同时, 唐山市组织了6.7万人,石家庄市组织了5.5万人,全省各地近20万人有组织地用收音机和广播喇叭收听了公审大会实况。
正午12点,广播电台的报时声在长空回荡。会场二万多双眼睛,目光聚焦主席台。
时任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兼特别法庭审判长的宋志毅,沉稳地走到麦克风前,迅捷地扫视万众屏息的会场,声音洪亮地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 刘青山、张子善。现在开庭!将刘、张二犯押进会场!
刘青山头戴名贵的水獭皮帽,身穿样式考究的藏青色呢子大衣,足蹬一双光亮的皮鞋;张子善着一身笔挺的深蓝色呢子制服,脚上也是一双新皮鞋。但如此打扮也掩饰不住他们在强大法律面前所产生的恐惧。他们的手腕上戴着冰冷的手铐,胸前挂着一块一尺宽二尺长的白布,上面分别用墨笔写着大黑字:大贪污犯刘青山,大贪污犯张子善。
刘、张二犯分别在人民警察的押解下缓缓拾阶登台。张子善低头看着脚下,从那如履薄冰的样子可以看出腿在发软打颤!
大会首先由河北省调查处理委员会副主任薛迅控告刘、张罪行,接着由天津专区宝坻县黄庄镇农民代表孙树林控诉:“刘、张二犯,为了机关赚钱,搞了治河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至今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千多斤米……修河时,他俩捣鬼,把好粮食调价卖掉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放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干活较累,又吃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村就病了10多个。黑狼口村农民王金发、王玉英因挖河吃发霉粮食而吐血,落下终身残废;霸县农民王凤,因挖河吃霉高粱米而患病死去……他们这样祸国殃民,我代表广大群众意见,要求将刘、张二犯判处死刑!”
根据二犯严重的犯罪事实,时任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法庭审判长的宋志毅健步走向主席台正中,对着麦克风庄严宣布判决:“……总上所举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尅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牟利,瓦解国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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